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信,
一段尘封了二十多年的友谊,
还有加油站小姑娘无意中给予的信念,
哈罗德·弗莱踏上了那段朝圣般的旅途,
一路上,老人执着的坚持,
只因为纯真的相信,
只要他一直走下去,
他的老友奎妮就不会死……
【一直没抽出时间 写完这篇文字, 确实是有些手懒了……】
断断续续,差不多四个多月的时间,总算是看完了这整本书,有些惭愧。起初,因为无意中莫名的被书名吸引,并且书评很赞。开始翻页之后 发现 好像并没有被自己想象中的文笔惊艳到,并且整个故事实在是太过简单,简单到甚至有些无聊(这大抵也是为什么花了四个多月才看完的缘故吧)。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哈罗德的旅途 看起来 还算丰富,经过的每一个地方 或美丽 或破烂,但那都是他过去的生命里不曾看到的风景; 见到的每一个人 或真诚友善 或不屑一顾,那也是他过去的生活里不曾遇到的人儿。生活有时候可能就是这样,那些没经历过的东西 越是让人觉得新奇 并且觉得有意义。或许人就是这样,越害怕什么,就越容易被什么吸引。
>小朵的云在地上投下影子,走得飞快。远山的光影一片雾蒙蒙,不是因为薄暮,而是因为山前蔓延的大片空地。他思量着现在的情景:奎妮远在英格兰的那一头小睡,而他站在这一头的小电话亭里,两人之间隔着他毫不了解、只能想象的千山万水:道路、农田、森林、河流、旷野、荒原、高峰、深谷,还有数不清的人。他要去认识它们,穿过它们——没有深思熟虑,也无须理智思考,这个念头一出现,他就决定了。哈罗德不禁因为这种简单笑了。
不得不说,Rachel Joyce作为一个资深的剧作家 ,对于细节的刻画 让人叹服,文笔看似不温不火,然而其中涉及到的“生活”,充满波折和不可思议的必然。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明白了这一点,保持真我,诚实地做一个哈罗德而不是扮演成其他任何人,就变得更加重要。
>每天早晨,太阳升上地平线,爬到最高点再回落,这一天就宣告结束,为下一天让路。哈罗德花很长的时间看天,看远方的地面如何在天色转变下幻变。日出时山顶是金色的,反射朝霞的窗户是橙色的,仿佛有一团火在燃烧。到傍晚暮色则在树底投下长长的影子,变成黑暗汇聚成的另一片深林。他在清晨的薄雾上行走,看见一座座电缆塔在薄薄的白雾中显出头来,就会忍不住脸上的微笑。山势柔软了,平缓了,在他面前展现出一大片温和的青绿。
###信仰,救赎记忆 。
这大概是这本书让我觉得最深得人心的东西了,没错,就是记忆救赎之旅。
随着时间流逝,人的记忆总是会趋近于模糊,无论是自然遗忘,亦或是可以掩盖。可是当一个人走在路上的时候,才最大程度上可以刨除日常的繁杂,去和自己的心灵尽情独处。也只有在路上的时候,人才会尽情地享用“孤独的狂欢”。就像哈罗德的这一路上,脑海里不断闪过的是他久未想起的曾经。他和妻子莫琳的初见 相识 陪伴 以及后来的一地鸡毛并且再没有交流的琐碎生活;他和唯一的儿子戴维的之间不似父子的隔阂;他和奎妮20多年未见却被深埋的情谊……那些他曾经不去想的记忆铺天盖地而来,怨恨的妻子,孤独的儿子,路途中的失去,让他崩溃,却也深入灵魂。
*哈罗德决定踏上旅程。在这漫长的旅程里,哈罗德的记忆也不断反复。只想深埋心底的记忆在这一刻历历在目,只是原本以为会无法承受的痛楚早已消散,只剩下无尽的唏嘘。他想明白了许多,而其中最重要的,是自己旅行的意义。原本只是偏执地以为自己所做的可以给老友带来希望,但现在这种希望,俨然已经植根于自己的内心了。*
后来的后来,87天,627英里,他终究靠着一双帆布鞋走到了贝里克,哈罗德见到了他坚持的理由----被癌症折磨的几乎畸形的奎妮,却依旧在平静中逝去……
而在这87天里,莫琳也回忆了许多往事,就像书中所写“走在通向码头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她和哈罗德凑和这么些年的原因并不是戴维,甚至不是因为同情。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所以选择原谅,并陪他生活。人就是这样,对身边最亲近的人往往忽视最深。
所以啊,当生活让你觉得不知所措的时候 千万不要放弃 ,出去走走,让心和身体一起上路,在旅途中,用心去告别过去,看着新的希望,新的记忆冲蚀旧的怀念,救赎记忆和悲伤,旅途中哪怕再简单不过的风景 也会变得鲜活 生动。
>做梦的 醒来的
沉默着 躁动着
世界太大 人会迷路
要么庸俗 要么孤独
一个安静的下午
一场突然的离开
想一去不回的冒险
像远方住着另一个自己
睡在哪里都是睡在夜里
听一路的声音
着迷的画面 今天 明天
落幕 又会再上演
【PS:同名歌曲《一个人的朝圣》也真的很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