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逻辑,关于论证方法做一归纳。
总体来说分为归纳、演绎论证,具体讲可有直接、反驳论证。
例证法。逻辑原理中提到事物可能由几种要素构成,只要证明要素为真,论点为真。一种从材料到观点,从个别到一般的论证方法,是从对许多个别事物的分析和研究中归纳出一个共同的结论的推理形式。可以分为全面举例和简单枚举。
比较法。通过寻找共同点和差异点论证观点。比较论证是一种由个别到个别的论证方法。一是类比。主要是找到类比对象应有共同的或相似的本质属性,推出另一属性。二是对比。它侧重于从两事物的相反或相异的属性,比如中与外、古与今、大与小、强与弱等,在比较中分析和阐明了两者的差异
理论论证的目的是要证明论点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由于论点一般是从具体的材料中抽象概括出来的,其实质是归纳法,而归纳法在很多条件下是很难完全的,因此,有理论加以衡量,就能够保证其可靠性。
公理法。用人类已知的科学原理作为论据。有普遍性原理和原则,各门学科的理论,某些经过时间检验的、广为流传的谚语、格言和成语等。
比喻法。比喻者是一组形象事例,其中包含着一定的关系和道理,被比喻者则是一种抽象的道理。比喻者和被比喻者虽然是两类不同的事物,但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个共同的一般性原理,因此它们之间具有推理关系。
因果法。所谓原因,指的是产生某一现象并先于某一现象的现象;所谓结果,指的是原因发生作用的后果。根据客观事物之间都具有这种普遍的和必然的因果联系的规律性,通过提示原因来论证结果,就是因果论证。运用因果论证,不能停在一因一果的层次上,而要善于多角度地分析原因和结果,比如要分析一果多因、一因多果,还要分析同因异果、异因同果以及互为因果。
归谬法:需要确立与原来论题相矛盾的反论题的虚假这一逻辑中介。先假设对方的论点是正确的,然后加以引申,得出荒谬的结论,以此来证明对方论点的谬误,归谬论证也称“反证法”。
要注意的是,这些方法是可以交叉运用,活学活用,一切以论点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