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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在网上看到将租下的屋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人,觉得他们很厉害,也很羡慕。别人不理解,说费力不讨好。他们却说:“屋子是租来的,但生活是自己的。”
其实以前我也不能理解,但身边真的有很多注重生活品质的人。前些天看到高中同学晒出的照片:木质台灯,粉色窗帘,屋子显得格外温馨。
我很惊讶:“这么棒的屋子,哪里找的?”她说:“其实之前差得都没法住,我收拾了一个月呢。”
我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仪式感吧,不将就,认真经营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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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阵子,《朗读者》热播,董卿的身份也随着节目从央视名嘴,转换到才女,诗词歌赋信手拈来。
有一期董卿被节目上的一对父女感动,当场朗诵了一首叶赛宁的《我记得》:“当时的我是何等的温柔,我把花瓣洒在你的发间,当你离开,我的心不会变凉,想起你,就如同读到最心爱的文字,那般欢畅。”
她听说选手的父亲是盲人,从小就教自己读书。董卿便说了一句阿根廷著名作家博尔赫斯的名言:“上天给了我浩瀚的书海,和一双看不见的眼睛,即便如此,我依然暗暗设想,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
这些都是她在没有剧本的情况下自由发挥出来的。后来董卿说,自己每天都会在睡前阅读一小时,并且手机等电子产品绝不带进卧室。
很多人可能疑惑,这样的生活,坚持一两个月还可以,十年二十年不会觉得累吗?
董卿却说,这就是自己的生活,就像每天要吃饭睡觉一样平常。有的时候工作累了也会想回家就休息,但枕边书的存在早就变成了一种仪式,等待着自己去发现里面的美好。
想起来自己小时候也是个喜欢读书的人,后来因为懒因为没耐心,几近放弃了。自己营造的一些习惯和仪式,或许对于生活,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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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的小说《月亮与六便士》中有一句:我用尽所有努力,过着平凡的一生。我们大多数人,其实都是普通人,努力,是为了让自己过得舒心快乐一点。
奥黛丽·赫本的经典影片《蒂凡尼的早餐》里,印象最深的一幕就是霍莉穿着黑色小礼服,戴着假珠宝,优雅地坐在在橱窗前,慢慢地将早餐吃完,面包和咖啡,都像是一场盛宴。每个人每天都要吃早餐,但却很少有人愿意将那生活变成一种仪式刻进习惯里。
同样,想起了一条新闻,一位母亲给自己的孩子做早餐,一百天不重样,只看色彩丰富的照片,就让人食欲大开。很多网友评论说人家是富人,我们做不到。其实抛开经济条件不谈,认真生活的心,才是最主要的。
总是有人觉得平凡很悲哀,但我想,其实这就是生活。生活不一定轰轰烈烈,但最好规规整整。有人拼命了一辈子,但最后都不知道自己热爱什么。我想这就源于对生活仪式感的忽略,将就着吃饭,将就着学习,将就着结婚,将就到最后,一辈子,也就将就过去了。
但你不知道,也许在你没化妆出门的下个路口,就会遇见心爱的男生。在你没洗棒球服就出门买饭,恰巧就碰到你心心念念的女神......生活有一万种可能,而仪式感,很多时候会帮你促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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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书上看过关于汪曾祺的故事,汪曾祺生活十分讲究,为了吃上一道正宗的小菜,可以埋头纸堆,寻古今,穿街过巷,学会它的做法,知道为什么这样做最好吃。
“安身之本,必资饮食。凡事不宜苟且。而饮食尤甚。”
从前看汪曾祺的《人间草木》,上边说:
在黑白里温柔地爱彩色,在彩色里朝圣黑白。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曾经知已再无悔,已共春风何必哀。虔诚地呼唤风。那一刻,人与天有种神秘又真诚的交流。光才是现实世界,而树木不过是用来反映和折射光线的间隔物。
曾以为写这文字的人会不食人间烟火,原来他也是那么地热爱生活。
落到自己身上,我也在努力地经营属于自己的生活,旅行、美食、生活的小惊喜,不可或缺。
仔细想想,其实生活中的仪式感,就相当于我们努力生活的态度。就算没钱,也要不将就,不妥协,对自己负责任,更讲品质。
也许,生活不如意十之八九,但为了那平淡生活中的片刻欢愉,仪式感也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