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质的BF风白色衬衣穿在身上,初秋的风还是带着一丝热气,忽现的阳光透过斑驳的树影反衬的那白色如雪般透亮,内心有个呼唤:归去吧,一个人的黄昏更加静谧。人生而孤独,哪里来的感同身受,他人的喜悦抑或悲伤都显得太过吵闹…而我,享受离开众人,蹑足将偷进房间的黑暗关进门内,打趣它的无礼与调皮。
说过很多次,我喜欢一个人在火车或者一个人跑步的感觉,那种不知来处、不晓归途的自由放空感会让人身心愉悦,当然,要是火车上也如夜跑时那么安静就更好了。我想,我是一个骨子里还算要强的女性吧,也许是自身属性如此,也许跟老爸以前总是说老弟比我能干有关,不管怎样,我只是知道自己想要的那种生活只能靠自己来挣得,所以拼尽全力想要实现它。生活只有按自己所想进行着,虽然成不了佛,但是成为了一个敢与天齐的不受制于他人的大圣也不错,这就是我喜欢今何在《悟空传》的原因吧!其实也曾真心憧憬着一房两人三餐四季、屋前栽花屋后种豆的岁月静美,所以对于有时被工作填满的生活会很无奈,每天的日记变成了加班过后匆匆涂过的几笔,而曾经思绪那么自由,每天的日记里都飞翔着天马行空的想法,所以一度觉得如今的生活成了死循环,甚至早晨起来都觉得一天的生活聊无希望。不过,还好突然一天就醒悟了:首先,这份工作是按自己意愿选择的,没人强迫我的意志,这说明我足够自由;其次,总有孩子是爱学的,而且喜欢跟着我学习,这说明我的工作带给了我成就感;第三,工作的忙碌与工资成正相关,虽然以前特讨厌钱,而今我也能在好友那里调侃自己如今“满身的铜臭味”;最后,真正的岁月静美的心境是什么?那应该是前帆过几尽后的波澜不惊,所以姑娘,我愿你年轻时是一身戎衣、挥剑杀敌的神奇女侠;归来后,素衣长裙,晨聚荷露,晚摘栀子。
曾经有人说过,他是流浪的命,家永远是远方,所以他才会喜欢那首《five hundred miles》吧!而我,何尝不是呢?曾经百般想逃离的小村庄,三月一树树的桃花给篱笆围就的小院添了一抹粉红,夏日清晨空气里都是荷香,秋天的田野一片金黄,我们高兴的在稻禾上打起了滚,冬雪笼罩下的小桥流水与光秃秃的柳树汇成了一副绝美的山水画。时光流逝,而今,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为故乡。多想多年以后,我们还能归去,景,还是曾经的青砖黛瓦,柳绿桃红,你我相遇在流水的桥上,相视而笑,互道一句“如今归来,一如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