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难得周末,难得睡懒觉,胡同里,梁叔家的大黄汪汪叫个不停,就跟有人抢了它骨头似的,非要把嗓子喊破,才能把东西夺回来。
可就它那小矮个,能把谁唬住?
我穿上拖鞋,啪的一声关上窗户,这大秋天的,老妈是怕我热着不成。拖鞋甩飞,姿势优美地扑到床上。结果刚闭上眼睛,那要命的连环狗吠再次穿透耳膜,直达神经中枢,抽出枕头蒙住脑袋,依旧没用。大叫一声,猛地起身,在地上转着圈找到拖鞋,拎着枕头出了大门。
不远处,大黄正龇牙咧嘴地对着一米开外,半蹲下的人大声嚷嚷,却一步都不敢上前。
我仔细一看,那人手里竟然真的拿着一根大骨头。
好啊,竟敢在本姑娘面前欺负弱小,我体内的正义感忽然爆发,热血蹭蹭上涨,结果一枕头飞过去,正中敌人脑袋。那人重心不稳,一屁股坐到地上,抬起头一脸迷茫地看着我。
白净的脸上挂着浓浓的眉毛,温柔的大眼睛里写满了不解,跟儒雅的梁叔很像。
看到他帅气脸庞的那一瞬间,我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胡乱压了压鸡窝一样的短发,然后转身逃进院子里,靠在门上,低头看到自己红花睡袍下的绿秋裤,还有老妈非让我提前穿上的本命年红袜子,脸更红了,悔得直跺脚。
这世上竟有这么好看的男生,还被一身花红柳绿的我给揍了,唉,我咋这么倒霉,一下子就把十一岁的面子都丢光了!
2
晚上我家炖了酸菜,老妈让我给梁叔端去,我不情不愿地接过来,心里嘀咕着,破酸菜有啥好送的,人家又不是没吃过。
“梁叔,梁叔,我妈又让我给您送菜来了。”每次我都是人还未到,声音就先飘满了整条胡同,梁叔总是快步出来迎接。
“小满,叔炖了鱼,进来一起吃吧。”
我一听有鱼,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平时过年过节才能吃一次,也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我哼着小曲儿,蹦蹦哒哒地跟着梁叔走了进去,一点也不装假地坐到了桌子前,拿起筷子就夹了一大块肉,仰起脑袋伸出舌头打算大快朵颐,结果一抬头就撞上了熟悉的脸庞。
门外的少年穿着洁白的针织毛衣,一边擦着头发,一边迈进屋子里。
脸瞬间就红了,自己这霸气侧漏的姿势,实在是不够淑女,紧接着那一身花红柳绿又浮现在了脑海里。怎么办?我的光辉形象啊!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直到鱼汤滴到脸上,我才如梦初醒,忙放下筷子,坐直身子,胡乱擦了把脸。
门口的少年收回视线,把毛巾搭在木椅上,然后一声不吭地坐到桌前。
“小枫啊,这就是我跟你说的路小满,是个热心肠的孩子,以后你有什么不懂的就找小满。”少年点了点头,什么也没说。
“小满啊,这是南枫,额,我侄子。”少年猛地抬起头,不可思议地盯着梁叔,然后又慢慢垂下头。
梁叔不自然地笑着,“小枫从南方来的,性格比较内向,你以后多帮衬着点儿。”
“梁叔您放心,一定不辱使命!”我又恢复了吊儿郎当的模样,心里却囧得要命,连枕头都忘了要回来。
3
经历了两天没枕头睡的日子,周一只好顶着哀怨的脑袋去上学。
一出门就看到南枫背对着我站在胡同口,白球鞋,棕色尼龙裤子,牛仔外套,右肩上还挂着黑书包。笔挺的身姿,干净的装扮,与胡同里那些淘气的男生完全不一样。
心里忽然一动,南枫,南枫,像是南国的枫叶,就这么轻飘飘地落在了我心上。
当我回过神来,看着一身邋遢的自己,连忙往院子里奔,结果刚一转身,就被木门弹了回来。
巨大的响动,成功地把南枫的目光吸引过来了,他依旧是一脸的不解,却没有说话。
我龇牙咧嘴地揉了揉脑门,心想躲是躲不过了,干脆就大大方方打个招呼算了。
松开紧紧攥着的衣角,把老妈做的斜挎书包推到身后,帅气地吹了吹额前碎发,然后故作轻松地走到少年旁边。“嗨,那个,早上好啊!你站这儿干嘛呢?”
南枫只是淡淡地笑了一下,并没有回答我。
我尴尬地咳嗽两声,然后转身上学了。看来,南枫也看不起我,都怪我妈,我都这么大了还让我穿别人剩下的衣服和鞋子,就连书包都是用旧窗帘做的,现在都开始流行双肩包了。唉,算了,我啥时候赶上过潮流。
我一边低头踢着石头一边想着南枫那张干净的脸,可每次浮现出来的都是乱糟糟的自己,然后就没有勇气再想下去了。
忽然眼前一亮,看到路中央躺着一张红色的钞票,天天幻想捡钱,今天竟然梦想成真了。忙跑过去,生怕晚一步就被别人捡走了,结果刚要蹲下来,就被一股突然出现的力量拽了起来。
我很生气,正要发火,回头一看是南枫,他不顾我的惊讶,用脚踢了一下那张钱,我才看清,原来是冥币,捡了不吉利。
忽然间,所有的自卑都涌上心头,我用力甩开南枫的手,自顾自朝学校跑去,留下身后的少年,再次陷入不解。
2003年的秋天啊,真是慌乱得一塌糊涂!
4
零五年,超级女声结束,《笔记》迅速走红,录进磁带。
零五年,十三岁,我和南枫升入同一所初中,同一个班级。
入学那天,他没做自我介绍,直接坐到了最后排的角落里,安静地看着窗外铺满青草的操场,青草疯长,许久无人打理,已有半米高了。
下课后,我趴在桌子上,用余光打量着那个角落,少年依旧保持着同样的姿势,身边一个人都没有。
忽然他回过头,起身朝这边走来,我心砰砰乱跳,赶忙闭上眼睛,等身边那阵风掠过去才敢睁眼。坐起来发现,文具盒里多了一张纸条。
“帮我请假!”
遒劲有力的笔迹,根本不像十三岁的少年能写下的,如果他手里捏着的不是铅笔,这纸条会不会更加帅气。我小心翼翼地把纸条夹进语文书里,那是妈妈不会涉足的领域。
放学后,我心情大好地哼着周笔畅的主打歌走在回家的路上,今年的超女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周笔畅。一阵风吹过,鼻子边出现一股青草的味道,回头,是南枫。他的白鞋子上涂满了绿色,难道是去抓兔子了?
以后的每一天他都会给我塞纸条,接着就消失一整天,晚上再跟我一起回家,而且不管我怎么询问,他都不会开口。
就这样神神秘秘地过了一个星期,我实在是禁不住好奇,悄悄跟在了南枫后面。
只见他轻车熟路地扒开草丛,走到一片被压倒的绿草覆盖的空地,铺上淡蓝色的床单,趴在上面,抽出一本书。
我突然跳出来,“你在干什么?”
南枫并没有像我预料的那样吓得魂飞魄散,只是举了下手中的书。
《撒哈拉的故事》,我不认识撒哈拉,可不管她是谁,南枫都不应该不理我,毕竟我帮了他那么多忙。想到这,我便厚着脸皮趴在了他旁边。
他像过去的两年那样,什么都不说,却轻轻地扬起了嘴角,像是九月的和风,直直吹进了心底。
而我,就着青草的香味,看着少年干净的侧脸和随风飘动的碎发,出了神。
南枫,你这么好看,声音一定很好听,为啥就是不说话呢?
那天我们两个因为逃课,双双被老师批评。老师家就在隔壁胡同,所以放学后还特意拐到我们胡同,跟我妈和梁叔进行了漫长的谈话。
梁叔倒是好脾气,只是摸了摸南枫的头,告诉他下次注意。
我就没那么幸运了。
我妈微笑着把我拎回家,关上门,拿起笤帚就往屁股上抽。
要是放在平时,我肯定哇哇大叫了,保证整个胡同上空都回荡着我的悲鸣,可这次不行,南枫在。
前一天晚上死里逃生,第二天,我依旧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跟着南枫逃课。
在那片青草地上,他拿出铅笔,给我写了一张纸条,他说他想当作家,像三毛那样,写出震撼人心的爱情,不过,一定要不离不弃。
小心翼翼地收好纸条,我不知道那个头上只有三根毛的流浪儿怎么就成了作家,却记住了南枫的梦想。
无人的夜晚,我偷偷摘下自家窗框上的大吸铁石,系上一根线,在空荡荡的胡同里,一遍遍地寻觅着,每晚都能吸到一小袋铁钉螺丝,然后藏在床底下。
一个月后,我拎着一大袋铁到废品收购站,大叔称了以后说值六块,后来我又软磨硬泡,多卖了五角,这才换回一支英雄钢笔和一瓶鸵鸟墨水。
出了小卖部,抬起头,天蓝的出奇。
趁南枫不在,我溜到梁叔家,偷偷把钢笔和墨水塞到他的书包里。然后赶紧跑回家,靠着木门,大口喘着气,慢慢张开手心,才发现,里面布满了汗水。
那年秋天,我路小满,喜欢上一个美好的男孩儿,想要时时刻刻见到他,却拼命躲闪。
5
胡同口的书店日复一日地播放着周笔畅的《笔记》,门前还摆放着一排随身听,当时一个随身听要二十五块钱,班里很多同学都有,我也想要。
那天我出奇地乖巧,抢着刷碗,主动做家务。老妈看我一脸非奸即盗的表情,也就没夸我。
晚上我钻进老妈被窝,亲昵地蹭着她的胸口,那对我小时候爱不释手的玩具,如今像装了水的气球一样,懒散地耷拉着。心里一酸,还是开了口。
“妈,我想要一个随身听,大家都有。”
老妈摸着我的头,又给了我熟悉的回答,“小满啊,咱家跟别人家不一样,妈能不让你饿着,但没多余的钱干别的。”
我猛地跳到地上,强忍着泪水对她咆哮,“为什么别人有的,我永远都没有,既然不能让我过好,那又到底为什么生下我?你知不知道,我一直都在被人嘲笑。”
不顾老妈震惊的眼神,我头也不回地冲了出去。
一直想离家出走,可每次都不敢,这次也一样,在胡同里徘徊两圈,最终还是走进了梁叔家的大门。
梁叔看我满脸泪水,知道我准是跟老妈吵架了,他让我睡在南枫的房间,让南枫跟他睡。
躺在南枫天蓝色的床单上,闻着淡淡的青草香,我在抽泣中慢慢睡着了,梦中自己赚了好多钱,南枫终于开了口。
第二天醒来,却是躺在自己的小床上,脸蛋被干涸的泪水牵扯得紧巴巴的,老妈若无其事地给做着早饭,却一脸风轻云淡地与我冷战。
我嘴上不说,心里害怕,只好放下委屈,不情愿地接受,别扭地讨好,没了老爸以后,怎么还敢失去老妈?
十三岁的我,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6
时间一摇三晃,无忧无虑的日子总是过的那么慢,我盼望的长大正一点一点靠近。
初三毕业的暑假,闷热而漫长,等待成绩的那几天,我趴在床上吃不进东西。
十五天后,终于能够查成绩了,老妈握着诺基亚,颤抖着发了一条短信,突然,叮的一声,手机险些滑落。
我不辱使命,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老妈激动地把我抱在怀里,说要给我买新衣服。
穿着新衣,我终于能够昂首挺胸地站在南枫面前了。兴奋地跑到梁叔家门口,理了理头发,扯了扯衣服,调整呼吸推开门,进去才发现那张天蓝色床单上除了我的枕头,什么都没有。
梁叔说南枫的妈妈结婚了,要接他去南方上学,高中不能再吊儿郎当的了。
南枫回他的南国去了,连招呼都没打。
我趴到床上,脸放在枕头上,硌的生疼,拿开一看,底下放着一个盒子和《撒哈拉的故事》,翻开书,眼前是上窜下跳的三毛,还有视她如生命的荷西。原来撒哈拉不是一个人名,原来三毛不是只有三根头发的流浪儿,原来这就是爱情!
打开盒子,一个随身听,上面贴着一张纸条,是熟悉的钢笔字:“谢谢你,你是我年少的欢喜!”
我按下播放键,里面却不是温柔的旋律,咔嚓咔嚓的按键声后,传出一阵奇怪的嗓音,那种努力想要表达的欲望,让我瞬间红了眼眶,原来南枫根本不会说话。
透过扭曲模糊的声音,我还是听出来了,是周笔畅的《笔记》。
趴在枕头上,努力嗅着青草的香味,流着泪喃喃自语:
“不客气,我喜欢的少年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