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老师安利去看《死亡诗社》。豆瓣评分8.9。很高。
故事上简单来说就是一群荷尔蒙激素刚刚萌发的青春少年们,遇到一位很开明的老师。在这位老师的引导下,他们身体内部已经被应试教育磨灭的个性渐渐彰显出来,成立死亡诗社,探讨生与死的意义。
这是一个挺有意思的课题,因为答案具有双面性。校长曾提醒这位老师,你要知道这群少年们在一个很危险的年龄下,他们的人生刚刚起步,世界观未必构架完成,很容易做出危险的事情。最终,其中一名小男孩无法面对咄咄相逼,扼杀他梦想的父亲,选择自杀。他热爱戏剧并且极具天分,可是父亲的意愿是让他成为一名医生。他很痛苦……
整个片子看完以后,心情很复杂。曾经有人问过我,最厌恶什么性格的朋友。我很肯定的说,我厌恶动不动就自杀的人。
你们知道吗?
自杀很简单。你闭上了双眼,再无知觉。看不到痛彻心扉的亲人,摸不到绝望的爱人,洒脱,甚至有人说你伟大,为了梦想敢于做出任何牺牲。
于是有人觉得,死很伟大,它可以解决你之前犯下的任何罪恶。
这、真的不是懦弱吗?
因为无法面对痛苦,将它转嫁给活人。而真正会为你死感到悲伤的人,都是至亲。
我当时就心里默念,何德何能,千万别碰上这样的亲人或者朋友,简直是惨绝人寰。
你死,虐的却是我。
前几日去参加朋友婚礼,见到了一位小妹妹,今年十六岁,花一般的年龄,皮肤白的雪嫩,可爱的不成。
她一直玩手机,我抢过来看,忍不住愣住。
小姑娘脸颊通红,又把手机抢回去。
原来是她的小男朋友……
我想了想十六岁,或许正是感动萌芽的阶段。
男孩发来的一条微信,老婆,我想你,我会爱你一辈子……
我轻轻叹了口气,少女心爆棚。
老婆、一辈子,十六岁。
记忆中那些十六岁爱过的同学,有一对成功结婚。然后在二十四岁选择离婚。理由很多,太熟悉了,没有新鲜感,性格不合,男人老出差,女人老抱怨……他们早就忘记了在十六岁时候写下的承诺。但是二十四岁的人选择离婚,是一种感情破裂的解决方式,可是十六岁的少女,却或许用生命祭奠爱情。
因为纯粹、但也可悲。
艺术家们说,死是有力量的,它是永恒,永远的活在别人心里。
我想说同学!别傻了……
死、是一个话题。在有热度的时候你活在别人的言谈中,热度散去,唯有亲人可以记得住你。死亡诗社的男孩自杀了。开明的老师开始内疚,同学们亦觉得震撼不已。但是,岁月可以带走这一切,十余年后,他不过是同学们嘴里的某某人。在某某个炎热美好的夏日,他离开了我们。大家会缅怀他,但是也仅仅是缅怀。
电脑前面的我们扪心自问,你会把陌生人的死记一辈子?
没有人会在他的生日时候,去坟上献上一朵花。
没有人会在他死亡的忌日,去坟前祷告。
唯有父亲。一直咄咄相逼,让他恨之入骨,爱之深切的父亲,会心怀愧疚,面对着社会、亲人的压力,一年四季,周而复始的来陪伴他。
所以、值得吗?
还记得那个儿子去世五年,母亲坚持QQ留言的新闻吗?
真正记得住你的人,永远、并且只能是你的父母。
选择死亡,是一种逃避现实的选择。
拜托别再拿梦想当借口,内心不够强大到足以去坚持梦想而轻生的人,本就蠢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