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时期读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读了大概一章的样子完全无法理解,以致于闲置了快一个月书到期了还没再多翻几页,不记得在哪里看过说:一本书的读不进的大多数原因都是因为你的阅读能力不够。只能承认确实是自己的能力有限,毕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是经过认可的,值得一读的。这本书来年还是要买给自己来细细的啃,但是今年读了他的另一部作品《霍乱时期的爱情》,作者说,这才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没读过他其他的作品,无法评价,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后者更通俗易懂,一遍读下来自认为理解的还行。
本书讲的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与费尔明娜·达萨之间的爱情故事,男主第一眼见到女主便认定她是他的花冠女神,一生都是,从一开始女主的高傲,到两个人从一开始懵懵懂懂的爱情从书信开始,到后面私定终身,准备结婚,但由于很多因素,费尔明娜嫁给了乌尔比诺医生,于是,阿里萨开始了为期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等待,直至费尔明娜的丈夫乌尔比诺去世后,再一次告白,再一次慢慢的获取费尔明娜的芳心........
不喜欢男主,我觉得他对除女主以外与他发生关系的女人都是索取,丝毫没想过付出的做法实在是令人讨厌,虽然他对费尔明娜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是伟大的,可是无法理解在这些年中与622个女人发生关系,人到暮年的时候,还与十四岁的教女阿美利加发生关系,在费尔明娜的丈夫去世后对她不闻不问,导致了她的死亡,这是我觉得他最恶心的一段感情。好在一句一生一世结尾,让他们的爱情保持着浪漫,但如果小说结尾费尔明娜知道他撒谎,并没有为他所说的为她保持贞洁,大概以费尔明娜高傲的性格是不会接受他的。他一生喜欢了那么多人,却没对谁负责过。对于这种精神肉体分离的爱情观实在是不敢苟同。
相反的是我更倾向于乌尔比诺与她的爱情,平平淡淡,有争吵,即使没有那么轰轰烈烈,却是一直陪伴在身边的人,从医生临死前等到她说了最后一句话: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便知,乌尔比诺还是很爱费尔明娜的,除去一次出轨之外,而且,跟费尔明娜坦白后,从未再跟那个人再见过面,倒也没什么觉得令人觉得他有什么其他不好的地方,懂得奉献,充分运用自己的能力帮助他人,家世好,修养高,学识人品都不错,他意识里的爱情观更容易被认可吧,是世俗了些,但是却是让人安心的爱情观,费尔明娜选择他终归是有她的原因的,而且费尔明娜与丈夫之间虽有过猜疑隔阂,但她一直是爱他的,只是一直没说出口,医生他曾经说过一件令她匪夷所思的事情:截肢后,患者仍能感受到已不存在的那条腿上的疼痛,痉挛和瘙痒,这正如她失去他以后的感受,虽然他已经不在了,她却仍觉得他就在那里,可见,在费尔明娜的生活中,他是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我觉得费尔明娜选择医生不过是在合适的时间选择合适的人。
两种爱情,狂热的与平淡的,虚幻的与世俗的,只觉得书中的费尔明娜是幸运的,开始和结尾有着浪漫的爱情,中间另一段爱情又被保护的很好,完全不受婚姻之外的爱情困扰。一生既拥有乌尔比诺又拥有弗洛伦蒂诺。三者的关系看豆瓣的评论说就如同林徽因和梁思成还有金岳霖的关系,呵呵,感觉不能再认同了。
400多页的书,马尔克斯是文学巨匠也是名副其实,以下是我暂时记录的很有哲理的话,不够完整,经常会迫不及待的想看故事情节而忽略作者的文笔,但这也是作者的伟大之处。这本书会回读,看看那个时候的自己能否理解这种颠覆世俗的爱情,再记录记录没有记下的重要的句子。
软弱者永远进不了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作敢为的男子汉,因为这样的男子汉使他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爱情是一种优雅的情境而非达成任何意图的手段。
爱就是全部,起于爱情,终于爱情。
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任何年龄段的女人都有她在那个年龄阶段所呈现出来的无法复刻的美,她因年龄而减损的,又因性格而弥补回来,更因勤劳赢得了更多。
死亡让我感到的唯一痛苦,便是不能为爱而死。
诚实的生活方式其实是按照自己的身体意愿行事,饿的时候才吃饭,爱的时候不必撒谎,睡觉的时候也不用为了逃避可耻的爱情程式而装睡,自己终于成了整张床的主人,它的全部都归自己独享。
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
见到她的那一刻,他便知道,一件无法挽回的事终于在自己的命运中发生了。
我去旅行,是因为我决定了要去,并不是因为对风景的兴趣。
爱情即是爱情本身 ,关乎本能,关乎天赋。
回忆总是抹掉坏的,夸大好的,而也正是由于这种玄妙,我们才得以承担过去的重负。
爱情,首先是一种本能,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永远不会。
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暮年的岁月不是奔涌向前的激流,而是一个无底的地下水池,记忆从这里慢慢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