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开始喜欢三毛。
这点喜欢,我不知道能坚持多久。就像我喜欢林徽因仅仅是因为她的那首《一串疯话》招惹的,然后我开始搜罗她的其他作品,包括她的传记。我想从文字里了解这样一个多才多情的女子,到底是什么模样;更确切的说是想从她身上找到我的影子,在她一转身一瞥见,一行诗一份决绝里有没有我自己的影子。毋容置疑,她的才情横溢,照亮了整个民国,无论是在诗词造诣还是建筑工程,无论是和徐志摩的擦肩还是梁思成的相守。我喜欢她,或多或少只是因为某些浪漫情結;这些情结从某种角度看,或者也可以称之为情劫。如果没有徐志摩,林徽因的光彩不会减一分;倒是因为徐志摩,徒增了文坛佳话背后的闲话。我是笃定不喜欢徐志摩的。在我的定义里,他的才气被他的滥情淹没,尽管我知道林徽因这个名字也是因为这个多情的徐志摩而起,而徐志摩的才气在初中课本里就大放异彩,被许多少男少女迷恋。而这些在我越来越走进他的时候,越是坚定了我对徐志摩鄙视的偏见。从多情的徐志摩的情路里,林徽因姗姗来迟,却又最终婉拒,在我看来,这恰使得她立刻高贵典雅起来。女人,是恋爱中的弱女子;而在婚姻中,就应该是条汉子。
然后我就找到了相似的三毛,三毛之于林徽因更为特立独行,率真随性,少了牵绊和闲话。对于荷西这个络腮胡子的男人,我不想多去了解。单单是三毛因为他而表现出来的智慧、勇敢、道德和从不纠结,认为爱情和婚姻是统一爱人是唯一,就足以在她短暂的人生画卷浓墨重彩一笔。她选择了他,并唯一于他,他们把生活活成了沙漠里的一簇依米花,短暂而永恒。
我就去细细的读这个奇女子。从三毛交给老师的一篇作文说起――《我的志愿》,竟然是做一个拾荒者,把垃圾当宝贝,把寻找垃圾当做惊喜的发现,还要把这份快乐的职业传承下去。试想,得有多么孤独,才会有这个让人难以理解的嗜好;但凡能在其他地方找到快乐,绝不会和垃圾为伍;要么是这个世界让她觉不出温情,要么是她有一颗向来孤独的心。幸好她的快乐不仅在寻找和拾捡,她要把这过程中的快乐写成文字去给另一个拾荒者。读到这里,我才释然――她所有让人不理解的孤独或许都可以用文字的温度来宽慰和取暖。
然后她把自己关在房间,生吞活剥的读书和写作,忘记时间和寝食。十七岁发表第一篇作品起,她的短暂的一生里就有23部作品马不停蹄的问世。在撒哈拉沙漠,在。她的文字告诉我,她的世界是如此简单快乐而又与众不同;她的灵魂从不寂寞,她有文字相伴,这些文字就是她爱着这世界的宣言,或者说是她的朋友、情侣、孩子和全部世界。一个人,在外界看来与世界格格不入,往往是因为她找到了灵魂的安放。我们或许会说他们是疯子,但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自己的快乐和高傲的活,从来就特立独行的美好。
在失去荷西的日子里,她又掉进了孤独,而此时的孤独却有了苍凉。失去和从来没有过向来是两回事。那时的她离开了撒哈拉,却走进了灵魂的荒漠。她的回忆文章里,细细碎碎的美好,掩不住逝去的空旷。我在试卷上读一篇现代文阅读,单单从她叙事的笔调就可以一眼断定她的文字。我能从文字里读出藏着的却迷失方向而唏嘘哭泣的骆驼。
初中的时候,我就喜欢过这个女子,那时候的喜欢只是从文字里猎奇,并不知道所谓灵魂相吸,和文字背后的那具傲然孤独。
不知道为什么,我也陷入了可怕的孤独。在傍晚的操场和夜晚的黑里,我停止不下脚步和灵魂的奔走,找不到和我同类的人,也觉得为什么要找一个同类的徐志摩或者荷西呢?被别人理解和看好与否,那是他们的事,我照常上班工作、做饭辅导孩子、阅读和写一些乱七八糟的文字;而这些假象都是我的迫不得已。我曾患过严重的神经衰弱和心理疾患,没有人理解,连我身边一起睡觉的那个人都不理解。有时候这种孤独真的是会让人头疼,直到心灰意死。
所以我需要急切地去寻找到灵魂的出口,或许是文字或许是其他。手机里住着很多人,他们不停地炫耀、争名逐利、自我麻醉……貌似热闹,又何尝不孤独?我也曾像他们那样为了多挣钱和再生一个孩子拼命,三毛的生命里大抵却是没有过这些东西的。为着这而活,太累了!三毛的孤独是与生俱来,那我现在的选择应该是生命的顿悟。我几乎不和人聊天,我宁愿选择听故事,从童话到名著。我设想去做一个长久的旅行,去任何地方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想活的太累。
有人说,人生应该有诗和远方――这样想的人,要么是免于尘俗的高贵,要么就是孤独的救赎者。
或许过一段时间,我会喜欢另一个人,一个生命的同路人。我要在他们身上找到我,然后在这个坐标轴上确定我的下一步是走直线还是曲线。感谢三毛,我们才从不孤独的行走!感谢孤独,我才决意做过一段时间行走的三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