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5 省图二楼,人满为患。坐在台阶上,开始看吕思勉的《中国文化十八讲》。
其实借了很久了,一直没看。最初是在出口无意看到,顺手取了。想看下婚姻篇,为下学期的婚姻法做知识储备。
十八讲,把中国通史分门别类,按不同的体系串了一下。我只看了三讲,精读婚姻篇,粗读宗教篇,大略看了下财产篇。
吕思勉(1884-1957),字诚之,中国现代国学大师。吕氏治学注重排比史料,分类札记,长于综合研究和融会贯通,即坚持不懈地涉猎古文献,又广泛阅读新出书籍报刊,借鉴西方引进的新文化、新思想和研究方法 。吕思勉与陈寅恪、 陈垣、钱穆并称近代史学四大家。
《易经》中《序卦传》云: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
在这一点上,中西看法似乎是一致的,纲常序位中,夫妇在父子君臣之前。今天看近代欧洲史也看到一张图,上帝斥责亚当夏娃.。
上帝造人,先造亚当;取亚当肋骨造夏娃。因此人长大后会离开父母,寻找自己的另一部分,夫妇同体。
关于掠夺婚的记载,之前讲课时曾略略一谈,吕大师写得比较详细。
据社会学家考究:在先史时期,游猎的阶级极为普遍。游猎之民,都是喜欢掠夺的,而其时可供掠夺之物极少,女子遂成为掠夺的目的。
掠夺者,亦为人所掠。为了减少报复,后来在掠夺之后,往往遗留物件,以为交换。
此时的掠夺,实已渐成贸易,女子变成交换品之一。是为掠夺的变种,亦开买卖的渊源。此时,掠夺婚逐渐向买卖婚自然演进。同时,掠夺的女子,和各部族固有的女子,地位不同。俘虏需要承担部族一切劳役。此举,无疑鼓励男子向外掠夺。
掠夺婚起于游猎之时,因此后来的婚礼,聘礼多采用猎人之物,例如:俪皮(鹿皮)、大雁……而且婚礼必行昏时,也跟掠夺有很大关系(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的意思吧)
总之,最初婚礼形式较为不固定,结合松散,子女多“知其母而不知其父”。
后来进入聘娶婚,婚礼仪式感明显加强。
《仪礼》中的《士昏礼》,其节目有六。就是六礼,跟我之前了解的,有一些细节不太一样。细细学一下。
(一)纳采 男氏遣使到女氏去求婚
(二)问名 女氏许婚之后,再请问许婚的是哪一位姑娘。因为纳采时只申明向女氏的氏族求婚,并未指明向哪一个人。
(三)纳吉 女氏说明许婚的是哪一位姑娘之后,男氏归,卜之于庙,卜而得吉,再使告女氏。
(四)纳征 即纳币,所纳系纁束帛及俪皮
(五)请期 定吉日
(六)亲迎 新郎亲到女氏。执雁而入,揖让升堂。再拜奠雁,女父带着新娘出来,交给他。新郎带着新娘出来,新娘升车,新郎亲之为御。车轮三转之后,新郎下车,由御者代御。新郎先归,在门首等待。新娘车至,新郎揖之而入。
古代的婚礼其实是不庆祝的。不讲究张灯结彩,高朋满座,而是一件带着淡淡伤感的事。
“昏礼不贺,人之序也”
“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
“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
娶来新妇,就意味着父母亲这一代的凋零,因此男方家里,也是不庆祝的。
女子讲究守贞。有很多“贞妇”的传说。
有一个故事,春秋时,鲁国国君的女儿,有一个嫁给宋国,称为宋伯姬。一天晚上,宋国失火,伯姬说:妇人夜出,必侍傅姆。就是女子不独身夜行,须有老年仆人陪着。傅姆不至,遂被火烧而死。《春秋》特书之,以示奖励。
刘向《列女传》
古代的婚礼缔结,其实远没有现在严格,甚至还有反悔期。
三月成妇之礼,就是结婚三个月后,才算婚姻正式成立,在三月之内分离,只算婚姻尚未完全成立,算不得离婚。(这个制度很好,如果现代婚姻法采用,可能会减少很多婚姻登记处的工作量)
七出: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嫉妒;恶疾
三不去:尝更三年丧不去;贱取贵不去;有所受无所归不去
一夫一妻制,正妻只有一位。其余均非妻。
一种是妻家带来的,谓之媵
一种是自己家里固有的,谓之妾
宗教篇
看这个,完全是因为最近看秋雨时分,讲到佛教和基督教,很多动人之处,因此第二讲就选了宗教。
主要看了白马的典故。
佛教的输入,旧说都认为在后汉明帝之世。帝梦见金人,以问群臣。傅毅对以西方有圣人。乃遣郎中蔡愔、博士弟子秦景等使于天竺。得佛经四十二章(四十二章经是这个出处吗??)及释迦立像,与沙门,与白马负经而至。因立白马寺与洛阳西。
自从上次一路从青海甘南回来,一路接触到藏传、汉传佛教,觉得很有意思。
回头等字写好了,抄抄心经,静心静思,以为悟道。
很喜欢仓央嘉措问佛那段,
“佛是过来人,人是未来佛”
总体来说,这本书框架完备,着眼大体,主要提供了十八条脉络。能看得出,吕大师是个中规中矩,治学态度认真的人,没有细读,补了一下知识而已。
有机会再了解一下其他三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