我看言情小说算是看得晚的,但是一旦入坑,就会浸淫很久,泡的浑身发酸看破红尘才会探出个脑袋。我想你们懂这种感受的,和迷妹一个道理,和鸦片一个道理,和日夜想抱(泡)宋仲基一个道理。如今看得少了,我从言情这条河流里踏出半只脚,拎着湿漉漉的裤脚,捯饬捯饬慢慢说给你们听。
言情小说这四个字听起来很庸俗很low对不对,正经人都不屑的。我至今羞于向人提起言情小说,好像我自己的身份就随着这四个字,一下子突降到了海底两万里。有时候聊天,人家问起你在做什么,很正常的问候,若是我正好在看言情小说,那么我会掰掰神经,小心翼翼地说我在看书。调整一下心理状态,再继续看下去,投入的,认真的,不假思索的。
大概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套书,书名大概是“夜读30天”,采用的是现在已经落伍的word文档艺术字体,几个字连着,最后那个“天”字的一捺绕啊绕,绕成一个假装性感的圈。分上下册,当然我现在已经找不到了,但我记得,有香蕉皮般鲜亮黄色封面的那本书里,写了一个孤僻的女孩和她的转学男同桌的故事。总之很纯洁,很童话,两个人春游的时候去一个桥洞下划船了,那里是他们的秘密城堡,交流啊,安慰啊,鼓励啊,女孩子然后变得更阳光更勇敢 。
好的我知道你们一定在无语。如今大家都是大人,可是对于当年看淘气包马小跳看贾里看杨红樱看黄蓓佳的无知小学生海马同学来说,这是多么大的震撼啊。男同学诶!单独出去诶!划船诶!秘密城堡诶!大家回忆一下很多年前你第一次看这种文章的心情。
果然大家都苍老了呢是不是。
那本书是个新世界的侧门,只不过我太胖一直挤不进去,这个状态持续了好多年。然后在我高二的生日,我收到了一个礼物——一本言情小说。这位送礼物的朋友一定不知道她的无心之举让我的人生发生了多么大的逆转。这时候海马同学已经从幼稚的小学生晋升为拽拽的高中生,识的字多了,当然就要多看书。这本书的的确确打开了我新世界的大门,一进大门,就是一个老大老深的坑。
我初中时周围传阅的言情小说还是那种封面花花绿绿的书,少女日漫里走出的人物,蕾丝裙,长方形眼睛大胸女,头发或紫或白或黄或蓝,但一定都是像菊花又细又长尾边卷起来的花瓣,长到一不小心会被脚踩到。还有瘦柴白衬衫尖下巴男生,刘海遮住大半张脸,或者是弯弯地要上天,光用嘴角扯一脸邪魅狂狷炫酷拽。
当年没赶上好时光,连我的语文老师都在看《泡沫之夏》的时候,我在看名家散文。现在想想也是不可思议。
这件事告诉我们,该来的总会来,该有的坑总得跳。
并且,当你等得越久,该来的就会更像龙卷风,那个坑也就会更深。
后来言情小说界盗版太严重,网络上漫天遍地TXT,各种贴吧,各种论坛,各种女性阅读网站。这个时候是看不到图画的,大家都靠文字想象。忽然想到有次学校大考,考到晚上九点半放学,我和一位女同学一起走在黑压压的人流中,都为这场心力交瘁的考试结束感到宽慰,各自要回去庆祝。我说我要去看韩剧,她说我要看小说。当年我以一脸撞到鬼的神情扭头看她,拜托诶这位小姐,小说都是字啊,没有画面啊,没有冲击力啊,看着长着差不多的一排排黑白方块字哪里有俊秀清白有胸肌有身材有深情眼睛的韩剧男主角更能激发荷尔蒙?
现在我很想用N脸看到鬼的神情看我自己。
肤浅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网络言情小说的流行证明了文字的力量是多么大啊。画面再好,也不一定有文字表达和理解的多样性和持久性。所以多读书没错的。
但是看小说谁都会有口味选择。高干文青梅竹马文耽美文军恋文师生文商战文侦探文同人文娱乐圈文古言现言都能分分钟搜千百个页面,还是字体最小排列最多那种。有人偏爱看“霸道总裁爱上我”系列,几千章也是刷刷刷熬夜看过来了;有人是制服控重度患者,对于男主穿军装耍帅毫无抵抗力;有人喜欢独立自主家世清贫熬夜打工的安静女孩子,瘦削身影,苍白皮肤,因为营养不良眼睛很大。总之路边的野花随便踩一踩啦,总有你的那一款。
99.99%的言情小说女主(耽美文中,请自行转换)长相好看,脸蛋白皙,皮肤光滑,腿长胸大。对,不管做多少脏活累活,永远长相女神。无所谓家世,无所谓工作,无所谓能力,但是一定要好看。好看是言情小说能够成立的绝对前提,是默认的绝对真理,是生命之光,是欲念之火,是不可违抗的地心引力。
99.99%的言情小说男主帅气逼人,英俊多金,极度缺爱,三千弱水只饮女主一滴。也许这位男主很霸道,很残暴,很冷漠,很无人性,但情节的发展一定是在某个环节,男主惊鸿一瞥,从此对整个世界冷冰冰,但对女主除了深情只有深情,除了唯一只有唯一。
我常常想,言情小说里出现的总经理总裁富N代官N代,联合韩剧里出现的代表理事长社长富N代,手拉手一起走,围起来可绕地球十圈,香飘飘完全难以望其项背好吗!
总是有人讲,看言情小说和偶像剧的小孩对世界可能发生一些错误的认知,比方说,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泡泡糖,没有每天五彩斑斓的浪漫,没有一位白马王子活了这么多年只是为了拥抱一个平凡的你。对此海马同学不是很清楚啊。但其实呢,只要年纪不是太年轻(防止被骗啦),相信一点童话也未尝不可,在梦里疯狂迷妹,现实中依然做清醒的正常人。
我想言情小说是在给人造梦,做做梦无可厚非,还能促进睡眠以及心情健康积极向上。每天闹钟起床就好。但我个人认为言情小说的弊病在于,很多文章都会体现极盛的男权主义,保护是占有式的保护,所谓唯一也是禁闭式的唯一,被物化的女性除了要好看,可以一无所有。而用金钱和权力交易砸下的我爱你,真的不比远距离更高尚。自由和尊重原本就是一切关系存在的前提,从来没有所谓爱凌驾于权利之上的道理。这一点大家应该都是有共识的,毕竟红薯吃多了还会放屁是不是。假如有年纪小的小朋友渴望“禁闭式虐恋”,小心姐姐打你屁屁哦。
所以看言情小说看什么呢。据我所知,言情小说里文学性的作品也很多,不妨说写《傲慢与偏见》的英国作家简·奥斯汀即是一位优秀的言情小说作家,亦舒也是用几十本言情小说勾勒了作为记者的她眼中的一生浮华。说再多有安利的嫌疑,就此打住。事实上,除非你专攻某一类言情小说以发泄情绪欢愉身心,流畅的语言、文学性与趣味性兼具的小说还是为阅读体验加分不少,而那些认认真真讲一个故事,或是只是想要在庞大的细节枝蔓下传达一点点看法的作者,更是令人惊喜。
所以随便你看什么,以及看到了什么,看进去了什么。各有滋味吧。
听说这一年一直在大力开展净网行动呢,恩…对此海马同学想说,打击盗版,人人有责,爱护版权,从我做起。
还有就是,看言情小说,真的不是什么耻辱的事啊朋友们。
事实上,这世上根本就没有多少事是耻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