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铲子得符合某些条件,铲尖要尖,握把要短,才能在有限的空间里施展开来。在一家大型超市的园艺区,他找到了自己想要的铲子。——《犯罪小说家》开场
有的时候我们会遇上这样一本书,它的开场第一句就能牢牢抓住你的心,让你毫不犹豫就掏了钱。在此之后,一种可能是你发现这书除了开头一无是处简直浪费生命,还有一种可能则是看完后立刻开始上网搜索,看这个作者还有什么其它作品,统统买买买。哈里•杜兰的《犯罪小说家》属于后者。如果总结下这书的优点,我会说:它好看,好看,并且好看。
第一层意义上的好看,是故事情节上的好看:一个担任侦探小说杂志《灰街》编辑的男人,在帮着朋友掩埋了一具尸体之后,发现自己卷入了一系列意想不到的麻烦,而他自己的隐秘过去也在这个过程中被逐渐揭开。出版社为了强调这本书的精彩,还特意印上了史蒂芬•金的推荐语,然而人尽皆知“腰封小王子”金大人的评价向来是不靠谱居多,把某本60分的书吹到100分的例子举不胜举,简直堪称书评界的安兔兔跑分软件。不过这次还好,虽有夸大,但不算离谱。
说回原作,作为一部犯罪小说,它有一个充满悬念堪称完美的开局,一个略显冗长但依旧抓人的展开中段,以及一个层层揭秘多次翻转的漂亮收尾。没有低智商的对手,也没有龙傲天的主角,整部作品按照文中主人公自己对犯罪小说的定义——“计划出错,坏事发生,有人死去”——一路揪着你的心脏飞驰而下直至结尾。整本书的布局也称得上绵密细致,前期各种细节的闲笔描写在后期则是成为了推动剧情的伏笔,剧情环环相扣让人手不释卷。美中不足的是为了增强故事的曲节转折加入了一些在我看来过于枝蔓的情节,从而导致整本书的布局显得有些匠气,错综复杂有余但整体性不强。
第二层意义上的好看,是叙事风格上的好看。作为雷蒙•钱德勒的脑残粉(男主的两个化名均是取材于钱德勒小说),哈里•杜兰这本处女作自然是充满了复古怀旧的冷硬气息,这意思就是说,当男主基友的老婆拉着他去看画展的时候,我们就知道这两人接下来就要滚床单了;而当命案发生时,我们就知道接下来登场的警探十有八九是个女的,也许还是个单亲妈妈,而她会与男主发展出一段亦敌亦友的感情。本书爽快利落的文字走的是IOS8极简主义扁平化路线,克制内敛但又令人遐想无穷,用《荒野求生》里贝爷的名句形式就是:鸡肉味,嘎嘣脆。人物性格同样如此,男主虽有一颗火热滚烫的心,但始终摆着一张扑克脸拒人于千里之外,惜字如金从不多说,简言之就是一枚傲娇。如果你喜欢这种风格,那么《犯罪小说家》绝不会让你失望。
第三层意义上的好看,是里面的各种有趣细节。如果有人和我一样,看完后惊叹于这书居然是作者的处女作,那么查一下就会发现,哈里•杜兰在动笔写之前不仅跟一位小说家学习了数年的写作技巧,自己本身更担任了多年的小说杂志编辑。于是,一位小说杂志编辑写的一本以犯罪小说杂志编辑为主角的犯罪小说里(太TM绕了……),自然就充满了对编辑工作以及侦探小说的各种吐槽。书中这种让人会心一笑的小细节让我很是喜欢。
上面说了一大堆,结论就是尽管这书没有牛逼到炸裂的程度,但我相信能让许多人度过几个小时的快乐阅读时光,看过一遍之后不后悔,也许过了一段时间后还有兴趣会翻出来重新看一遍,对于一本通俗小说而言,这已足够优秀。
更让人高兴的是,《犯罪小说家》之后哈里•杜兰仍然在写作的道路上不断前进。以本书男一号大卫•卢根为主人公的系列小说已经有两部新作,其中第二部已经有了台版。从风评来看其品质比这部是更上了一层楼,所以我现在的问题就是:学挖掘机哪家强?啊不对,到底是立刻买买买呢,还是再等等看大陆版有没有戏?
最后附上一段书中我特别喜欢的描写:
卢根走在外间办公室的地毯上,悄无声息,他在走廊门边停下脚步关灯。一回头,他看到克里斯托尔坐着的侧影,头往后倾斜,双眼紧闭。他办公室的门框成了这幅景象的画框,一幅黑白作品:黑色短发,起皱的白色衬衫,深灰色办公桌。
办公桌上的台灯照在他的眼镜框上,造成反光,让他的脸看起来有些苍白。但这使得他的表情看起来纯净安详,卢根之前从未见过他这种神情。
卢根将会记得克里斯托尔的安详,还有克里斯托尔要他回家时,声音里的温柔与怜爱。后来他开始跟克里斯托尔的老婆上床,他还会记得这些。
备注:本书电子版多看阅读和豆瓣阅读均有销售,中亚Kindle暂无。
———_(:3」∠)_我是眼残的分割线———
直到这篇文章快写完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书封面上方那坨红色的东西不是一个红衣女人的胸部特写,而是她的头发……
最后喊一声,如果要改编电影请务必找大卫·芬奇啊,这种阴冷的悬疑题材绝壁适合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