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游
最近有一则新闻引起了我的注意:高铁上,一位女生因后座的小孩频繁踢座椅,与小孩的家长理论,却反倒被孩子的母亲反打一巴掌,随后女生进行了回击。有关部门处罚是将此事定性为互殴。居高不下的热度体现出广大网民对这则新闻的关注,更多地,是借此表达对有关部门处罚的不满。为什么要定性为互殴,而不是正当防卫是网民提到的最多的问题。结合一些其他类似的现象,如高铁霸占别人座位还趾高气扬、五六岁的男孩被母亲带到女厕所甚至女澡堂、地铁老人强迫年轻人让座……这些现象可以归咎于的原因很多,我在这里仅论述我以为的,可以从此处着手去彻底理清此类现象的原因——广大人民心中以为的道理与我国实际现行的法律是近乎毫无相干的两个事情。
这个原因的主体是两个,其一是人民心中普遍以为的道理。这个道理的来源是什么呢?毋庸置疑是源自于我国几千年的文明史。当然文明和历史不会像长了腿似的来到人们面前,供人们学习了解。所以文明的传播需要载体。仅就我们生活着的这个时代而言,我国历史的载体大致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书籍传播:古代的书如《史记》等,现代的书如《明朝那些事》等,据我所见所闻,现如今仅有很小一部分人凭借书籍来学习我国的历史文化;第二种是言传身教:比如老师的教导,父母的灌输、身边的案例等;第三种:媒体传播:影视作品如《三国演义》、《康熙微服私访记》等,电视节目如《易中天品三国》等,短视频等。其中,第一种不为广大人民广泛地接触传播,第二种是我国文化历史传承几千年的主要方式,所谓的老祖宗早就定下来的道理。类似“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不能撒谎、偷东西、骂人”这种被广大人民心中所接受的道理已经被深深的刻印在我们中华儿女的血液中。第三种也会映射出一些有关道理的痕迹,但到底是以剧情推进为主,通过看罗翔老师教学视频学法律的终究是极少数,于广大中国人民这一大多数而言。因此,我们中国人,由于历史原因,总会形成一些国民普遍认可的道理并刻印在广大中华儿女的心中。这应当是我们作为中国人而感到骄傲的地方!
其二是我国现行的法律。我国倡导依法治国,构建法治社会,全面推进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但法律处罚却似乎离广大人民的生活很遥远,远不到可以约束或指导人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法律的并没有刻印在广大中国人民的心中。比如张三在超市买了一袋已经过期的方便面,他可能没注意就直接吃掉了。又可能因方便面有异常味道注意到了方便面过期,一翻手就丢掉了,但不很可能去找超市去维权。因为人民心中的常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退一步海阔天空,吃亏是福,予人方便,自己方便……况且,维权难。一是为了一袋过期的方便面去与超市理论,折腾一趟又何苦来哉?维权本身就有成本,这成本不仅仅是折腾一趟。二是超市大多(因我所接触过的超市数量于全国所有超市数量相比,不过了了的紧,为严谨起见,特意此处用大多,如所举的例子与你周遭的事情不符,姑且不要介意)规定退换货要凭小票,物品包装要保持相对完好等一些要求,导致张三往往不能达到超市允许退货或理赔的条件,张三就很难获得赔偿。张三想去维权却失败,心中气不过无法消歇,便搬出了心中的常理来宽恕超市甚至于社会。所以,难于维权直接的影响了法律刻印到广大中国人民的心中。
法律发展到最后的终极形式是什么?是事无巨细地规定这个世界吗?比如李四早上走出门,邻居家的小狗朝他的方向旺了一声,李四心生不快,因此美好的心情随即烟消云散,收起笑容的脸上愁云散布开来,随即下起了法律的雨。于是李四请法律来进行正义伸张,对狗进行惩罚,因其无理由的对李四本人旺了一声坏了自己的心情。那么,对狗的主人进行惩罚吗?可能会吧,惩罚狗主人训导小狗过失。那么,对社会进行惩罚吗?我愈向下写,便愈发的感觉汗毛炸起,按这样的假定发展下去,总觉得人们的生活会逐渐无味起来,就像是法律便可固定了人的精神、固定了人的行为方式、固定了流动的空气、固定了日月流转、固定了死生变换、固定了所有的所有、固定了无穷的无穷……现在的法律大有按着这方向发展的趋势,越是这样野蛮生长,广大老百姓就越难以运用法律这个武器,最后法律规定的与人民心中认为的常理就越发的分割开来,这一定是很可怖的事。请诸君警惕。
我们作为中国人,自古以来有常理这一说法,这来源于我国五千年的文明历史。我们中国人自古就是会创造的。很多国家文明缺失、断层,与历史的承载方式是脱不开干系的。口口相传,则一定有失真的时候,一次失真开始,后来的发展便与本初的样子渐行渐远或将背道而驰。我们国家就不一样,创造性地发明了文字。近代,我们中国人仍旧是会创造的。俄国的十月革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在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创造性地诞生了中国共产党,在党的领导下创造性地建立了新中国。我国在共产党人的带领下,在伟大的中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中不断地发展不断地进步,到如今全国都在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国家而奋斗,我们的生活质量发生了地覆天翻的变化。我国创造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走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国化道路。
我们中国人既然这样地会创造,那,为什么不创造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国化的法律呢?
法律的终极,应该是讲道理,这应当才是我认为真正符合中国民情的中国化法律。既然中国人自古以来就习惯于讲道理,那不妨将其发扬开来。现在法律规定的太多,人民心中曾广泛认可地常理,越发地无力指导人民生活中各种矛盾的处理。但绝大多数中国人民对法律可以说是知之甚少。所以,要想创造中国化的法律,首先要对法律进行大规模裁剪,仅留很小一部分框架,用于惩罚影响大而且恶劣的事件,再用道理去约束小甚至入微的事件。其次,要对人民心中的道理进行科学引导,形成广大人民普遍认可的道理,并允许不同地区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符合本地情况的调整;之后,积极推进道理在全社会案件处理中的应用,加大中国化法律的传播,深入广大人民的人心。最后,不断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和完善。
我是很期待这种中国化的法律形式在我国乃至全世界开花结果的。
无论是法律还是道理如何分配作用范围,归根结底,只要让广大人民从心底真正接受的,并引导广大人民自发的使用和传播,才应该是我要表达的真正的中国化法律体系,才能真正意义上的推进中国化法治社会建设。
请不要心急,这一天迟早要到来的!我会与诸君一道见证。
于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