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录:精准的文字功夫,好比是达·芬奇的素描。这是小说家的童子功。没有这份文字驾驭能力,就不可能借以平常的字眼达到传递希奇的情感。平拙出奇,朴实生华。心有奇崛笔底无根的作家写不出这般情怀来。
1. 朱大可的顿号连用
“几乎所有的大陆读者,都把张爱玲当作中国小资的祖师奶奶。张所表述的1940年代的上海趣味,是张粉最痴迷的气息。她的自恋、敏感、时尚、优雅、纤细、尖刻、算计、世故和练达,成了殖民地女人的象征,进而演变为小资美学的最高典范。……
“革命叙事、乡村叙事、底层叙事、女性叙事、饥饿叙事和战争叙事,所有这些叙事母题都被叠加起来,在威权体制的虱袍上,喊出反乌托邦的细弱声音。在中国现代史上,没有任何一个作家像张爱玲那样,以鹤立鸡群的洞察力,完成了对“乡村革命”的痛切反思。跟《赤地之恋》相比,描述江南乡村社会的《秧歌》显得更为精妙,俨然是前者的升级版。那些反讽性的杀猪细节、以及纵火、死亡和秧歌场景,都是祛魅文学的经典片段。它是一支华夏民族的哀歌,传递出农民经久不息的苦难。……”
朱大可在《爱玲的华袍及虱子:从政治祛魅到自我祛魅》一文多次出现顿号连用。读起来非常有音乐感、颗粒感,像一串珍珠。
近来汉语写作由于多受体翻译体的影响,很多写作者都放弃了顿号的连续使用,多选用逗号替代,甚至于出现“一逗到底”的情形。此外,也有一部分兼当翻译的作家,因为在翻译国外文体的时候,鉴于汉语标点符号与国外语标点符号的差异,多不用顿号,久而久之,在自己作文的时候,也逐渐对顿号生疏起来。像张爱玲、梁实秋、周作人这样的散文大家,他们的文章中就比较少出现顿号,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此等原因。由此,看到朱大可在一文当中多次连续使用顿号,顿感眼热,不顾摘录下来,权当典范。
上面列举几处连用的顿号,如果用逗号取代,句子内部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语气就出现问题,略显呆滞,不会那么铿锵、干脆,而且顿号与逗号之间微妙差异也被淹没。
2. 白先勇的文字魔力
“可是那一刻,当我把丹尼从浴缸里抱起来,扶着他那羸瘦的身子,一步一步,挣扎回房间时,我心里突然涌起一种奇异的感动,我感到我失去的那些孩子好像一下子又都回来了,回来而且得了绝症垂垂待毙,在等着我的慰抚和救援。我替丹尼接上点滴管子时,我看到他两只臂弯上由于静脉注射过于密集,针孔扎得像蜂窝一般,乌青两块。望着床上那个一身千疮百孔的孩子,我的痛惜之情不能自己。那晚独行在圣马可广场的风雪中,我感到我早已烧成灰烬的残余生命,竟又开始闪闪冒出火苗来。”——摘自白先勇《Danny Boy》
“我们几个人由珍珠领头排队走上楼梯,珍珠打开大伟和东尼的卧房,我们鱼贯而入轻手轻脚走了进去。房中没有开灯,围着床却点满一圈白色的高蜡烛,房中墙下那扇扇镜子,互相辉映,好像整间房都浮动着闪烁摇曳的烛火似的。我们走近那张帝王型的红木床,看见大伟和东尼互相拥抱着睡在床上,两人都穿上了一式大红的绸睡衣,睡衣是新的,在烛光下发着红滟滟的光泽。东尼圆滚滚的身躯依偎在大伟怀里……他歪着嘴,好像在酣睡似的,口涎流了出来,把大伟胸前沁湿了一大块。”——摘自白先勇《Tea for Two》
白先勇的文字,总能够让人从他平常的字眼里读出感动来。而且这种感动来得汹涌。什么时候被他文字感动了?你还不一定说得清楚。究竟是被他的文字感动了,还是被他文字塑造的故事感染了?你不一定说得清楚。
白先勇笔下的文字有很深的生活底蕴。他的小说行文真实自然,有如散文随笔的真挚情感流动其中。总能让它的读者欲罢不能。虚构的故事和情节仿佛就是从现实生活剪裁进去的,文字营造的场景仿佛历历在目,读者深陷进去,比电影院的光影来得更加震撼。
精准的文字功夫,好比是达·芬奇的素描。这是小说家的童子功。没有这份文字驾驭能力,就不可能借以平常的字眼达到传递希奇的情感。平拙出奇,朴实生华。心有奇崛笔底无根的作家写不出这般情怀来。
这似乎还远远不够。白先勇的文字里还镶嵌了一份古意。古意是不经意间散发出来的。像明清年代的花梨木家具。功底深厚的书法家追求“古拙”之意时,往往会在一大堆平常的字中嵌入几个古籀文,或几个篆字,或几个晋魏碑石体,古拙之气汩汩而出。白先勇深谙此道。“羸瘦”、“红滟滟”、“沁湿”等词的运用,将文字魅力拉升到高古的境界。
话说回来,白先勇并不是为了凸显古意才选用冷僻词句,而是建立在追求真实、自然、生动的描述上。只是,这种随心所欲信手拈花的文字功夫好生了得,才有了这样一番风味。
3. 王微喜欢的句式
“发生这事的是一座普通的楼房。离我住的地方不远。从楼下经过,偶尔我会恍惚。就像一些童年景象:高高的树林间的阳光,草丛间的翠绿蚱蜢,凶悍恐怖的教导老师,夜晚一闪一闪铺到天边的萤火虫们。在都市玻璃高楼中,这些景象越真实,越让人疑惑,它们真的发生过吗?
“作为一个从小就习惯了被各种洗脑的汉族中国人,我意外发现这家国营旅行社不但对洗脑没兴趣,它对让这个老外了解真实情况也没兴趣。它的眼里,游客们都像是那个几百年来下南洋的华人,无论他去了哪里,受了什么教育,他都带着他的习惯和偏见:他的一双拖鞋,一个炒菜锅,各种调料和酱油,人的家族亲戚,他对一个食品是凉还是热的模糊判断,还有他的教育孩子的坚定方式。绝大多数的旅行,也许确实都只是为了验证一个早已形成的意见。
“于是,我的这位中国已经居住了十年的朋友,又一次地验证了CNN和《纽约时报》的报道,的确,这个城市真实的一个方面:拆迁,旧城区的消失,年轻人的离去,文化的困惑。这只是一个几十万人口的小城。”
以上的三段文字均摘自《时尚先生》上王微的专栏文章《尝到真实的能力》,毕竟,王微是业余驭文的,很多时候在表达意象,显得断断续续,显得有点力不从心,但凭着他良好的语感和对文字的天然感觉,即便没有连绵的文字功夫,他依然能完成一些不错的文字。
他的文字经常使用简单的短句铺陈、排列,连接成较为生动而又形象的意象群。以上划线部分的三处就是很好的说明。这些句子像画面一样在眼底飘过。有点像电影里的蒙太奇。它们很好地展现了王微的想象力的跳跃。但就是这种跳跃也暴露出王微的文思过于松散,没有连绵感,缺乏整块性,由此,传递的信息不够凝练和精准。
如果不是因为他是王微,而是其他的什么人写出这样的文字,就略显普通了,正因为他是王微,身上披着光环的人,文字也沾了披在身上的光环的光。
4. 插图师的剖白
“我喜欢野生的植物,是那种粗野的、有侵略性的物种。它们覆盖树木的茎、山体、墙体——一切可依附的生物和死物。这种密集和重复有一种美感,但这种美感却带有一点不道德。每次坐在往北边开的轻轨上时,都会看到很多处漂亮的荒野。但是我从来没有下车走近过,或者某天我会心血来潮,又或者它们永远只是一个秘密。
“有朋友问起我的作品是不是某种形式的自白。这未尝不是一种有意思的解读,但是实际操作上并不容易。我内心深处有一台打出独白的打字机,意识却是一个退格键。它们在大多数时候以相同的速度此消彼长,可是也许总有那么一时半刻,退格键没有打字机来得快,让零碎的密语闪现。在我的创作里,可能也存在着这些零碎的自白,但同时我也强调,潜意识被意识消退是不可抗争的规律。如果说我是一个乐观的人,那是因为我相信多强的意识也会让潜意识泄露的片刻。
“话说回来,即使那样的丛林是那么的迷人,却有多少人试过中途下车?怯懦是人的天性。想看到不一样的风景,总是需要多那么一点的勇气。”
这段文字是在《新周刊》上看到的。插图师岑骏对他的动画原画《丛生》的解读。非常用心走心的文字。文字里有画面感,如果结合动画原画一起看的话,文字又赋予动画原画以某种生命痕迹,某种流动的生命痕迹。他表达的完整性和连续性让接收信息的人感到愉悦和快适。
三段文字,每段文字都是一种解读,但又完全没有脱离动画原画本身。第一段,从动画原画的画面来解读;第二段,从动画原画的创作动机和原由来解读;第三段从哲理升华来解读。三段文字连缀起来,真是一篇气息怡人的小品文。
正因为这段小文字,我才想看到岑骏更多的其它的文字。
5. 罗兰·巴尔特一句话
“风格是写作的开始。”
这是法国作家罗兰·巴尔特说,一语惊醒梦中人。原来如此。所有的写作都是从这句话开始的。之前一直不太明白:为什么自己很难按照别人的文风写作,遵照他人的思路写作?为什么会特别羡慕别人笔端流泻的文字?为什么某某文从标题开始就拥有扑面而来的气息?为什么某某人写了那么多东西,每行字好像都是他的,谁都拿不走?这句话总算让之前所有的纠结有了答案。
写作跟说话一样。每个人的声音生下来就不同,对语言的感受和表达迥异。文字就如同声音。尽管能够像声音一样被模仿,但终究难改本色。骨子里的东西是靠自己挖掘出来的。当然,有些人觉得写作比说话难,有些人觉得说话比写作难。像马尔克斯这样的大作家能愿写也不愿意说,像胡适这样的大家写与说是并驾齐驱,还是一类是宁愿说不愿写的,像南怀谨。写得好和说得好两者都不容易,但都与风格有关。
风格是靠什么来决定的呢?
声音是靠音色、音量、音高、音长等因素,写作的风格当然不外乎遣词造句的方式、句子长短、修辞嗜好、段落节奏、起承转合与谋篇布局,这些都会影响写作,但都只是写作的物理属性,真正决定风格的是从主观或客观的情感切入,情感的浓烈、用语的轻重、句子的明亮暗淡、思想的曲高和寡或下里巴人。风格最终起决定作用的见识和品位。只停留文字表明的风格当然算一种风格,但那跟潮流时尚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区别。
原创风格更是应该提倡的东西。很多人的风格建立在对传统的学习,揣摩,掌握,发挥的基础上,能够看见很多东西的兼容并包,有新鲜的色彩,但终究会被时光黯淡下来。真正的风格就像是风和水一样,是意识中无形的东西,如果刻意将别人的帽子套在自己的心口上,得出来的东西或许有模有样,但也是扭曲过来的形状。大自然结出来的果子没有两件是相同的。我们是大自然的最高结晶,当然更没有理由相同。
原创的风格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好东西,需要打磨,需要历练,需要雕琢,需要砍伐。在没有真正成形之前,它有可能是被一大块荒芜的草地遮掩。想建筑属于自己的东西,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十年如一日地拔草,将跟原创风格无关的东西一点一滴地清除。技术性地精进之后,我们才会熟谙自己的写作之道。
罗兰·巴尔特一生都在实践这句话。他所有的东西都是用自己创造的瓶子来盛装的,他吝啬到了连瓶盖都不拿人家的程度。即使艰涩,即使难懂,即使将自己孤立起来,他还是无所谓,他永远按照自己的方式说话、写作。
“灰烬意味着火焰的存在。”
——艾米莉-迪金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