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有许多巧合。2008年11月,我在温州中院参加执行业务培训,因有急事,中途回瑞安。那天中午,在同事的办公室,我看到单位内网上温州中院遴选法官的信息,报名时间是最后一天了。
这次遴选六名法官,需基层法院中层副职的法官才可报考,年龄男的限定在40周岁以下,女的限定在35周岁以下。我对照了一下,符合报名条件。于是,我向庭长和单位分管人事的领导报告,开具了单位证明,并告诉家里人报考事宜。
赶到温州中院时,已快到下班时间。从人事处领导处得知,瑞安法院共有三人报名,他们的综合条件比我好的多,但我还是想试一试。
这次考试我知道的迟,准备时间短,笔试成绩不高,但还是冲进了面试之列。由于我对这次结果期望值不高,面试时也就没有什么压力,答题就放开了。想不到的是,效果还挺好。面试拉了我不少分,总分排名第七。因前七名考生中有两名是同一法院的法官,按文件规定,每个法院最多只录取一人,所以我就成了六名选调法官中的一位。
瑞安是温州南面的小县城,相距40来公里。因为温州没房子,只能每天回瑞安。为了省油,我购买了一辆排量只有1.5的家庭用车。2009年初,我每天早晨七点出发,八点到单位。就这样开了十一个月,终于找到同样是瑞安去温州上班的几个人,于是大家一起拼车,每人轮流开一天,既省钱,又省力,在车上大家又可以聊聊天,我觉得比以前幸福多了。
援藏前,我在温州中院工作了七年半时间。期间,温州地区爆发局部金融风波,经济下行,一些企业倒闭,企业主跑路,大量纠纷在法院解决。因此,每个法官都是加班加点,超负荷地劳动。我从事执行工作,不管是酷热的夏天,还是雨雪交加的天气,为了处理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一天要去现场察看好几个标的物,汗水湿透身上的制服,是经常的事。
温州中院的有些案子是比较复杂的,光是动脚,还是不行。主要的还要动脑,多看书学习,多向别人请教,而且要学会创新,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只有这样,案件才能办得快,办得好,出成效。
温州中院执行局人才济济,光是北大法学院毕业的,就有三个人。无论被执行人怎样规避执行,法官们都能想出办法应对。在领导的指导和大家的帮助下,我办理了全国第一例拍卖被执行人租赁权益的案件,117处房产得到有效处置,到位款项约一亿元。当事人十分满意,社会效果显著,浙江高院院长齐奇书面批示,对此案的办理予以高度评价。根据此案撰写的执行裁定书,也获得全省法院首届执行裁判文书二等奖,温州地区仅此一篇获奖。这个案件的工作量实在大,卷宗达二百册。案件很复杂,院领导参加合议讨论达十多次。案件办的十分辛苦,我的脸上长出了几块豆大的老年斑,后背生了脂肪瘤。
由于工作投入,成效明显,各种荣誉纷至沓来。2011年,我被评为全省法院十佳执行干警,2012年,当选为温州市党代表,2015年,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我想,这既是对我的褒奖,也是对温州法院法官工作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