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事某些人随着时光远去,可是不管这些人和事走多远,我们终究无法忘记。而记得深刻大多因为当初痛得深切。那些痛的往事,人们总希望能在心的深处点一把火,把它们烧成青烟,然后再鼓一阵风,把青烟吹散,了无痕迹。
可是我们总会在生命的某一刻突然发现,往事虽然已经化成青烟被风吹散,可当初千辛万苦放的那把火,却早已在心头烙下了印记。那过去的人和事就从虚拟空间里的记忆变成了实实在在的一块疤。所以啊,早知如此当初又何苦大费周章呢?忘不掉就忘不掉呗,记忆这东西留得久了就变成了身上的血肉,非要失忆等于自剜骨肉,其实你也知道,即便鲜血淋漓也无人问津,那又何必受此苦楚。
常听人劝“把那些不快乐的事情都忘掉”,我倒觉得与其这样说不如干脆给他一棒子,因为只有生理上的失忆,一个人才能真正忘掉往事。我们都是世俗里的寻常人,没有仗剑江湖的豪气,也就做不到相忘于江湖。万丈红尘,又有何不好?一夕情变也不至于非得斩尽青丝以示慷慨。一别两宽,是最好的出路,把往事妥帖地收好,然后安心的往前走,想起来的时候,就拿出来看看;阳光好的时候,就拿出来晒晒以防发霉。
如果有一天你再也想不起来它了也不要诧异,因为可能它真的已经在你不经意间随风而去。所以,风起的时候摊开手掌,曾经握着的往事,去留皆无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