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则新闻令人震惊:宁波雅戈尔动物园发生老虎伤人事件,致一人死亡!老虎被击毙!
目前老虎咬人事件已有进展。宁波官方最新回应称,被咬男子没有买票,翻墙钻过铁丝网进入了老虎散放区。
看到这个消息时,我非常震惊。万想不到过年期间会发生如此血腥恐怖的惨剧,更想不到这个男子是因为逃票而命丧虎口。事发时,饲养员在隔离栏外喂老虎,这名男子翻越围墙进入虎山的活动区,就被老虎发现,之后进行了扑咬。
我在宁波生活过四年,去过雅戈尔动物园。虎园类似半岛,背靠丛林,游客面前有约一层楼高的围栏,还有条河隔开,正常情况下老虎伤不到游客。众所周知,老虎是凶猛的食肉动物,一旦侵犯它的领地,它就会展开凶猛的攻击。
随即,网友的讨论焦点落在了失事男子的违规行为和老虎该不该击毙上。就老虎击毙问题,我支持一位网友的观点:
“今天刚出了事看到视频里老虎被开枪打死,我就跟别人讲,这个老虎必须当场打死,因为第一,如果不请特警把老虎干掉,后面对园方应急处置的指责会无穷无尽;第二,老虎开口咬了人以后就不好饲养了,价值也不大了;第三也是给其它老虎一个警示,告诉他们不要乱来,否则这就是下场。」”
这个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我们应该把更多的思考集中在失事男子的违规行为,以及带给我们的警醒上。失事男子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进入虎区,为自己违规付出的代价实在太过惨重。而这一切,都可归结到对于规矩的不遵守上。
曹林老师曾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一篇文章《不守规矩怎么就成了中国人的共性》,里面有段话这么写道:
中国人之所以缺乏规则意识,正在于潜意识中那个预设的管制者。国人对规则的理解是“别人管”,一个或多个有权对自己处罚的管制者,盯着自己要遵守规则。可管制者是不可能如影随形地跟着每个人的,所以当一个人感觉不被盯着的时候,他就会不讲规则。在这种“服从命令”的规则想象中,遵守规则是一种负担,而不守规则能找到一种占便宜得利的感觉,甚至会在违规中产生一种逃避惩罚的快感——我想,我的不少同胞或多或少会在闯红灯中感觉占了便宜,洋洋自得;会因某次违规未被抓住,而体验到一种违规快感。
是的,不论是“中国式过马路”,还是国人在海外旅游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大小便不冲等等,都存在一种“不被人发现就没事”、“占便宜得利”的心理。而一旦出现意外,很多人又抱着“法不责众”、“别人也是这么干的”的理由拒绝认错。即使罚了款,也是口服心不服。
反观老虎咬人事件,根据死者张某同行人员李某某陈述并现场指认,张某及妻子和两个孩子、李某某夫妇一行6人到雅戈尔动物园北门,张某妻子和两个孩子以及李某某妻子购票入园后,张某、李某某未买票,从动物园北门西侧翻越3米高的动物园外围墙,又无视警示标识钻过铁丝网,再爬上老虎散放区3米高的围墙(围墙外侧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顶部装有70厘米宽网格状铁栅栏)。试想,若是张某有足够的规则意识而不是为了逃票这点利益,也不至于搭上自己的性命。而张某的同行亲友若能及时坚决地阻止张某的违规行为,不纵容他逃票,也就没有接下去的悲剧。
我联想到之前看到的一个新闻,一个小孩子在克林姆林宫随地大小便,被抓到罚款后,他的家长非但不以为耻,还以“小孩子不懂事”为由“据理力争”。还有一对父母带着孩子屡次私翻铁轨,被制止后,却总是反驳“自己眼力好,会看火车”。这是多么愚蠢的行为,又会给孩子形成一个多么恶劣的示范!也许今天你的行为不会对生命安全产生什么影响,但是不守规矩的思想却会对今后的行为产生糟糕的蝴蝶效应。危险的降临,只需一次疏忽就够了。
很多人提出学习新加坡,对不守规矩行为实施重罚,采用一种“疼痛教育”。但是曹林老师提出了不同的观点:
在许多国家,规则是通过尊重公意的公共选择过程建立起来的,那是公众为维护共同秩序而订立的一种契约。在契约下,公众守不守规则不是与哪个管制者周旋,而是内心的另一双眼睛,与周围的无数双邻居的眼睛。
我认同这样的观点。加强宣传,严厉处罚当然是有助于我们遵守规则的。但是对规则真正的认同是我们自己了解规则,熟悉规则,并切身参与到规则的讨论和制定中去。就好像老师和父母不断鞭策你用功读书和你自己认同用功读书产生的积极效果是不一样的。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我们的国民的规则意识一下子有突飞猛进的提升是不实际的。但我们可以行动起来,对规则最大的认同不是服从命令,而是公众在共同的利益感觉中对违规的估价和利弊的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