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6、7月,都是一年一度人社局集中调社保基数的时间。
有小伙伴注意到了,目前已经有部分的人社局印发通知,让大家申报2023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啦。
目前,已有部分省市确定了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一起来看看吧~
这些地区已开始
申报2023年的社保缴费基数
一、上海市
2023年5月5日,上海人社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2022年度本市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启动》,明确自2023年5月起,上海市2023年五险一金合并申报正式开始啦。
图片来源:上海人社官方微信公众号
通知中明确:自2023年5月起,企业单位可登录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完成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还没有进行申报的小伙伴需要抓紧啦!
其中,上海人社也就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热点问题做了解答。
1.企业单位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有哪些申报方式?
2.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的内容有哪些?
申报内容包括以下两方面:
2022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
2022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
3.单位月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单位月平均工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全部职工平均人数÷12(结果保留1位小数)
4.单位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有误怎么办?
单位如果发现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错误的,可在年度工资性收入申报截止时间前,登录原网上办理平台进行修改。
5.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有误怎么办?
如果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错误的,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通过业务事项“参保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调整”进行申报调整。
二、安徽省合肥市
2023年4月28日,合肥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2023年5月10日至6月20日开展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图片来源:合肥市人社局
通知中有以下几个重点需要关注:
1.社保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范围
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范围为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单位,各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3.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
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23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23年1月1日起,新增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按起薪工资额确定,缴费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作为2023年度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
3.申报方式
缴费单位通过安徽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的“缴费基数申报”功能完成。
填制后的《缴费基数变更批量模板》于2023年5月10日至6月20日期间申报,申报后进行业务提交,后台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通过后,次月将直接启用新基数,并进行差额补收(退)。
多省市2023年社保
缴费基数已确定
从2022年12月起,多个省份就公布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山东省人社厅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暂定2023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图片来源:山东省人社局
通知中明确:
1.在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一公布之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此执行:
上限:21888元;
下限:4378元。
2.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层快递网点就业人员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暂按6633元执行。
官方再次明确
重复参保无效
近期,四川省某地人社局发布了一起违规重复参保、领两份养老金案件。人社局明确:重复参保不可取,违规领待犯法纪,后果严重担不起。
案件详情:
2023年2月初,社保局按规定开展业务清理,核查超过1年以上未年审的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发现退休人员张某未认证的原因是,注销了原归属地户籍。
通过比对,竟然发现张某有两个户籍和身份证号码,在多年前利用曾用名在另一地区参加了社保,并已在当地办理了退休手续。
于此,一起违规重复参保领取养老金案浮出水面。社保局立即停发了张某的养老金,冻结了银行账户,与此同时告知另一区域社保局冻结了张某的银行账户。
张某闻讯后立即赶到开社保局,表示在两地办理退休手续后一直提心吊胆,社保局发到银行账户上的钱一直不敢动用,希望能够得到宽大处理。
随后,社保局工作人员对张某的供述进行了查证,并对张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重申了重复享受社保待遇的责任后果,责成张某书写悔过书,在公共媒体上忏悔道歉,退还多领的养老金。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重复缴纳社保是为了享受多重待遇,比如社保跟买车、买房等政策挂钩,但是也有人听信谣言,觉得缴纳两次社保,就能享受双重待遇。
自2020年起,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开始了逐渐清退重复参保工作。
重复参保不能享受双重待遇,还可能涉嫌骗保。
什么情况属于重复参保
一、什么是重复参保?
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
举个例子:
如果一个来厦门工作的参保人在厦门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又在老家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就是属于重复参保。
二、重复参保有哪几种类型?
重复参保有两种类型:
制度内重复参保,即在同一个医疗保险制度内,跨统筹地区重复参保。
跨制度重复参保,即同时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重复参保应该如何处理?
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一、制度内重复参保
1.在校学生在户籍地和学籍地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则只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2.参保人在两地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应由本人确认保留常驻地的城乡居民医保。
3.在职职工在两地同时参加职工医保的,由用人单位依法如实确认参保人就业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由参保人本人在规定时限内终止重复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4.在A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保,又在B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保,应由本人确认保留一地医保待遇,停止另一地的医保关系。
5.在A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保,又在B地因入职新单位参加了当地职工医保的,应由用人单位依法如实确认就业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6.在两地都办理了医保退休,应由本人确认保留一地医保退休待遇,停止另一地的医保关系。
7.在A地办理了医保退休后,又在B地继续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应暂停在职职工医保关系,保留职工医保退休关系。
二、跨制度重复参保
1.参保人同时参加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则保留职工医保。
2.在A地办理了职工医保退休后,又在B地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应暂停城乡居民医保关系,保留职工医保退休关系。
三、线上退保具体步骤
因为各省市退保手续大同小异,这里以山西省为例,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医保局:
第一步
微信搜索山西医保公众号并关注,进入公众号首页找到“服务大厅”点击“个人信息”入口,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注册登录。
第二步
从“个人参保”页面选择“重复参保处理”。
第三步
仔细阅读重复参保告知书,并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完成风险告知。
第四步
在“重复参保”页面所列出所有的个人参保信息中,核对需要保留的参保信息进行确认并“提交申请”。
第五步
提交申请后点击“确认”再次进行信息确认。
第六步
提交成功,点击“确认”重新登录。
第七步
重新登录“个人信息”,进入“参保信息查询”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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