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出生就比别人来的悲惨,生下时被遗弃在马路边。老天怎么可能把刚降临的天使有给收回去的道理呢?所以,我被乡下收垃圾的一对夫妇拾到了。她们年过六十,没有孩子,我的到来让她们很是欢喜。
我称她们为阿公阿婆,我阿婆叫春花,所以阿公命名我为小春花。我讨厌这个名字,像乡下妹,农村佬。可我确实住在乡村,不是在城堡。后来我换过好几个文艺,又符合我当时境况的名字。
八岁是对很多事情都有清晰见解的年龄。那时我有太多的讨厌和愤怒。【这里的他们是指我的阿公阿婆】
讨厌满脸皱纹的他们。
讨厌收垃圾的他们。
讨厌他们穿缝缝补补的衣服。
愤怒他们怎么我说得话都听不懂。
愤怒他们每天不给我鱼肉吃。
愤怒七邻八舍的人经常强调我应该感谢他俩的养育之恩,感谢他们给予衣食住行。如果没有他们,我可能早就不知云云了。
这些不满我都得忍着,不能有脾气。如果有,那就是没良心,不懂感恩。所以那时,微笑代替了我所有的不满与谩骂。现在想想,我都替自己脸红。如果我用年少无知去形容,那我就是逃脱罪名了。
学校里,我总是扮演奴性的角色才能在班里立足。之所以会形成这样的局面源于小时候,小孩们笑我是没爹妈的孩子,不同我玩。待我年长一些,是比较少闲言碎语可还是没人跟我玩。她们说我脏兮兮。因为怕别人不喜欢我,我会做别人的开心果,会帮人值日、会买东西讨好同学。即使她们看动画片,我get不到她们的笑点,我也会跟着她们哈哈大笑。
那时我怕别人不喜欢我,不跟我玩,现在的我却怕别人喜欢我。都说童年很单纯,很快乐,很无忧。可我却夹杂着小心思,小目地。所做之事,无非就是别人要喜欢我,不能让人讨厌。
到了六年级,也就十二岁。不讨人喜的我依然不讨人喜。那时我努力做个听话,乖巧的小孩,无论在家还是学校。同年阿公去世了,我哭得很伤心,因为我阿婆哭到快昏厥,我能不哭的伤心欲绝吗?阿公一走,我的混蛋模样便一点点显露出来。平时啊公总是一副很威仪,很正气的样子。我很怕他发现我的小动作小心思,但他没有。那时我不知道,爱你的人眼中,你的任何缺点都不会放大,有的只有包容,容纳。
阿婆很长得很和善,性格很温柔。她一生期盼和顺,平安。我就是看中了她这些优点才会肆无忌惮,做了那么多让她伤心自己畅爽的事情。现在想想我也就这么点志气,就会欺负阿婆,别人连屁都不敢放一下。
首先我把名字改了,叫程七七。我喜欢七,即使这个数字不喜欢我。
在家不扫地,不烧水、不做饭、不喂家畜。多晚我都等阿婆回来干这些。
经常要钱买学习用具,其实用来买零食讨好别人,我知道阿婆存有钱。
成绩一落千丈,阿婆问我为什么会这样。我说家里灯光太暗了,影响我学习。阿婆立马去换百盏灯。她不知道,这灯光有利于我看课外书。
即使我这样,她还到处夸我。说我不仅灵敏机灵,还是个开心果。
没爹妈,穿的脏、不漂亮、成绩差、这些形容词在同学脑海中日益深固。不主动跟我走一起那是必然。可我却是主动派。我什么都要凑一份,不管是跳绳、捉迷藏、丢手绢、还是跳格子。即使总被她们忽略,我也笑嘻嘻凑前去,只因不想被人孤立,以示凄凉。现在想想,我那时就像个小丑。
后来,我做了有生以来最重大的变革:我抛掉以前的便签,顾虑、隐忍,做着自己认为酷到爽,美到爆的青春之旅,当然,做什么事情都会付出相应的代价,无论是做好的事情还是坏的。我的代价是失去手肘往下的地方。现在的右手,不过是带着手套的假肢。
历经这样的痛疼欢爽的青春归咎于我认识了李大小姐、李大美人。这个让我敢做自己的大领头,你问我后悔认识她吗?我只能说,如果重来,我还愿意认识她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