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我失去了你……”当这本书落幕,我的脑海中响起了这样的歌词。歌唱者是一个叫福贵的老人,与他的老黄牛命不久矣,但又勤勤恳恳地活着。
是的,我今天说的书就是余华的《活着》。这是他最具有影响力的一本书。全书基本上是以一位叫福贵的老人的第一人称讲述他颠簸的一生。书横竖劈开都可以分成两部分,分别是浮躁与稳定,友情与亲情。
今天现在说说前者,福贵一生中的浮躁、过渡和稳定。
福贵一出场就是拉着老牛耕地的贫苦光景,任谁也不会想到,他年轻时曾是地主家的少爷吧。当时年少轻狂,流连于赌场妓院的福贵最终败光了家产,气死了他爹。
福贵自小仗着家产“无恶不作”,小到欺负妓女仆人,大到和亲爹动手。直到有一天,他意识到自己已经一穷二白,突然间瑟缩了:“就那么一会工夫,我瘦了整整一圈,眼都青了。”平时在老丈人面前作威作福的气焰一下子就被浇灭了。他彻底地从一个“混世魔王”变成了一只小蚂蚁,就连别人的一声“徐家少爷”都会令他抖三抖。
人往往在苦难中才能看清人情冷暖。俗话说“树倒猢狲散”,当福贵家财散尽,家人们仍对他不离不弃:尤其是米行老板的女儿家珍——家珍在福贵潦倒之时已经怀有七个余月的身孕,曾经在赌场恳求福贵回家却遭来他的拳打脚踢。如今,她被自己的爹大轿抬回城里修养备孕,我原以为失了这么好的一个女人是福贵的报应,没成想,在生下女儿之后,家珍不带小姐的架子回到了福贵身边,过着下乡种地的苦日子,这样忠诚的好妻子何不令人动容?
虽然穷苦,不过这也就是一般百姓的日子,沐浴在妻女母亲的温情里,福贵似乎成熟了不少,开始踏踏实实过日子。但天不遂人愿,戏剧性的转折出现了——母亲病重,而他在进城求医的途中被国民党抓了壮丁,生死中辗转几年后终于得以回家,可得到的却是母亲去世、女儿聋哑的消息。
于此,悲剧的生活彻底露出了本来面目——全书虽然名《活着》,却以死作为线索:儿子有庆为了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死;女儿凤霞好不容易喜结良缘却在生产后难产而死;忠恳的偏头女婿因工伤被水泥板夹死,死前还吼着儿子的名字;就连这孤苦的小孩子都难逃命运的安排——因为长期的饥饿,竟然吃煮豆子被撑死了……
《活着》里虽然充斥着家庭丝丝缕缕的温情,但只要温度稍一升高,命运之神便开玩笑般地在死亡簿上添上一笔。从云端坠下和在平地上跌个跟头无疑前者会让人头破血流。每每读者在看到一丝生活曙光稍感欣慰之时,不久便会被沉重的生活打压一下,无不为之感慨悲叹,主人公福贵在这跌宕起伏中想必早已凄入肝脾。
福贵与儿子有庆的故事尤其动人心弦。穷苦人家的孩子懂事早,有庆每天起床后要喂羊,接着又要紧赶着十几里路跑去上学。而福贵作为父亲,是不善辞色之辈。他对儿子的爱是沉默而倔强的。他不是不知道儿子的辛苦,但家庭条件却让他不禁指责起因走的路太多而磨破的鞋多的儿子——“打”似乎是两人最亲密的交流方式。
在此之后,有庆开始光脚跑步上学了。到了学校再穿上鞋。
福贵说:有一次都下雪了,他还是光着脚丫在雪地里吧嗒吧嗒往学校跑,让我这个做爹的看得好心疼。
“……那是鞋,不是手套,你给我穿上。”
他这才穿上了鞋,缩着脑袋等我下面的话。我向他挥挥手:
“你走吧。”
有庆转身往城里跑,跑了没多远,我看到他又脱下了鞋。这孩子让我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么纯真的孩子,直到送命的那天还为之自豪——
验到有庆血型才对上了,我儿子高兴得脸都涨红了,他跑到门口对外面的人叫道:
“要抽我的血啦。”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不停了。抽着抽着有庆的脸就白了,他还硬挺着不说,后来连嘴唇也白了,他才哆嗦着说:
“我头晕。”
福贵连滚带爬地冲进医院后,面对的只有有庆冰冷的身体。他不顾一切地冲着,要找县长报仇,却发现刘县长是春生——他过命的兄弟。“春生,你欠我一条命,下辈子再还吧。”一个沧桑疲惫的声音这样说,福贵渐渐远去。他独自去村西埋葬有庆,又不敢让病重的家珍知道。儿子的记忆潮水般涌来,满心的痛苦只是咬紧了牙关往肚子里咽。他每天唯一的舒解就是在儿子坟头,和他说说话,聊聊天……
福贵、老牛和他的故事在夕阳光下慢慢远去。我们不知道这个一生经历无数悲惨的老人还能活几年,但他背影的四周被金色的夕阳光嵌上了金边,有如神圣的光环:明亮中蕴含着不灭的乐观和希望、有一天就认认真真勤勤恳恳活一天的踏实。
这部作品的灵感来源拜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所赐。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写作过程中中,余华顿悟: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这也是我们读这本书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