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家往事

写在前面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杀马特为人所不齿,非主流也成为一个贬义词。有些时候想起初中那种花花绿绿的大头贴还有那些QQ上忧愁的火星文签名,总会付之一笑,暗骂傻逼。但是每个过去的片段都有自己的意义,无论别人怎么看,把它们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想想就挺好。想起往事,虚构一个小故事,看看自己能够写到什么程度,是否能写出好看且有意义的故事。故事写给那年,杀马特刚流行的岁月。

如果说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沙姆雷特,那么一千个眼里就只有杀马特天哥这个帅哥。那晚上的天哥端坐在顶钻KTV的沙发上,双手握麦,眼中含泪,沙哑的声音随着彩色的灯光飘荡在整个包间。“就这样被你征服,切断了所有退路……”如果说天哥平时的帅是洒脱,那天哥今晚的帅便是忧伤。

“终于你做了别人的小三,从此我不再是你的港湾……”

“错错错,是我的错,热恋的时候怎么不说……”

……

四个人的KTV,其余我们三个只是听众。在一个悲伤的环境下,只有比环境更悲伤的人才是主角,天哥,今晚的主角是你,把所有的悲伤都尽情呐喊出来吧。

那晚天哥的撕心裂肺,是二狗、老水、我从小到大第一次看见。第二天天哥拖着沙哑的嗓子对我们说,情伤胜过一切伤,一辈子经历过一次便够了。

每个人一辈子都会遇到各种形形色色的人,今天你遇见了这个人,你并不知道这个人会对你以后的生活产生什么影响。也正是希望这种未知带来的有趣,很多人喜欢去遇见别人;但也正是逃避这种未知带来的风险,很多人讨厌与陌生人打交道。我是后者,而天哥是前者。三年前第一次遇见镇上“有型有色”理发店新来的洗头妹秀芬时,天哥并不知道这个女人会让自己一辈子痛恨却一辈子想念。

时光回到三年前,那时我辍学回家,跟着天哥加入了杀家一族,整日在镇上游荡。我们留着飘逸的长发,各种颜色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我们穿着布满铆钉的皮衣,就像我们的脸庞,棱角尖锐;我们纹着青龙白虎,野兽般的残忍正是我们的信条;我们穿着左红右绿的帆布鞋,谁说红配绿赛狗屁?这是一个张扬的时代,恣意潇洒的我们是这个时代的主人。我们的潇洒,我父亲不懂,学校的老师不懂,镇上的老古董不懂,当然,一个时代的崛起并不需要太多人懂,我们自己懂就成。

三年前天哥第一次遇见秀芬,是个阴天。那天我们帮二狗教训完了几个在二狗家村子里乱逛的初中生后,二狗说请我们洗头,我们四个人就去了有型有色理发店。镇上的理发店有四五家,这家是最好的,只有他们家的染发剂不掉色。

秀芬是店里新来的洗头妹,素面朝天却五官精致,身材娇小却凹凸有致,留着长长的马尾,一甩一甩的,强迫症肯定受不了,天哥没有强迫症。以前的洗头妹长得像电影《功夫》里的那个肥婆,应该是家里有事走了,相比而言,让秀芬洗头是好得多。

按照惯例,天哥第一个洗头。天哥看了一眼秀芬,用手抓了抓头顶红黄相间的头发,然后躺在椅子上。我能感觉刚才天哥看秀芬时眼睛亮了,不过也不稀奇,我们看秀芬时眼睛都亮了。秀芬拿了毛巾和洗发露,开始给天哥洗头。

天哥问:“新来的?”

秀芬:“嗯。”

天哥:“哪里人。”

秀芬:“夏家村的。”

天哥:“哦,干嘛来这个理发店?”

秀芬:“你管我”

天哥:“……”

那是天哥第一次和秀芬说话。洗完头回去的路上天哥和我们说秀芬和外面那些妖艳的贱货不一样,秀芬他天哥罩定了。天哥是有女朋友,杀家的人都叫她红姐。红姐的性格大大咧咧,敢作敢为,是镇上有名的大姐大。我问天哥那红姐怎么办,天哥说以前他不懂什么是爱,现在他想好好爱,只好委屈红姐了。

那天晚上天哥找来了红姐。天哥:“小红我们到这里结束吧,我相信你会找到更好的。”

红姐:“为什么?”

天哥:“我喜欢上别人了。”

红姐:“她是谁。”

天哥:“她是秀芬,她和你们不一样。”

红姐:“虽然我抽烟打架喝酒纹身说脏话,但我是个好女孩。”

天哥:“我知道!”

红姐:“呵呵!”

那晚伤心人是红姐,和三年后的天哥一样伤心。我们伤害别人,也承受着别人的伤害,故事总是公平的,谁也没有资格恨谁。这个道理我现在才明白,真正的伤害过后是没有恨的,到最后我们只是犯贱的想念那种痛。

后来天哥从以前的不爱洗头变得像上瘾了一样,给初中生收来的保护费都去理发店洗头了,只是指望着能和秀芬说上几句话。我想秀芬是知道天哥的意思的,只是她一直装作不知道。我们看不穿秀芬对天哥是喜是恶,毕竟天天来给你送钱的即使讨厌你也只能在背后讨厌。直到一件事情的发生才让秀芬变成了天嫂。

那天晚上天哥,二狗,老水和我我们四个在街头吃烧烤。酒过三巡天哥接到了秀芬的电话,秀芬在电话里哭哭啼啼,说李玉龙带人在店里闹事,说要欺负她。李玉龙是镇长的儿子,中考考了三次都没考上高中,他爹估计也是对他失望不再管他。从学校出来的李玉龙便仗着他爹的势收了几个小弟,天天在镇上作威作福。本来老水是主张教训教训他的,但天哥说咱民不和官斗,于是我们对他便能忍则忍。

天哥挂了电话后怒火冲天。二狗反应较快,马上打电话叫了杀家一族的兄弟们十多个人,拎着砖头就往理发店去。那天晚上李玉龙真正见识到了天哥的势力,也真正意识到杀家是不好惹的,天哥在杀家兄弟的簇拥下完成了解救秀芬任务,并真正奴获芬心,可谓完胜。

第二天天哥和我们说,两情若是久长,唯有朝朝暮暮。以后就不怎么和我们在一起了,天哥要去经营他的爱情,于是杀家四人帮只剩下二狗,老水和我。我们并不知道三年后四人帮再齐聚的时候也正是我们全部分离之时。

那天天哥的个性签名换成了“生命的长度总被设置の不刚刚好,短,短卟濄嗳情,长,苌卟濄徊忆,你是我的舌尖,永远连着心疼,眼角黑泪只为你流”

后来天哥在空间发了一条说说。秀芬,原谅我的不争气,一个小时不见我又开始想你了。窗外的大雨没有停,我的内裤也还没有干。我对你的思恋就像这大雨一般连绵不绝。还记得有一年夏天,我们坐在运化肥的拖拉机上去二柱家的塘子里喂了一下午的鸭子,和你在铁柱家的西瓜地里翻云覆雨,偷了阿芳家的甘蔗坐在后山吃,你在我耳边轻轻的对我说这才叫爱情。

我相信那时的天哥是快乐的,是幸福的。天哥,你开心兄弟们就为你高兴。

日子平淡的过。天哥每日沉浸在甜蜜的爱情中。这中间我见过天哥几次,他总是笑着和我打招呼,以前的天哥一般喜怒不形于色。后来我才感受到这个道理,爱对了人每天都像身处天堂,但是一个人现在让你有多开心,将来就可能给你带来几十倍的痛苦。爱情本来就要冒着饮鸩止渴的风险,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毒发身亡。

天哥感情出现问题是在和秀芬在一起三年后,也就是写在开头唱K时的前几天。三年时间足以让痛恨平淡,也足以让深情深不见底。

秀芬生在农村家庭。和很多农村家庭一样,重男轻女是常态,为子女安排婚姻大事也是常态。秀芬还有一个弟弟,所以秀芬老早就在父母的安排下辍学回家赚钱给弟弟攒学费。秀芬和天哥在一起的事也没敢和父母说,因为她知道如果父母知道自己和社会不良青年厮混肯定会打死自己的。当然偷食禁果对还存在叛逆基因的年轻人来说是一件隐秘而开心的事。

三年,秀芬十九岁,这个年纪在农村是该嫁夫生子了。这次秀芬的父母给秀芬找的夫家是他们隔壁村村长的儿子。村长家在全国倡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打了头阵,村民要富肯定得等村长先富起来再为村民服务。村长家洋楼初建,家具一应俱全·。村长儿子丑是丑了点,但好在为人老实,完全没有继承村长的优良基因,而且在去年秀芬回家过年时第一次看见秀芬便念念不忘。如此好亲事,秀芬父母没法拒绝。

秀芬毅然决然的回家成亲去了。现在对于天哥来说,无论是运化肥的拖拉机,还是铁柱家的西瓜地,都是伤心地。后来我仔细想不明白,秀芬当时为何不反抗父母,新时代的女性不都是富有反抗精神的嘛。在经历过一些事后我突然明白了,对很多人来说,在优和差的天平上,即使爱情偏向差,天平也倾到在优这一边,这才是现实。

天哥决定离开这个伤心地,去市里闯一闯。我和老水送天哥去坐班车那天,天空灰蒙蒙的,让人压抑。临上车之际,天哥掐了手里的烟,甩了甩盖住眼睛的头发,对我们说:“普镇这么屁大的地方确实没啥好混的,我这次要去大城市闯荡,我不混好一定不会回来。”

天哥走了。二狗说,为个女人欲生欲死,傻逼。老水说,我相信天哥一定能混好的。我沉默,我看过《古惑仔》,在大城市里混,兄弟义气红男绿女是很爽,但我知道,横尸街头无人过问是一种悲哀。后来我有机会在市里居住了一段时间我才知道这已经不是黑社会的全胜时代了,黑社会只是渣滓。

日子还是很平淡,我越来越觉得街头浪荡没意思了。当时我着跟天哥加入杀家只是在上学时觉得香港电影里的黑社会很酷,而且这些东西为我父亲所不齿。后面一段时间我想了很多,还是觉得这么混下去不是事。于是我剪了盖住眼睛的头发,扔了那些打满铆钉的衣服,穿得简简单单。那一刻,我觉得轻松了很多。后来在父母的安排下,我娶了镇上小卖部老板的女儿。当时我想这一生不追求轰轰烈烈,只求安稳。我的故事到此还没结束,后来我和镇上做盗版印刷的老板谈了合作,我因为有点语文功底,能写点小黄文啥的,我们又从网上偷偷找了些文章然后开始印刷成册,卖给镇上的初中生,赚点小钱,日子也还算过得有滋有味。

二狗还是在街上乱混,他又收了几个没考上高中的小第,整日带着闲逛。我和二狗聊过,他也知道这样混不是个事,但是他告诉我不混他不知道要做什么。我印象最深的是有天晚上我,老水,二狗我们做一起喝酒,喝得有点迷糊时我们抱头痛哭,二狗一直在骂着,去他妈的生活。

老水是个老实人,但打起架来一点都不含糊,是我们镇上有名的打架王,这也是天哥当时极力照顾他的原因。在我的影响下,老水也不浪荡街头了,他回家整日抱着个手机和陌生人在QQ上闲聊。在年后有天晚上老水来我家找我,说他聊了个妹子,在东莞上班,一个月好几千,她叫他去找她。老水还说他这次决定去外面闯荡了,以后挣了大钱就带着妹子回家。我给老水分析了形式并劝他谨慎些好,但老水执拗起来跟牛似的,谁也劝不了,我也就任由他去了。

以前的杀家四人帮散了,以前我想至少以后我们还有机会见面,到时候哥几个再一起聚在街角喝酒那感情得多好。谁知道我们四个这辈子再也没能聚在一起。天哥去了城里,在酒店里帮人看场子,听说后来捅了人进去了。十年后天哥出来,发现世道已经变了,后来听说天哥在工地上干活,还娶了包工头的女儿,日子倒也算风生水起。老水离开镇上我再也没见过他,逢年过节我会去他家里看看老人,有次我去他家和他妈聊天,聊到他小时候他妈说着说着就泣不成声。过了几年央视上报道各种传销组织,我想老水要么和女朋友在东莞潇洒忘记了我们,要么就是进了传销组织,我更希望是前者。二狗还是在街上游荡,听说他最后还是退出了杀家,自立了门户,叫“野狗帮。”有时间我再写写二狗的故事。这是我们的故事,然而你们从小到大,鲜以接触社会,或许你们的故事还没开始。

写在最后

喜剧来源于生活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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