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我读了蛮久的,怯以为是一本心不静,读不下去的书。有朋友问我,这本书讲的什么?细细想来,情节上甚是乏味,简单来说:一个人在路上行走,一个人在心里行走。
百度中的简介是这样的: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个描述还算准确,但并不完整。首先,这仅仅是哈罗德的视角,整本书的后半部是奎妮的视角,一个晚期脑癌,在修道疗养院等待死亡的女人,一个安静的爱着哈罗德,悔恨和愧疚伴随一生的女人。其次,哈罗德与妻子隔阂,还有奎妮内疚的焦点还有一个关键人物——戴维.弗莱,哈罗德的儿子,在大学毕业的时候,因抑郁症把自己吊死在自家的花棚。
哈罗德一直在路上行走,开始的时候他并没有什么决心,所以什么信念期初是并没有的。他什么准备都没有,只是往前走,路上见到很多、学习很多、想到很多。他坚持走下去,在我看来更像是阿甘,他只是想走,而奎妮只不过是一个由头。一路上,他回忆起他的儿子、妻子和他苍白、寡淡的一生。对于他而言,奎妮只不过就是一个同事,朋友都不完全。他六十年的生命是那样的沉默,对儿子的爱是那么的小心翼翼,无言到让妻子和儿子误以为他根本不爱戴维。所以,所谓一个人的朝圣,并不是他要去拯救奎妮,而是在救赎自己。
奎妮在得知哈罗德要徒步来看她,期初也是不相信的,后来收到一个接一个,哈罗德从各地发出的明信片,才慢慢的相信了。照顾她的修女鼓励她给哈罗德写信,因为她已经无法说话了。就这样,奎妮开始了在病床上的路程,回忆、倾诉和忏悔。所以,这又是一次朝圣,这不是在给哈罗德写信,而是一次忏悔,一次自我的救赎。
也许你要问,他们见面了吗?当然,但是场面完全不是想象的样子。哈罗德甚至都没有机会看到奎妮的信。哈罗德见到面目全非的奎妮,惊讶、释然:你好吗,奎妮?就是这样。他并没有真的拯救奎妮,奎妮只是成功的等到他来,他拯救了自己。他穿越了英国,也穿越了禁锢自己一生的心房,他和妻子在海滩上一起想起了初次见面的场景,莫名大笑,他放下了戴维之死。
一路走来看到了各种各样的人生,他完成了一个毫无准备,没人看好,也许有人喝彩,但被莫名渲染的说走就走的旅行。他不崇高,也不渺小;他的行走毫无意义,又充满意义;他并不伟大,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这是真正的一个人的朝圣,任何看客,哪怕是曾经陪他一程的旅伴都仅仅是他经过的场景。他真正的朝圣之地是他自己的心,他找到了他心中的麦加。
我不知道我该不该推荐这本书,它并不让人愉快,特别是奎妮身边的那些濒死者在绝望中的欢愉,让人悲伤,一种无法言说的悲伤。它也不会激起太多的思考,只会让人呆住,不知自己在想什么。而我,看完这本书,觉得身边冷飕飕,凉沁沁的,想拥抱点什么,好像站在自己即将开始朝圣的起点,在问自己,是不是也该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