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里时常会有类似这样狗血的剧情:亲生父母将刚出生的孩子残忍抛弃,并没有履行养育的责任。养父母将其辛辛苦苦拉扯长大,待到孩子功成名就后亲生父母又突然出现,要求报答生育之恩......
抛开所谓的舆论道德和比较玄妙的血缘感应,生育真的有恩吗?
从施恩和报恩的过程来看,可以概括为:“我”受到了他人的恩惠,所以“我”要回报那个人。其实这可以上升到一个很著名的哲学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即,意识“我”是怎么产生的?
1920年印度发现的狼孩事件,很好的证明了这样一个事实:人类的知识与才能不是天赋的,直立行走和言语也并非天生的本能。所有这些都是后天社会实践和劳动的产物。因此长期脱离人类社会环境的幼童,就不会产生人所具有的脑的功能,也不可能产生与语言相联系的抽象思维和人的意识。
这也就是说,“我”并不是我,只是恰好遇到了现在的家庭和养育,才涌现出了现在的“我”的意识。
如果把脑洞开大一点的话,祖母驳论也是可以理解的了:回到过去杀掉自己的祖母,自己还存在吗?如果用这个来解释的话,情况就变成了:“我”眼中的祖母,只是基于“我”当前认知中的祖母,但是“我”的产生并不依赖于特定的人,也就是说因为有了”我“的意识,所以她成了”我“的祖母......
如果进一步推导的话,是否能够得到结论:先有果,后有因呢?当我们说要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的时候,我们其实再说什么?即使没有某些领袖,历史就一定会完全改变吗?
凑够500字了,这周就先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