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更鸟在英国是国鸟,他们是一种无害的鸟,只会站在枝头为人们歌唱,如果对着这种善良的鸟儿开枪,那就是犯罪。伤害无辜的黑人,也无异于杀死知更鸟。
这本书的故事背景是19世纪30年代年的美国,这个时候南北战争已经结束,《解放黑奴宣言》也已经颁布,但是白人歧视黑人还是很普遍。作者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和她哥哥一起,经历了她的爸爸阿迪克斯,一位白人律师,为一个黑人辩护的故事。因为这个事情,他们一家人的生活开始改变。
他们镇上,一个黑人汤姆,被诬告强奸了一位白人少女。其实是这个白人少女长期在贫困、寂寞的生活中,忍不住引诱黑人,她害怕事情败露,所以想借此除掉汤姆。因为在当时如果大家知道了白人居然勾引黑人,那是要被整个社会唾弃的。案件其实很简单,原告和被告是什么样的人,大家都有目共睹,所有人心里都清楚这是诬告,但是没有人愿意为黑人辩护,在以往的法律案件中,也从来没有黑人胜诉过,有无数的黑人都这样蒙冤而死了。只有阿迪克斯,勇敢地站出来为黑人发声。他说:只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在法庭上,这位律师据理力争,极力还原事实真相,陈述了一段非常打动人心的辩护词,但是最后,法庭的9位陪审团成员,还是判了黑人有罪。这9个人里面肯定有人是被律师说服了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可能是觉得事不关己,快点判决了事;可能是以前没有先例,害怕判了黑人胜诉会引起社会社会动荡,也可能是一些别的利益关系。总之就是黑人败诉了,并且最后被乱枪打死。这样的判决,法庭里只有孩童难以置信,作者的哥哥追问爸爸:陪审团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
爸爸说“我不知道,可他们确实这么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晚上又做了,将来还会再做,而且,他们这么做的时候……只有孩子会哭泣。”这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
我们对于白人歧视黑人,可能感受不是很深刻,明明法律规定人人生而平等啊,上帝也平等地爱每一个人,为什么还要这样颠倒黑白呢?关于种族歧视,应该是历史问题,黑人国家曾经遭到白人的殖民,白人看到面貌不讨喜的黑人,就把他们进行丑化,认为他们就是劣等人种,觉得他们品行低下,就是会干坏事,会强奸她人的人。这就是一种偏见,一种历史遗留的、根深蒂固的、人们明知道不对但是也会遵循的陋俗。
如果类比到性别歧视,就比较好理解了,在我们国家很多地区,女人是不能在族谱留下名字的,是不能参与拜神或是祭祖的一些活动的,是不能给孩子冠自己的姓的,甚至是不能上桌吃饭的。这种被看做是默认的规则,时间长了,就连女人自己也不会觉得没什么。即使法律已经规定了男女平等。如果说人人有份的情况下,当然是男女平等,但是只要是涉及二选其一,需要牺牲一个去成全另一个的时候,牺牲的就总是这些女性,我想起在《唐山大地震》中,只能救一个孩子的时候,几乎毫无悬念的救了小男孩。《大江大河》电视剧开头,宋运辉和姐姐宋运萍得知家里只有一个上大学的名额,所有人,不需要说,就知道一定是属于弟弟宋运辉的。当然如果姐姐站出来极力争取,也可能是会给她的。但是只要不主动去说,就默认不是她的。而且一直以来,也没有什么人主动去说,可能我们主动去说了还会被骂太斤斤计较、不顾全大局之类的。
女性在这样的隐形的压力之下,所以会缺乏安全感。牺牲掉女性的利益,就如同牺牲黑人一样的。在历史文明的进程中,为什么总是她们来当炮灰呢?这些牺牲掉的炮灰,甚至没有人去为他们的遭遇,去为他们的痛苦言说一句。所以这部作品中,勇敢、正义,就是阿迪克斯传递给我们的最高贵的品质。我的这个类比,可能是很不恰当的,但是我只是想说我感受到的一个共同点,就是有一些偏见和歧视,明文已经写了他是不对的,很多人也能意识到他是不对的,但是还是无意识地去遵循他。而且我不说这个,也不代表它不存在。我们可以相信,未来肯定会向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前行,在这个过程中,你我他都会成为这份文明的一份小小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