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李焱——我喜欢你比你喜欢她还要久
叶子从高处打着旋栽下来,飘悠悠地,落到了鞋尖,我撤了撤脚,然后向前踩去,干脆利落地“咔嚓”声。
东隅伸手揽过我的肩——情侣之间太平常地一个动作——落在我肩膀上的手指,即使隔着厚厚的夹克,也能感觉到一点稍失温度的僵硬。
没关系,我知道,他还需要一些时间。
“累不累?”声音从右上方逆着阳光响在耳廓里,我下意识地摇摇头,靠紧他。肩膀上的手却因为我这个莽撞的举动而松开了,看不清他的脸,只有伴随着他的离开、遗留下的那句“我去买点喝的”敲打着耳膜。
他的背影一点点抽离,双腿也越来越虚弱无力,“不能坐以待毙”,这样的想法像从土地里长出的生存本能,缠住了双脚,存了最后的执念,我疯狂的跑上去从身后抱住他,他错愕地停住,双手轻轻地覆在了我的手上,我怕他逃脱,收紧了手臂。
听他的声音像是笑了:“这么舍不得我?”我在他背上点了点头,他的手游离到我的腕上,一点点攥住,“听话,我保证马上回来。”我努力说服自己松开手,然后快速跑回那棵梧桐树下。
抬头望着稀疏的叶子,我说,整个高中时期,我只能远远地观望你的背影,现在,我有了把它抱在怀里的权利,当然会忍不住行使。就像突然掌权的小百姓,就像挥霍无度的暴发户,别人觉得可笑粗鄙的行为,其实,多半是因为——不知所措。
你要体谅呵。
手机隔着口袋震得我全身发麻,我看着屏幕上几百年不跳一次的名字,犹豫着要不要接。响第二次的时候,我告诉自己,她可能真有别的事。
“喂?”
“嘿嘿行啊你!不声不响地就把叶大帅哥弄到手了啊!?嗯?小焱?”
“你直接叫我小三吧。”
“我……诶……这是怎么说话呢……”
“没什么事儿就挂了吧。”
我把手机关机,电池抠出来。总有这么一群人,躺在你的通讯录和社交网络里,平时跟死了一样,只在你分手早孕劈腿掉钱包时才诈尸。总有这么一群人。
东隅怎么还不回来?
我低头踩树叶,咔嚓咔嚓。突然一双大脚停在了眼前,往上看。血液瞬间沉到了底……周凯。
我该说“好久不见”还是“这么巧”?
“叶东隅呢?”语气是谈论天气般的漫不经心。
我没想到他使用了这样直截了当的开场白。心里不知道是该愤怒还是该悲伤。即便你是郑思寒的人又怎样?无论如何,也还轮不到你来教训我。
“去买东西了。”我平静的盯着他。
他更加平静的问:“8号的同学聚会你去吗?”
转移话题?为什么不继续问下去呢?为什么不问问李焱:叶东隅怎么甩了郑思寒,跟你好了?
“去。”
“他去吗?”一如既往的无所谓,或许,大家都装作什么都没发生,那就真的什么都没发生。
“去。”我松了口气。
他点点头。迈腿离开。留下我跟巨大的疑惑和惶恐。不是这样的,不该这样的,如果真的有个人能理解我,应该是你啊周凯。
“我喜欢叶东隅!”我像个白痴一样地朝着周凯的背影说,眼泪在东隅的名字出来后漫上了眼眶,然后迅速消失,“就像……就像你、喜欢郑思寒。”
他站在那里,叶子从树上猝然跌倒在他的肩上。周凯,我不委屈,因为没有谁有资格审判我,我不求你的原谅,因为你也没有资格,可如果有可能,我希望你懂。我喜欢叶东隅,这就是理由。我没有郑大小姐那么高贵矜持,我真喜欢他,这就是最高尚最正当的动机。
“我喜欢郑思寒。”他回过头来,目光直射进我的眼睛:“但不是想做她男朋友的那种喜欢。”
“小焱!”
两杯奶茶应声摔在地上。
我回头看见几十米外、面色苍白的东隅。他的裤腿沾着奶茶滚起的泥,快步朝我走来。
“我真搞不懂郑思寒喜欢他哪里。”面前的周凯一副嘲讽的模样,看到我的脸色后,住了口。
东隅把我护在身后,几乎是对峙的架势。我用手抓住他的胳膊。
“你反应过度了。”周凯的脸淡得看不出表情,“你要真想保护她应该站的离她远一点,这样打你的时候才不会误伤到她。”
我从东隅身后死死盯着周凯,怕他会动手。
过了两个世纪那么久,我听见了东隅的声音:“你跟思寒说,放掉她自己。”他的声音是节制的淡漠,可能是隔着一个身体的缘故,传到我这儿不太真切。他叫她思寒,尾音温柔的像是几不可闻的叹息。我没出息地打了个冷战。
周凯走了。
留下一句“你最好先放掉你自己”。
回去的路被无边的沉默淹没了。我可笑地为这次出门感到后悔,好像我只要一辈子窝在家里就可以避开所有的麻烦似的。
竭力想营造一点合适的气氛,但最后发现,沉默是最合适的气氛。
我很害怕。我害怕,你跟我一样在想——郑思寒。
好。
想吧,大胆地想吧。
把记忆全都放出来吧,它们死去太久了。
五年前的那天落满了跟今天一样的叶子。
我们小组八个人一起清理校园雕塑旁边的落叶,不多久,同班的几个男生开始起哄。我抬起头,正看见叶东隅牵着郑思寒的手走过来。
男生朝他叫嚷,他冲身边的郑思寒笑笑。不以为意地朝教学楼走。
我弯下腰继续扫树叶,他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手里的扫帚突然吃不住力,掉到了地上。
叶东隅停住了,他弯下腰,伸手捡起躺倒的扫帚,递到我面前。郑思寒安静地站在一边。
我木然地站着,盯着他握着扫把的手,不去接,也不说话。
他莫名其妙,疑惑地叫了一声:“同学?”
我怔了一怔,竭力把因为愕然而睁得不正常的眼睛转开,伸手接了。
李焱,木子李,三个火……
抬起头的时候,他和郑思寒已经走远。
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同学。”
那时是高一下学期,谈恋爱是件稀罕事,何况是明目张胆的谈。叶东隅课间经常会去七班找郑思寒,连晚饭都在一起吃。
那天晚自习很诡异,叶东隅居然翘了晚自习。身边的女生此起彼伏地议论起来。
是A开的头:“喂!你们看见了没?叶帅的女朋友啊!七班的郑思寒!”
B老实的搭话:“嗯,挺配的。”
“喂!你怎么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不找本班的,居然找七班的!”C一副“岂有此理”的表情。
D也是同样地义愤填膺:“郑思寒穿裙子,烫头发,教务长怎么不管啊!”
E突然冒出来,冲F别有深意的一笑:“可不能管,她家太特殊了!”
F回应地冲她笑:“嗯,我中学跟她一个学校,那时全校都知道她家的事!!”
“郑思寒小时候,她爸干工程出了意外,去世了,她妈是个女强人,一个人养她,后来再婚,找了个很有钱的男人,她长到十几岁,妈妈又得了绝症,她妈知道自己的病之后拼命挣钱,传说为郑思寒赚到了可以花一辈子的钱,临终时要郑思寒的继父保全自己的女儿。她继父人很好,什么都顺着她,初二的时候,她继父再婚了,娶得就是郑思寒的班主任!!”
“这么戏剧!!”
“超级戏剧!!”
“天哪,好可怜!!”
“嗯!我同学听见她称呼养父母为‘领导’……”
“领导?哇塞霹雳啊!”
“还好吧。不过她也得到补偿了啊,她继父继母因为她的身世超级疼她!然后她家特别特别有钱!!”
“这种女生最容易拜金~”
“她不是拜金,是败金!她换手机的速度真是让人发指!”
“诶!你们不觉得郑思寒很像那种小说里才有的女主么?长得那么漂亮再加上这样的身世!”
“切,我觉得她的漂亮是打扮出来的。”
“哪有,她好像不化妆的。”
“她化妆能让你看出来吗?”
……
我没想到我一字不差地听完了整个讨论。
“除了家庭,她一点也不特别”——这是那个晚自习的最后,我下的结论。我从来不知道我这么坏。
如果你问十六岁的我,我会说“我不讨厌她,当然,我也不怎么喜欢她”这样应景的话来维持自尊。可是现在,我终于能够从容地承认:郑思寒,曾经,是我的噩梦。因为太多男生喜欢她,更因为那些男生里有叶东隅,所以很多女生,包括我,在那个年纪,总对她抱有或多或少的敌意,带着一点故作轻视的恶意去看发生在她身上的事,以便为她不那么好、不那么特别做解释。
但她终究是特别的,高中时代的学生要想名声大噪,一般需要拼死拼活、起早贪黑的努力。而郑思寒,凭一张脸,就做到了。即使女孩子见她,也会联想到只有在武侠小说里才用的词:惊为天人。那时我还不明白,为什么她永远一副淡漠疏离的疲惫神色可以吸引这么多目光,现在我知道了,郑思寒早在十六岁的时候,就已经诠释了这个世界上最玄妙的一个词——气质。承认这一点有些局促,但毕竟,我已经22岁了,在这样一个年纪,还是能有一点客观的坦然来回头看当年那个十六岁的女孩子的。
中考成绩出来后,我毫无意外地去了一中,实力很强,离家也近。我的目标是S大。
走进高一一班,陌生的逼仄感让我心惊胆战。广播里说,高一新生全部去教学楼前的空地领桌子,因为从我们这一批开始,木质桌椅将全部换成铁质的。我领到了属于我的单人书桌,下一步是把它搬回教室。我们在一楼,只要能进到大厅,我完全可以把桌子拖回去。可是进大厅需要跨四级台阶,我咬紧嘴唇,抱起桌子,无奈手臂力量不够,只能拼命抻着身体,想依靠身高挪上台阶。
余光里闪过一个高高的男生,我窘迫急了,目不斜视,摇摇晃晃,继续踮脚。突然桌子被拽了出去,我吓得松开了手。第一个想法竟然是:他要抢我的桌子!
还没反应过来,桌子已经飞跃了四级台阶,稳稳当当地落在了大厅里。男生顺势转身,走掉了。
安排好座位,班主任让大家依次起来自我介绍。
轮到那个叫叶东隅的男生,全班安静的诡异。我戴上眼镜,哈啊?帮我搬桌子的男生诶……班主任似乎跟他开了个玩笑,全班哈哈大笑起来,我却什么都没有听到。
后来听说他父母都是S大的教授,怪不得教养这样好。我暗自想:三年之后,他十有八九会去S大。
高考的压力,甫一入学就密密匝匝的罩下来,学习挤掉了其他乐趣。同位小悠经常在大课间的时候跟我聊天,聊地很碎,但不失为解压的好方法。
那天她突然像霜打的茄子,没精打采的趴在桌上。我捅捅她,她噘着小嘴一脸哀怨的看着我。我呵呵拧她的脸。她喃喃地说:“小焱……告诉你一个秘密哦……”我笑眯眯地点点头,她压低声音:“我好像喜欢我们班的叶东隅……”,有点诧异,其实也并不是很意外,我安慰她说:“嗯,没什么的,好多女生都喜欢他的。你因为这个不开心?”“不是啊不是啊。”她皱紧眉头,“其实有多少女生喜欢他我都不介意……”“那你在介意什么?”“我介意他追郑思寒啊!”
笑容被胁迫在脸上,上扬也不是,垮下来也不是,只能深深的吸气。他在追……郑思寒?
高二分班,我和叶东隅又在一个班,巧合的是,郑思寒也在。不,或许该这么说:高二分班,叶东隅和郑思寒分到了一个班,巧合的是,我也在。
我无数次目睹他们争吵,又无数次目睹他们牵手。
无论如何,他都是最先低头的那个。
暮色的气味弥漫了整个天地,极目远眺,是渐起的苍茫雾气,飞鸟拍打着翅膀远离,我闭上眼,叶东隅喜欢郑思寒。不是喜欢,是迷恋。
我不再期待每次从走廊里突然遇见他,即使遇见,也会赶在心里头那点细碎的疼痛还没有明晰之前就落荒而逃。我只能把头埋进深不见底的题海,S大,我要考S大。如果有可能,我想用大学的四年来弥补你我陌路的三年。
是,你牵着她的手的时候,还在叫着我‘同学’。我比她差的,何止一年。
可是东隅,我喜欢你啊。你知不知道。
我喜欢你,即使与全世界为敌,也在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