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都是日记体,一个慌乱的情绪我能从银河轨迹写到长了硬茧的脚趾头,胡搅蛮缠言之无物,极尽无聊其能事。
与我而言,写作只是情绪的发泄,把糟糕的东西从情绪中倾倒出来藏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既不会妨碍别人也不至于造成自我压抑,写得多了竟然自以为是地当作才能所在了。
具有创造力的才是才能,对于一味借文字之名发泄情绪的我来说,我怎么能好意思提及才能两个字呢。还是会不甘心。
毋庸置疑,文字是具有能量的。我的文字是浅薄的,因为我自己都不堪忍受去读第三遍,就算自认为多么精妙绝伦的句子在第三遍的审视下也会食同鸡肋。早早就认识到自己的弊端,也不曾刻意去修正或改变,就一直不厌其烦地写着,然后继续写下对这个世界假装的无奈,以期待着金石大开时来运转的那一刻。
至此,我能为自己申辩什么呢?唯有一点,对于写这件事情虽谈不上热衷但总能保持不抗拒的状态,好像这并不值得拿来申辩。
也曾有过写小说的计划,列了一整页的大纲最后发觉不知道自己想要说什么,最重要的是突然不明白为什么要写小说?喜欢毛姆,是因为大师笔下追求自由与灵魂的人生选择。喜欢芥川,是因为他充满哲思与趣味的思考。喜欢杜拉斯,是因为她极具冲击力的情感表达。我喜欢他们,终究还是作为读者热爱他们的人物,产生了感同身受的心迹。对于小说这种题材或者表达手段始终是没有任何实战的觉悟。
铺满了一整夜的纸,我能写,我想写的东西有很多,可是其实不明白自己要说什么话。
我所恐惧,所反感,所期待,所放弃的都是整个我的一部分,如果日记写来能够得到安静丰沛圆满,便足以说明我不并需要小说,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