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以最快的速度冲了一杯速溶,端到电脑桌前,这是日复一日训练出来的快手技能。一只手拿着毛巾不停地揉搓着不知不觉越留越长的湿头发,一只手按开电脑。屏幕不停地滚动刷新着。听众们的留言,一条条弹出。
“当然有,譬如说考试啊,明知道不会过,还想绞尽脑汁写写,想着万一老天保佑过了呢”。
“明知道不买了用不上,还是止不住一颗想剁手的心,不停地想买买买”。
“明知道在她家楼下买一百次烟,也不会再遇到她,还是侥幸想着能不能有一场意外”。
……
原来世人都有那么多,“明知道没有结果,却还是想做的事情”。
这是她做完今晚十点档广播,给听众们抛出的一个话题。就想看看,有几多人如自己一般傻。
把毛巾丢到一边,想把头发疏一通,却有点儿打结。干枯毛躁的发,一根一根互相纠缠。只得一手抓住中间部分,另一只手慢慢去捋。想起那日他瘦削的手,温柔地抚慰她每一根躁狂的发,用不紧不慢的速度,开不冷不热的电风,将她及腰的发,耐心地吹干。
而立以后,她不愿洗头,不喜修剪,却脱发日甚。常常梳完头发后,安静地把洗漱台里断发掉发用手指打圈圈归派到一起,然后扔在垃圾桶里。人终有一日要老去,何必死命对抗。
恢复单身的日子,不多不少,刚好一年。像是从小总是第一个做完作业,第一个回答问题,第一个出头声张正义,第一个带头打抱不平,第一个敢从校园里走出来就去创业。她算是第一批敢匆匆走进婚姻围城又落荒而逃的勇士。
所以看到听众的留言,她会心一笑。人生这场考试里,自己又何尝不是明知道无法完满通过,也是傻乎乎的埋头作答,不管旁人如何。
也有想过把打结的头发,一并铰了去,一拖再拖,却越留越长。如同和他遇见,无心插柳,却放任成荫。从未想过,而立之年,可以轻易控制住体重,维持住样貌,沉浮职场,终日替人梳理情绪的人自己却迷了魂。
要不是他那日喝多,莫名其妙拧错电台频道,要不是她那日恰好微微感冒,有些沙哑的声线,熨帖了他每一个被酒精浮夸地毛孔。他生意瓶颈,有些失落,便频繁给她留言。起初从消极失落吐槽到每日心情点滴汇报,习惯是极其恐怖的毒药,一点点将意志吞噬。
他约她见了一面。第一面,印象寡淡,只觉得他高高瘦瘦,肩背薄弱,为人急功好利。说来奇怪,人的缘分深深浅浅,终是宿命。天生善聊,不善拒绝的她,隔着屏幕陪他聊了像是一整个世纪。聊到最后,不知道谁陪谁。她崩溃涣散到不能自已,竟把过往一股脑和盘托出,嚎啕大哭。日日替人疏通,与人倾倒,积攒的负面情绪,终有一日要决堤。
再见面,他也不说话,就搂瘦小她在怀里。那怀抱并不厚实,心跳却笃定。她贪婪呼吸他的味道,混着古龙水的荷尔蒙的味道。在他怀里每次抬头正好能看见那棱角分明的喉结,以及胡渣中不小心被割破的皮肤。他用下巴抵着她的头顶,用力抱着,仿佛想把她揉碎了,放到身体里。胡渣戳着有些疼,她还偏偏刻意伸手去摸,一寸寸,并不愿错过。触觉往往比心口更真实,她起初并不承认已爱上他。像是说一个事不关已的笑话,连自己亦觉得哗然。
等坦然时,一颗心竟全数扑了出去,再也收不回来。
她想着,要和他做尘世里柴米油盐的夫妻,会不会也合适。一起游玩,一起做一道菜,一起装修一个房子,一起养一个孩子,一起看一场能白头的初雪。该有多好。
被他爱着以后做梦都是笑着,像是夏日薄雾里拂过脸庞的微风,眉头都舒展开来。
直到有日,同伴话她傻。
“那他结婚了吗?”她不说话。
“那我明白了。傻女,他终究不是你的。再好又如何。”
……
傻女心想。明知道不可能,却想侥幸抓住那一点点可能。侥幸能否,不同于别人。
如果不是那日,他的她敏感到去翻他手机,那傻女在梦魇里永远不会醒来。
“你让他跟我离婚,我成全你们。”
“‘让’?我不会。他不会离开你。再者,我尊重他每一个决定。”
傻女并不傻,尘世的剧本,看一眼开头变猜得到结尾。却身不由己地陪他们演下去,演一个傻子。
“我等你,尚未死,都等下去。”
“你回去吧,就再也不要回头望我。我会安好。你也再不要负她。”
傻女反反复复,一手筑起,一手推翻,忽左忽右,忽上忽下。几日来,竟浑浑噩噩的睡了醒,醒了睡。
等收到他们复合的消息,傻女却平静的波澜不惊。去买了一瓶酸奶,名字叫初心。一颗心,终是落了地。
一个人走到最近的海边,看海岸线一点点变暗,直到再看不见任何潮涌。把往返探过他的机票撕碎,扔进海边的垃圾桶。
心想,可能是她来得太晚了,来不及呢。来不及陪他走之前的路,来不及分享他的喜悦悲伤,来不及原谅分离背叛,来不及说什么不离不弃。
时至今日,那不离不弃的情话,就是个笑话。本来就不属于她的笑话。从来没属于过她的笑话。
从此以后,便陷入同自己最漫长的拉锯战。
直至被折磨到千疮百孔。然后死去。
傻女讪讪喝完那杯寡淡的酸奶,抽完剩下的最后三根烟,让海边的冷风灌透混身每个一个毛孔,浸透她这几日暴露而龟裂的脚脖。然后起身回酒店。
已连续好几日,每日都住酒店。白色的床单被罩,做些惨淡寡白的梦。也不是没有颜色,呵,枕海誓山盟时他的胸口,听那声音从胸腔里蹦出来,那一瞬,她也笃定到嘴角上扬,像看见了绚丽的花。
可这几日,她断断续续,抓着手机,睡睡醒醒。醒着还是会有侥幸,睡着便全是噩梦。
最近的一个梦,她是保家卫国的女战士,惯使的武器是一把软剑,与敌过招时,常常被震荡到反噬自体,执剑之手早已血肉模糊。她和一群男人一起出征,背负全世界的希望,准备孤注一掷,做最后的负隅反抗。
临行前,同母亲告别,竟是反复问母亲,妈妈你爱我吗?你爱我吗?不知何时爬上皱纹的母亲的脸上,竟是泪千行,泣不成声。
然后胸腔那种强烈的撕碎感,将她憋醒。点亮屏幕,2点半。有一条他的信息,告知已把全部,悉数和盘托出向她交代。傻女却并不诧异,她问孱弱的男人,你到底想得到什么?
心想,人本不该和傻子较劲,赢了, 你比傻子还傻。输了,你连傻子不如。平手,那和傻子又有何区别。
那到底是谁比谁傻?
他身材平平,嶙峋瘦削。而早已认清,孱弱得不止是躯体,还有精神,所以最终被左右控制,毫无立场。他想要的结局,无非是两全其美。却始终不肯自视,那勉力维持的和平,终有日千疮百孔会崩塌。
而她在他犹犹豫豫的瞬间,早已被反噬到体无完肤。
可是那天临别时,在机场拥抱的位置,离安检口有十米,她还余五分钟,必须进去。她硬是抱了他四分五十秒不肯撒手。
所以你不能已注定为理由,去扼杀任何一场开始。
自他闯入她的世界开始,注定是场杀戮。谁输谁赢,从一开始就噬了心。她也想过抽身离开,但分分寸寸被交付出去的心早已无处安放。因为她身后是一望无际的荒野啊,而他的容器,那么合适,安逸到可以放心去死。
朋友责备她,从来就是不管不顾的傻,总有一天会把自己逼死。呵,我们总有一天,都会死。或早或晚,又有什么干系。
但这一秒来临,唯一的奢望仍是想紧抱,问一句,他胸膛里那颗她肮脏的心脏,卑微的心脏,原本就有缺损的心脏,跳动地可好?
她说,她会把他的心脏掏出来,还给他。还他一个完整,如同从未开始过一样。
人本来,就不能玩什么交心的游戏。
他说,你哪怕消失了,我都会来寻你。
傻女笑笑,再没作答。
把心掏出来的一刻,就死了呢,死了的人,哪儿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