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与一座城市的漫长告别

想到纽约,总像拧紧发条的手表,内心紧张地颤动着,却在表盘上波澜不惊。

2012年8月,我一个人带着三个大大的行李箱,从北京飞纽约,开始了硕士生涯。清晨的航班,半夜就到达机场等候的我,淋了一场大雨。那时,好像和自己过去的生活在告别,前路充满期待又有些许茫然,我也不知道等待我的会是什么。

还记得到达学校所在城市那天,蝉鸣聒噪,细心的中国学生会派了学长们去接机,就是在他的车上,我第一次听到了那首歌,一首高潮只有“New York”的歌。

“请问,这首歌叫什么呢?”我不禁好奇。

“哦,《Empire State of Mind》。”他笑着回答。

我第一时间在手机上做了备注,后来特意去下载,因为在那激昂又无奈的旋律中,我听到了自己的期待与梦想。

幸运的是,去学校报到的第二天,室友们便带着我们几个新生来到了大苹果——纽约,一切都很突然,却又充满惊喜。

那时他们为了找同学聚会,没有带我们去太多所谓的“景点”,但,那可是纽约啊,一个空气中充满着自由的地方。我努力去记住所经过的每一个地方,每一条名字好听的街道,看到路边有人向我问好,都以为那是这个国度对我特殊的温柔。

那天是周天,我们路过了华盛顿广场,那里不大,却充满着美式周末气息。热闹拥聚的人们大笑着聊天,广场中央有人在弹露天钢琴,老人们携手在长椅上欣赏,很多家庭在公园草地上野餐,年轻人在玩儿飞盘,那时我想——这才是周末,这才叫生活。一切都那么闲适放松,其乐融融。初到法拉盛看到飘扬的国旗,仿佛已和自己隔了一个世纪。而在中国城和好友吃早茶或者川菜时,并不曾察觉,这个地方,离“中国”最近,却离家最远。

我所在的学校离纽约有两个小时车程,不远不近,便可经常用平日的时间疯狂学习,再给自己放个假去纽约过个周末。这样的安排让我每天都充满斗志和动力。

紫阳花,也叫绣球,晕染交叠,天生具有水彩的印迹。第一次在中央公园见到一大片蓝绿交错的花球时,便许愿,以后的婚礼一定要拿它做手捧花。

Byrant Park是我最喜欢的小公园,精致又活泼,冬天有温馨的圣诞集市,夏天则绽放着巨大的喷泉池可以许愿。旁边有个纪伊国屋,经常去那里翻几本设计类的书然后去对面的Lady M点一块抹茶千层,再打包一份冰拿铁,拿到公园挑个最顺眼的座位坐下,慢慢边吃边看人来人往。

曼哈顿中城的博物馆大道依然人烟嚣盛,这里聚集着世界上有名的博物馆,作品像天上的星辰,你只有静静沉入,才能察觉到人流散去后,烟尘飞舞的每一道轨迹。在那里,时间静如止水,我只想“心有猛虎,细嗅蔷薇”,那是艺术之浩大与精微的完美结合,更是一种以艺术之名将抽象原则具体化的最佳形式。

还记得第一次去摩根博物馆时,刚好赶上《小王子》特展。展览上呈现了珍贵的《小王子》的文字原稿以及作者信件、照片等。那些布满香烟烫疤反复删改的手稿,是一封封珍贵的邀请函,带我去欣赏纯净童话世界勾勒成型的过程,再次回味那天真纯粹的感动。圣埃克苏佩闪着一些干净的光芒,连消失的方式都那么奇妙,他在一次飞行任务中神秘失踪。“最重要的事,只有用心才看得见。”那一刻,心中的童话故事和城堡般的博物馆合二为一。让人不得不承认,盛世速朽,艺术才是永恒。

去韩国城吃一顿烤肉吧,记得要一份西瓜烧酒,觥筹交错间,冰冰凉凉,那些唇间迸裂的清爽,正应了那句“拟把疏狂图一醉,强乐还无味”。

我也忘不了日式餐馆一条街,那里有最浓郁的栗子蛋糕和抹茶红豆冰。我好几次去“茶庵”喝日式下午茶,点一份抹茶布丁和百吃不厌的栗子甜点,听着静默黯然的日本音乐发呆好久。晚饭也常在这条街上解决,挑一家性冷淡的乌冬面,一间冒着热气的寿喜锅,一个人吃也不觉得孤独。吃饱了,便不会再想家。

那年感恩节前夕,璐璐从邻州开车来找我一起去纽约看大游行,当看到巨大的卡通人物气球在街边涌现时,感觉自己又变成了那个喜欢拿着气球到处跑跳拍照的小女孩。那天晚上就是传说中的“黑色星期五”,美国一年一度的超级打折日,我们裹了很厚的大衣,可还是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不过,想着可以抢到便宜的东西,心里甜甜的。

记得冬天有次面试完穿着正装在风雪中暴走20多条街去吃一顿米其林庆祝,同行的男生吃完说了句:“这三道如果一起上,我估计五分钟就可以搞定。”我也笑了,说那我们去消消食然后再吃一顿吧。那时好没出息,却好快乐。

新年时,多年前一起学字的朋友从芝加哥来看我,我们约在纽约。我们三人又聊了很久,从小时候的开心事到这些年的际遇。这才发现,虽然如此完整地缺席了彼此的青春,却依然能笑谈人事,举杯言欢,诗酒趁年华。

我难以忘记第一次去联合国总部时的心情。以前在心里,它总是个高高在上的圣殿,我没有想到会有一天跟随教授来这里旁听会议,有机会采访NGO代表,有幸运参加三月的妇女大会和后来的世界青年大会,台上的潘爷爷和善温柔,我看着他对每个提问者都微笑着用那国语言说谢谢的时候,心里突然有种感动,因为他的眼神让我想到我的爷爷。

对我而言,纽约终究是个有温情的城市,虽然曼哈顿是座钢筋水泥筑成的森林,可是,能在核心地带有中央公园这样的存在,这里便有着宽容与爱。我曾在那几年无数次去中央公园,哪怕只是在里面走走停停荡荡秋千,也会变得很善感。

我想,在那儿,心有多纯粹,意念就有多自由。我也希望不论年岁如何增长,阅历如何积累,依旧可以“心净而常青”。

这就好比思考将一座教堂建设的坚固美丽虽然令人尊敬,但更重要的,应是思考让如何让人们贴近天堂。

和马克西异地时,我每次去纽约都会特意路过Time Square,因为那里有当年实习单位的巨幕广告,每次看到屏幕上的名字,我都会找路人给我们合照,就好像他在身边一样。我们还隔着时差约好了在同一天去吃同一家拉面,点同一种,然后自拍拼图,虽然隔了整个太平洋,却因为思念天涯共此时。

很多朋友聊天时都会问起,你最喜欢美国的哪个城市,那时,我的回答每次都是“Boston”,因为建筑古典,树木森森,傍晚的街道像一幅泛黄的油画,古老又有韵致,在我心里,只有这样的城市,才值得被永久珍藏。

“那纽约呢?”他们时常好奇。

“很大很乱,很好吃。”我通常这样回答。

情到深处情转薄,爱到尽头成忘却。我一时想不到太多它的形容词,也许是真的记不起,也许是不想轻易提起,因为有些故事,只能点穴遗忘。

可有些记忆,怎么能真正遗忘呢?我分明在Time Square,有人叫住我说我长得像他的朋友而免费帮我画像,在冬季的街头,有老人主动为零钱不够的我付钱买一个热气腾腾的热狗,咖啡店里有人得知我要“抹茶拿铁”而问我亚洲人的口味是不是偏苦,还有那些公园里遇到就会向我骄傲的介绍他的狗的人们,虽然我那时脸上写满惊恐,因为我有怕狗多年的历史。

因为没有那里真正生活过,所以没有在深夜的街道走过,也没有能享受一顿美好的早午餐。我终究和纽约之间,隔了一个异乡人的距离。

后来,离毕业越来越近,去纽约却越来越频繁,有时是因为想给国内的亲人朋友挑礼物,有时是单纯再想吃一次某种美食,有时是为了探几家二手书店,有时只为了一场心心念念的百老汇,还有一次,居然是室友们一拍即合,想去看《匆匆那年》,当大屏幕上出现熟悉的中文时,我们既亲切又感慨。

毕业前,爸妈也来到了美国,我也带他们去了纽约。那时爸爸说Time Square原来这么小,地铁好慢楼好高,我也带他们去大都会博物馆,去华尔街看牛,去自由女神像和清晨的中央公园,像当初的自己。那天我们不知不觉步行了10多公里,当和他们去Chelsea Market吃最新鲜的龙虾时,看到爸爸大快朵颐的样子,我问:“美国怎么样?不错吧?”他说:“好是好,就是有点寂寞。”

我说:“是啊,也有句话这么说。”

美国是好山好水好寂寞,国内则是好脏好乱好快活。选择一个城市,也就选择了一种生活。没有对错,只有喜不喜欢。

越美丽的东西我越不可碰。这种感觉,就好像和一个城市谈了一场恋爱,别后两两相忘,眉毛那么短,天涯却那么长。

毕业后回国的那天,我是从纽约肯尼迪机场直飞,那天早晨我坐着大巴横穿过这个城市,一切的过往像电影胶片匆匆而过,组成了记忆中独特的蒙太奇。我看着听着,用手机发了这样一条朋友圈:

“如果你必须离开你曾经爱过的地方,无论以哪种方式,都不要慢慢离开,要坚定决绝永不回头。不要相信过去的时光才更好,他们已经消亡,过去看起来安全无害,被轻易跨越,而未来藏在迷雾中,叫人看起来胆怯。但当你踏足其中,便会云开雾散。再见纽约,再见美国。”

或许有一天,我会以新的面貌旧地重游。那时相见,我们都已变成了更好的自己。

其实,总会有一个地方,会像烙印一样镌刻在你心里,有时你不轻易提起,不是不在意,而是太多时候,你想留着,用它来挡挡你心口里的风,让自己别太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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