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写作一百天的喜乐得失

今天,是我持续写作的第100天。这100天里,我写了原创文章58篇。书评12篇。其中的绝大多数,都在我的公众平台上发布(部分长文章以连载形式发布)。保守估计应该不低于12万字。

这100天,我的心情就如同坐过山车,忽高忽低,悲喜交加。直到最后,归于平静,找到初心。

持续写作教会了我什么?

知乎上曾经有人询问过。人最重要的能力是什么?——保持内心平静的能力。

记得初心,保持平静——这就是写作教给我的第一件事

曾经有人做过这么一个实验:找了一些人,询问他们对生活的满意度。奇怪的是,对生活非常满意的人,既有成功人士,也要底层民众。

20年后再度回访这些人,发现那些因为事业成功财富巨大而感到幸福的人,相当一部分因为生活上的波折陷入了痛苦之中,而那些因为内心平静的人而感到幸福的人,一直幸福着。

这是一个不遇到事觉得很简单、遇到事才发觉真的很难的能力。

在开始写作的最初,我是雄心勃勃,踌躇满志的。满心想着的只是,有什么可难的?我也能写出一篇网络爆文。然而写着写着,爆文没出来。自己却已经逐渐找不到思路不知道该写什么了。

于是在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在模仿其他人的思路,其他人的文笔风格,去写一些自己不喜欢不擅长、也根本没有什么意义的文字。然后满心期待地去简书首页投稿,当然无一例外地被拒绝了。

我愤怒,我不平,我郁闷,我挣扎着不断摔倒不断爬起来。直到有一天突然间想明白。我最初的梦想,是写自己喜欢的东西;给自己、也给别人带来快乐,而不是去写这些违心的东西。

于是我突然就平静了。找回了初心,也找回了写作时的幸福。

写作教给我的第二件事,是做人要有自知之明。

我凭什么写不出爆文?我凭什么写得出来?

看看简书首页上的那些文章,有一部分确实是套路文章。

但去看那些特别优秀的作者呢?无一不是知识渊博,文笔流畅的,有些人号称只写了3个月就签约了简书,但人家年轻的时候,是全国作文大赛第一名好吗?每一个人的爆发,都是无数的积累在下面托着,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轻轻松松的成功的,没有。

人要成长,无非两样。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而我,真正写起来才发现,读书不够,思路狭窄,走路不够,见识不多。

也因此,我从未有哪一刻像现在这样,在求知的路上,如饥似渴。

写作教给我的第三件事,是感受生活。

我曾经是一个很容易觉得无聊的人,最近几年年龄渐长,感受到了时间的宝贵,总是给自己安排许多事情去做,但仍然常常拖延时间,觉得生活其实挺没意思的。

直到开始持续写作,为了能够保持有的写的状态,我必须时时刻刻观察生活。这样许多以前轻易放过的事情,都促进了我的思考,我也观察到了许多曾经未曾观察到的生活中的美好。

如果以一句话概括,就是写作让我更好的生活,生活帮助我更好的写作。

写作教给我的第四件事,是管理我的时间

对于一个白日工作非常忙碌、经常需要加班的人来说,晚上的时间非常紧张,也非常不愿意再劳动。

但写作是我的梦想,我不愿意放弃,读书是我的根本,我不能放弃。那我还能怎么做呢?

第一,就是严格限制自己的上网时间

最初是限时,后来我干脆不再看朋友圈。只定时回复信息,查看一下亲朋好友的状态。至于社会上的热点新闻,我关注的几个精品公众号就足够了。

第二,不再频繁收看电视节目

无论是连续剧,还是综艺节目,都实在是太耽误时间了,我现在只在学习工作之余偶尔撇几眼,没什么特殊情况,一周大概也超不过半小时。

第三,设定自己的每日必做事项和选做事项

每天早晨起床,第一件事儿就是列好自己当天的to do list,最初常常贪心不足,设定了过多的事项,或者因为拖延,导致到了晚上的时候还有一大堆事情做不完,不得不熬夜。

后期学乖了。每天记录的事情后面,我都标上预估时间。比较简单的事情,随手就做了。所以现在尽管比以前更忙碌,需要时间反而比以前更少,工作效率也比以前更高。

获得的同时我又失去了什么?

因为现在几乎全部的业余时间都用来读书和写作了,我基本已经把自己压榨到没有任何空闲时间,也很少有休息和娱乐时间。

我很少时间陪父母一起看电视,平时的晚上我也很少和朋友们一起聊天。就算周末和朋友聚会我也要惦记着,今天的文章还没有写。有时候不得不在地铁上写完当天的文章。

说不累是假的,为了写作,我放弃了很多。

但,后悔吗?

绝不!

做一件事情,最好的时候是10年前,其次就是现在。

任何一件事情,想要获得,都必须先要付出。我想要获得,我也做好了准备去付出。

我唯一后悔的,是没有更早的开始这件事。唯一害怕的,是怕父母老得太快,是怕我成长得太慢,他们还要多久,才能等到我能更好孝顺他们的那一天?

人生只有一次,没有重来。极小的时候想当个英雄,青史留名。长大了,只想拼搏着,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家人,对得起朋友。

我的心不大,力气也不大。如果能做到为自己的热爱而拼搏,然后成长自己,照顾亲友,老了的时候可以平静回忆。这一生就再完美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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