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辆100万元的奔驰车,没熄火,没关门去办事……小偷因之判十年,谁是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者达到一定数额根据情节予以判刑,这与佛家讲的“因果报应”不谋而合。按照洪涛老师推导出来的万象圣达公式“1=1+1 ”进行思考,小偷因盗窃被判刑的背后,还存在着其它方面的隐情。
首先我认为:小偷的窃车行为并非偶然。俗话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那么,“到底谁是罪魁祸首?”作为教育人的我,当然要从教育寻找根源。偷盗事件的背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者均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下的家长,存在着一种普遍现象:“只生不养”,或者只养不教。任由一棵小树旁逸斜出,当然也就毛病百出。其实向上向善是人的本能,《三字经》有言:“人之初,性本善。”试想,这个小偷如果生在一个家道严谨的家庭,或者是把“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作为教子的最高追求的家庭,那么这个小偷断然不会“生于淮北则为枳”。
一个有责任感的家庭,会时时处处观察孩子的行为,会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会让孩子明白“货悖而入者,货悖而出。”的道理。会将孩子的犯罪苗头扼杀于萌芽,最终实现不良行为“禁于未发之谓豫”。
或者,如果孩子遭到一个有良知良能的老师,他会把学生的成长作为关注的重点,他会与家长建立良性互动,把学生的“贪嗔痴慢”等不良种子彻底消灭。这样,即便是孩子在家庭所受的教育先天不足,那么他也一定会得到学校教育的弥补,因为这样的家长会与学校进行良性互动、有效沟通,最终达成教育的共识:教育孩子成人成材。对于孩子来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有这种教育经历孩子,断然不会走向犯罪。
可是在当前盛行的打工时代,家长为了谋取职业,其子女教育就成了很大家庭问题。首先作为有钱人,因为工作忙没时间管孩子,因此给予孩子的是简单应对。而作为穷人家的孩子,因为没条件给孩子选择好的学校,孩子就不能接受优质的教育,甚至有的孩子看似在上学,而实质上是在经受恶劣环境的侵蚀。一些孩子小小年纪就辍学,卷入污浊的社会环境之中,从而导致犯罪。这样种种,让本应成为祖国栋梁的孩子,最终成为了社会包袱或者家庭的祸害。近年来,劳务部门出台了相关就业规定,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入职,也正是出于对青少年犯罪的防范。
可是当今的社会,由于传统文化的缺失,整个社会竟无适合孩子成长的清静之地,不论男女老少,“贪嗔痴慢”现象随处可见。孩子放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让原本纯洁的心灵被污染得十分严重。由此我想起了一个企业家买房的故事,他说,房价再贵,我也要给大学教授做邻居,我相信这样的选择一定非常有道理。
回顾昔时的孟母三迁,几千年来被传为佳话影响后人。这则故事不言而喻,选择适合孩子生长的环境非常重要!不然的话,我国历史上不只是少了一位“亚圣”,我们更缺失了培育优秀中华儿女的文化引领。
鉴于此,小偷偷车被判刑10年谁之过的问题,我的回答是:教育。是家庭教育的不完善,是学校教育的不彻底,是社会教育的不深入。
另外,作为车主,他能买得起100万的轿车,他的生活是富有的,但是他不是精神的富有者,因为他不具备良好的生活习惯与社会道义感。他的车不熄火,不关车门,不论他有意还是无意,都说明他生活不够严谨,他都违背了机动车的行车规定。他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这么说来,他制造了无序的社会环境,他也就成了犯罪分子始作俑者。一个原本抓起来也就是拘留的小偷,却因为他的不慎而被判了十年,他的罪过没有显现,却是阳背后的阴。(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