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北岛到青岛,做活动,吃饭,表情不夸张,说话少而声音低。大家依然记得他那些经典的诗歌,而且似乎永远记得的就是那几首。之后,北岛好像再没写过什么诗一样,倒是有几本散文集出版。但当读到他的诗集《在天涯》的时候,才惊诧于原来他一直在写诗,而且内涵愈加深刻,艺术上更臻完美。北岛般的“老”诗人,我想称之为骨,诗骨。
王小龙也是这样一枚诗骨。读王小龙近年的诗歌《郊外的浪漫主义情怀》十首,觉得骨风尤劲。
王小龙何许人也?从中国文学史和诗歌史的角度来认识他当是一个合适的角度。他是中国新时期诗歌口语诗的先行者。
口语诗重要吗?口语诗先行者重要吗?
一般的中国读者谈到中国新诗大概会谈到徐志摩、余光中、海子、朦胧诗什么的,朦胧诗之后,除了几个诗歌事件之外,其他了解得不会太多,而能从诗歌艺术上去了解诗的人则更是极少。因而,没有更广泛的人了解朦胧诗之后中国新诗发生的一个很大的变化,就是诗歌语言形式的变化,即口语化。口语化是相对于书面化而言的,诗句由文气的书面语变成日常的生活用语。这看上去好像没什么开拓意义,从李白《静夜思》的“床前明月光”到中国新诗第一人胡适《我们的双生日》的“我们订约,今天不许吵了!”,诗歌的口语化一直存在,但朦胧诗之后中国新诗的口语化依然具有与往不同的重要意义。“十分同情地凝视了一会儿雪白的绷带底下 /那缺了一点什么的身体 /然后故意把袖珍收音机开得哇啦哇啦响 /想象自己假如是马拉多纳或者 /是他妈的踢到门框上的足球 ”(王小龙《外科病房》),像这样普通人的口吻普通人的生活体验以及普通到加了惯常不雅用语的表达,让人耳目一新。如此的写诗不是对诗的不敬,这是一种态度,一种精神,它表现了那些进入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年轻人对世界认识的变化,他们以刻意的口语及反讽戏谑的语言对先前的认知进行了否定,充满怀疑和叛逆。诗中表达着反崇高、反英雄、反理性、反文化的内在情感。如果把这次诗歌的口语化仅仅当做一次诗歌语言形式的变化就大错特错了,事实上,没有一种成功的形式不是为内容服务,此次口语化本身包含的巨大的文化内涵确定了后朦胧诗的价值,也从一个方面确定了此次诗歌口语化先行者王小龙、于坚们的价值。
现在读王小龙的新作《郊外的浪漫主义情怀》对这种诗歌语言就不觉得有什么新奇了,三十年过去,中国新诗的口语化早已经成为常态,相信王小龙在为此暗暗地高兴着,不是因为新人们对他的追随,而是因为这种诗歌语言的被广泛接纳说明了人们的意识形态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应该是诗人王小龙乐于看到的。
但伴随着口语诗的来临,写诗变得“简单”起来,既然普通的生活用语可以拿来当诗,那谁都可以做诗人。事情果然发生了这样的变化,在互联网出现之后,尤其是在互联网手机化之后,这种口语诗便多如牛毛。王小龙形容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诗坛诗人之多曾经说过一句话:随便扔一块石头准能砸到一个诗人的头上。在诗歌沉寂多年之后,借助互联网工具的便捷及写诗门槛的形同虚设,诗歌创作猛然红火起来,再扔一块石头可能砸到的就不只是一个诗人了。遗憾的是,此口语诗非彼口语诗,诗歌的语言形式是类似的,但诗的精神内涵却被掏空了,诗歌由口语诗变成了口水诗,中国诗坛出现了虚假的繁荣。在沙漠般的诗歌垃圾中,偶尔会遇见几首有精神重量的诗,枯骨一样泛着白光,敲击,会有金属的声音。这些诗歌,好多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前后的“老”诗人所为。他们年龄大了,但并没有过气。他们人数少,曝光率低,却在坚守着文学的精神。他们依然是中国新诗的中坚,是当今中国诗坛最重要的部分。
王小龙的这组诗歌,继承了他一贯的口语风格,在内容上,更侧重于对人性的悲剧性的探究,在表达上较前期的诗更多地运用象征、隐喻等现代文学手法,因而诗意更内敛不彰显,与流行的“诗到语言为止”的重物象重事象抛弃意象的诗大不一样。在《郊外的浪漫主义情怀》中我们看到一盏灯,一盏温柔的灯,而与之对应的是无趣的事实,越无趣越显出灯的美丽,反之亦然。这首诗以及这组诗的重要架构就在于这一盏灯的意象,它或许如题所述是作者的浪漫主义情怀的化身,但这点情怀对一个试图改变生活的人是多么重要多么不可或缺;《滑雪衫》是少有的不显沉重的一首,尽管有“很多事情叫做什么/不等于它就是什么”的有深意的句子,但我仍然愿意把这首诗看做是一首纯粹的写父爱的亲情诗;《一座山》则是一处象征,或者是一个人,或者是一点追求,它是一点属于自己的生活,并不在意别人的丈量,别人的标准;《太多的时间》表达的是如何用具体生活内容占据空闲时间以冲淡和摆脱对过往的怀念和哀悼,那些“不良的情绪”,一丁点就是一大片;《降落》则赞美了鸟的降落,没有起飞和飞翔就没有降落。在这组诗中我们还读到了被生活绑架的“人质”、在现实的挤压中变形的“镜像”、以及习惯死亡的“学问”。
这组诗中最特别三首是《眼罩》、《错觉》和《手臂上的牙印》。这几首诗更加不容易读“懂”。比如《眼罩》对黑与白的甄别,《错觉》中关于医院的暗喻。因为人们都是病人,所以活在医院里,一批批到来,一批批死去,而医院更辉煌了。医院的辉煌不是什么好事,这是什么鬼地方,居然让人产生这样的错觉?三首诗中最不容易领悟的一首是《手臂上的牙印》 ,诗人在诗中写了一条叫哈瑞的边境牧羊犬将自己的手臂咬出一排牙印,但最终却“万念俱灰地走开/去躲在桌子下边”,边境牧羊犬生来与所有动物为敌,见到都应该扑上去咬死,但在驯养它的主人面前,它丧失了锐气和本性。这似乎已经很深刻,但这不是诗人想要表达的本意。诗歌的最后一节由犬写到人,希望这样的人也像咬过“我”的边境牧羊犬一样面对的是不可战胜的“我”,并万念俱灰地躲到桌子底下去。这首诗由一条狗获得灵感,表达的却是对人性的批判,犬和人之间靠了象征和类比实现了诗意上的关联。读这一组诗感觉到,王小龙是在增加阅读的障碍,使他曾经前卫的诗歌似乎越来越不前卫了,离“时尚”的诗歌语言相去甚远。但这或许是最适合他的一种表达?适合的就是最好的。西晋陆机在《文赋》中说:“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盖非知之难,能之难也”,因而,对诗人来讲,找到合适的表达途径以“能之”是至关重要的,如此,我也就不责怪在口水诗盛行的当下王小龙这些诗歌的朦胧乃至晦涩了。因为环境的相似,王小龙的这些诗歌应该能引起一些人的共鸣,即使晦涩,也不至引发“世人总爱西昆好,独恨无人作郑笺”的感叹。
法国作家萨特在《为什么写作》一文中说:“对于这个人来说,艺术是一种逃避,对于那个人来说,是一种征服手段。但是人们可以以隐居、以发疯、以死亡作为逃避方式;人们可以用武器从事征服。为什么会偏偏要写作,要通过写作来达到逃避和征服的目的呢?这是因为在作者的各种意图背后还隐藏着一个更深的、更直接的、为大家共有的抉择……”这些早已成名的不再年轻的诗人在无任何功名利禄的情形下依然写作,就是这样一种抉择使然吧。我们有幸从这些文字中看到他们灵魂释放的光芒。
邵竹君2017年10月17于青岛
【载《青岛文学》2017年11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