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
我真的是太喜欢看余华的书了,前两天看完的《活着》,今天又来写这篇了~
小说的主人公许三观仅仅只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在那个时候可以算的上是个下等人
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阵营,第一次卖了血,娶了老婆,起初只是想看看身体结不结实,但俗话说有其一必有其二
有一次,自己的大儿子为替小儿子出头,打破了别人的脑袋,他去卖血赔付医药费
第三次是为了给自己暗恋的女工(林芬芳)买补品(踩到西瓜皮摔断了脚,)他卖血
第四次是在饥荒年代,他们喝了很久的稀粥(一点点米其他都是水),为了让一家人吃饱饭,他卖血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为了让快点回城,他卖血
第六次是二乐的生产队队长来做客,为了给二乐博取个好工作,他卖血买菜买酒。但是因为根龙(一起卖血的好友)因为卖血多次死了,他心里非常的慌张,一阵阵发虚
第七次到十一次是因为一乐得了病,很严重,在上海医治,家里没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需要休息三个月,而许三观隔三差五就去卖血,一路卖到上海;一乐才渐渐好了起来。之后三个儿子都娶妻生子,许三观也不需要卖血了
十一次的卖血,十一次的艰辛,十一次的为别人却没有一次为自己
这篇小说的结局有点让我意外,《活着》的结局是悲剧的,而这篇小说的结局是团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