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喜欢这个东西真的很卑微
你喜欢一个人,你可以接受她的所有,你可以为了她改变自己的习惯,为了她改变自己的穿搭,为了她去努力,虽然最后并没有在一起。
我追了一个女生四个月,感觉上很适合,我们俩都是大学生,课余时间我经常带她出去玩,看电影,吃好吃的,她喜欢日潮和工装,而我喜欢Nike篮球鞋和卫衣。
后来,喜欢的第一个阶段,我买了工装裤,脱掉了卫衣,穿上了T恤,说实话,有点难受,板板正正,感觉不像我自己。
喜欢的第二个阶段,了解她的口味,吃啥好吃的,我都给她买,她喜欢吃肉,还有一点无辣不欢,所以排骨米饭,麻辣烫,重庆小面都是最爱。
喜欢的第三个阶段,我开始想要一直这样照顾她,因为我们俩是老乡,所以家离得比较近,我甚至想过未来几年努力挣钱,和她结婚,然而这一切就在这里破灭了。
10.19是她的生日,我送了她一本书,韩寒的《和喜欢的一切在一起》,因为她老是很丧,老是说要死了,老是说以后一个人过,但是又很需要照顾,为什么明明承受不住,却还要嘴硬。或许人都是这样,总在不该的时候固执。
老实说,追了很长时间,失败了固然难受,感觉那一瞬间,自己好卑微,好不值得,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喜欢给了不该给的人,看过一段话,好像是怎么说的,不要在这个年纪把喜欢随便给了别人,等到遇见真的喜欢的人,却不知道怎么喜欢了。我赞同前面的那半句,因为喜欢不能随便给的,但是谁都知道遇见了真的喜欢,谁都会迷茫。
其实男孩女孩都很好,只是他们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