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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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参与伯乐主题写作之归来

春天,我的父亲赵春生死了,死的时候,姐打来电话,我因为在演出,没有接,演出结束后,我给哥打了电话,得知父亲死讯,放弃了乐团后面的演出,返回家中。

我是乐团的小提琴手,在这个破落的乐团,聚集着一群没有创作能力,只会跟着乐谱,机械似演奏的平庸乐手,我也是一样,虽是首席,但也是练习得来的结果。乐团难得接到演出的邀约,刚演完第一场,我便要返回家中奔丧,何时能回来不一定,回来后乐团是否还有我的位置也不一定。

从火车站出来要转乘小客车才能回到祖屋,小车载着一车人从土道上扬尘而过,越颠簸离家就越近,祖屋的印象在我脑海里逐渐明晰,低矮的砖墙围出小院的边边角角,偶有些绿色的藤蔓在上面纠缠。漆成红色的木板门上亘着一把老锁,进门左手边有一棵杏树,是哥出生时种下的,杏树的右边有口井,树和井的后面是两间瓦房,从房顶垂下来几串辣椒和干玉米,窗前晾晒着萝卜干,记忆越发灰白,有些细节我也记不得。

我是老幺,母亲死后,父亲说没念想了,带着三个孩子搬进了城里。后来哥、姐、我一个接一个地离了家,哥说要出去闯荡,九年后落魄归来,走的时候形单影只,回来时牵个娃娃。姐嫁到城市的另一边,辞了工作,每日洗洗涮涮。我学琴,就业,中途也搞过一段创作,只是再没回来。

搬回祖屋是父亲的决定,他说你们仨走了,我也退休了,在城里也没什么念想了,搬回来住清静些。他的年纪越大,哥姐回来得就越勤,哥的孩子念了大学之后,索性也搬回祖屋来住,与父亲作个伴。姐在周末也常回来,按她说的,反正也无事可做,不如回来。至于我,与父亲、哥、姐的交流停留在微信上时不时的只言片语。

父亲的告别仪式是哥姐操持的,在小城边缘的殡仪馆里,父亲躺在挤满了鲜花的灵柩中,告别厅摆满了花圈和挽联。哥说父亲生前冷冷清清,将一辈子都放在了我们仨身上,一定要让父亲走得体面,他们叫来了他们的朋友、父亲在城里时的朋友工友和村里的男女老少来父亲的葬礼上“帮忙”。葬礼上,哥姐哭得很厉害,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推父亲去火葬时,姐像一头丧崽的母狮,突然咆哮地哭起来,向父亲的遗体冲过去,喊着爸爸,爸爸。周围的人拦住她,不住地安慰“让老爷子体面地去吧。”姐在哥的怀里抽泣声渐弱,泪眼婆娑地看着父亲,直到消失在视野里。

我没有哭,只是眼眶有些发紧,眼睑跟着姐的哭声一跳一跳,至于难受不难受,我自己也不知道,只觉得空落落的,父亲就这样走了,我站在哥姐旁边,跟他们所展示出的巨大悲伤相比,我这点迷茫毫不起眼。

人是群居动物,当消失时,连接他的无数线条就断了,推进焚化炉就是画下了句点,这个人就彻彻底底消散,化成飞灰,自此之后没有未来,只有回忆,父亲也是如此,他的肉体推进焚化炉那一刹,属于父亲一辈子的句号终于画下,我忍不住流泪,我害怕属于父亲的那份回忆逐渐模糊,就像我记不起母亲的脸一样,父亲跟我的线断了,线的那头以后连接的只有虚无,哥、姐、我现在都成了孤儿。

父亲的葬礼后,我打算一个人走走,从殡仪馆出来,往客车站走去。在路上。小城的风光裹挟着无数回忆涌入脑海,我无知又贪婪地一一咀嚼着,那座高楼以前是文具店,我刚上小学时,哥用他打工攒的钱在这里给我买了一个小书包。那个超市,以前是我和姐常吃的早餐摊。过去横穿小城的铁轨现在被胳膊长的野草掩埋,哥、姐、我夜晚时总在这里玩耍,我们仨趴在地上用耳朵贴近铁轨,我笑着,哥姐也笑着,现在那条铁轨在草隙间闪过的银光,勉强解释出它曾经的风光和饱经的风霜。时间这双大手,左手铅笔,右手橡皮,肆意涂改着小城,擦了又擦,抹了又抹。

恍惚间我又回忆起父亲,记忆中那个老头,戴着松垮的眼镜,笨拙地饲弄着阳台的花花草草,鳏夫除了养大了三个孩子,这辈子也没做成什么事。几次与父亲的电话,他总是先问我琴练得怎么样,我说挺好,他说那挺好的,然后又絮絮叨叨地说着,哪盆花死了,哪盆草蔫了,说乡下的花草不适应城里,等花草死完,他就搬回祖屋。

父亲为哥送行那个晚上,与哥聊了很多,那时我刚上初中,姐和我似懂非懂地听他俩聊着只有成人能听懂的话题,父亲说他年轻的时候,想出去闯荡,想遇到一个能懂他、支持他的另一半,想当一个画家,结果遇到了母亲,三个理想一个没实现,哥笑着说,那不对,你起码实现了一个,母亲还在的时候,你们两个总打架,气得父亲胃疼,母亲不还是给你熬好热粥,一口一口喂你,父亲也笑了,说可那又怎样呢,她毛手毛脚的,喂一半洒一半,弄脏了衣服,不还是得我来洗。

哥闯荡去了南方,最开始在街边练摊,凭着北方人的豪爽劲和一句“买卖不成仁义在”闯出了名堂,在小商品城开了一个摊位,身穿梦特娇,脚踩老人头,日子越过越好,往家里寄的钱也越来越多,他在给父亲的信中不住地感慨着,这里的楼有多高,海有多蓝。父亲把哥的信扎成捆,一个月一封,一年一捆,等到扎到第九捆的时候,哥回来了。

哥回来的时候,手里牵着一个娃娃。哥在出去闯荡第八年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带孩子的女人,哥看上了她,觉得哪都好,一来二去两个人就住到了一起,过了一年郎情妾意的生活,女人卷了哥的钱不告而别,哥不忍扔下孩子,也没了继续闯荡的本钱,带着孩子回到了小城,继续着他的营生,叫卖声中那股豪爽劲不再突出,后来,娃娃长大了,考了大学,哥就搬回了祖屋。

姐是在我考到小城音乐学校时出嫁的,姐在城里的面粉厂上班,是厂里的时髦女青年,时下流行什么发型、流行什么服装,姐想买就买,想穿就穿,从不考虑钱怎么样,时常脑袋上顶着卷,宽垫肩西服里搭着吊带连衣裙,姐夫是小城另一面的小混混,蓄着齐肩长发,光膀套着牛仔夹克。骑着摩托车带着姐兜风,兜风时他们大声唱着歌,唱情情爱爱,唱追逐理想,唱柔情似水。

姐夫拎东西来家里做客时,没红过脸的父亲动了气,上窜下跳,说什么都不同意,拿着笤帚要棒打鸳鸯,姐夫护在姐的身前,推推搡搡地从家门跑了出去,后来姐一赌气,走在了时代前端,未婚先孕,在婚姻的道路上强行军,父亲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能同意,穿着姐买的尖头皮鞋参加了婚礼。

父亲在婚礼上,大段大段说着祝福的话,说着说着哭了,穿着婚纱的姐也哭了,父亲安慰姐说,闺女别哭,今天好日子,体面一些。

好在姐夫的混只是一时,骨子里还是个顾家男人,结婚之后,剪了长发,脱掉牛仔夹克,卖掉摩托车,用哄姑娘的嘴开始哄客户,一心搞钱,大买卖要做,蝇头小利也不放过。姐闲不住,说新时代女性要撑起半边天,想去上班,想去哥的小摊锻炼锻炼。姐夫坚决不同意,说好了养一辈子,就养一辈子,闲不住的姐只能把精力都放在家里,后来父亲搬回祖屋,姐的孩子去了寄宿学校,一个月能回来一次,姐就常回祖屋,把精力放到父亲这里。

年少时,我只向父亲提过一个要求,想学小提琴,我在电视上看到萨尔瓦托雷·阿卡尔多的演奏,沉着、有力,透过黑白电视,都可以感受到他的激情,父亲不懂,牵着我的手,去小城唯一一家乐器店,花了半个月的工资,买了店里最便宜的琴。

老板说,小提琴一定要保持干燥,不要暴晒,琴板在经过暴晒后会开裂。也不要潮湿,琴板会发霉。擦的时候,不要用毛巾,毛巾上有毛刺,可能会刮伤琴板,要用干燥的软布…

父亲将老板的嘱托一一记在纸上,回家时我背着琴箱想着自己未来会像萨尔瓦托雷一样,站在高高的舞台,拉着动听的音乐。

父亲每天下班,在听完我的“锯木头”后,接过我手中的提琴,用干燥的软布擦去琴身上的松香粉末,然后仰起脑袋对着灯光,仔细检查琴身上的划痕,接着是琴弦,用棉签沾着酒精清理掉琴马上的松香,然后用细梳梳理每一根琴弦。每每这时,姐总会笑着说,父亲的木匠活做得真好。

我是在哥走时学的小提琴,在姐走时,考进了音乐学校,过了三年,我也离家,去了远方继续学习小提琴,每日练习,练到手指磨出了茧子,练到耳鸣,练到头痛,练到弯曲膝盖都困难,有时脑袋里响起从没听到过的旋律,要立刻记在本上,渐渐地也有好几本记满了旋律的本子。音乐可以当饭吃,音乐又不能当饭吃,我练到肚饿,练到口渴,也看清了人要生活。我进入乐团之后,日复一日地练习着乐团演出的曲子,从第二小提琴手到次席再到现在的首席,我磨练着琴艺,当我再想创作时,我却忘记了该如何开始。我开始安于现状,满足于平静的生活,逐渐开始讨厌创作,也对未来感到迷茫,我把我和我的生活形容成一汪死水,如今,父亲的逝去让我有些羞愧,也愧于自己在父亲在世时的态度冷冽,带着迷茫与羞愧,我回到了祖屋。

我在回忆中不知不觉又走到了客车站,正打算接着回忆时,遇见了当时音乐班的同学。他从远处招手,喊着我的名字跑过来,我努力回忆着他的名字,从他嘴里,我这才想起上音乐班时的人和事,他的热情让我有些羞愧。他问起我现在在做什么,回小城做什么,我说我现在是一个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正在进行演出。回来是因为父亲的葬礼。他对我的工作表示欢喜,对我父亲的逝去表示哀悼。

他在继续帮我回忆着往事,说那时候你真是不爱讲话,就自己一个人练琴,谁知道现在成首席了。班里琴拉得最差的,现在当上了老板,开着小轿车,一个月能赚很多钱。班里琴拉得最好的,现在给人当小提琴老师,一个月才赚那么一点。我默默地倾听着,从同学嘴里的人名对照着回忆中的脸,一一对号入座。突然想起了她,想问问同学她过得怎样,又不知道怎么开口,同学似看透我一般,说班上最漂亮的那个女同学,毕业后,上国外深造,后来不知为何又回来了,过上了普通人的生活。

“不知为何?”我疑惑了,想让同学继续说。

“我哪知道,她也在班级群里,你自己问问她。”

车来了,我跟同学道了别,小客车晃晃悠悠地朝祖屋的方向开动。

告别前,我们加了微信,然后被拉进了班级群。那位老同学,热情地介绍我,说这是谁谁谁,现在是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说今天在客车站遇到了,说他是因为父亲的葬礼回来。我不得不在群里一一回应着同学们安慰,谢绝了一份又一份的“帮忙”,又以父亲亡故,心绪不宁为由,婉拒了好几人的饭局邀约,我想静下来,仔仔细细孤独地向父亲好好道个别。一直到下了客车,回到祖屋,我依然在微信上以乐观坦然的态度应付着同学们的寒暄和热情,就像哥在父亲葬礼上,迎合着热闹又伤感的人群。

加到班级微信群的那天夜晚,我躺在祖屋的炕上,收到了她的好友申请。加上她之后,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我基本是秒回,她隔个三五分钟回一句,等待她回的间隙,我时不时地拿出手机看,点开她的头像,那是一朵清雅的茉莉,亦如她年轻时的模样。

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春风渐起。那时的我,正愤怒地拉着琴,用阴沉的妒火燃烧着自卑,青春滋生出阳光和各种负面情绪,那个年代,一般只有家境不错的孩子,才有机会学琴,而我只是单亲家庭中生长的小草。同学们的小提琴大多都用着鱼鳞木的琴板,瓜拉利式或者斯特拉迪瓦里式的琴型,就算是同样的锯木头音,贵的也更丰富,我开始痛恨父亲,痛恨父亲买的这把在工业流水线上诞生又细心保养的琴。

她是转校生,在不经意间就贴近了我的生活,每每望向她时,我都感受到心里的震颤,震颤后是忧愁的迷茫,听说她是富家千金,她的琴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制琴师为她量身定做,她未来要去国外,继续进修小提琴,现在已经被某位大师收为弟子,她有着光明的未来。我拿着父亲买的琴,告诉自己不配,因为我的父亲、我的琴和我贫苦的家庭,面对她,我总是别过头去,用强硬地姿态向我心里恣意生长的野草宣誓主权,但我的眼睛里清澈的小溪总是不经意流向她那片可望不可及的海,我变得多愁善感,变得咸酸苦涩。

后来,父亲得知了我的苦恼,又说起他的三个理想,他说择一人,而终一生,就像他选择母亲一样,选择另一半一定要犹豫,要慎重,不能光看表面,不要只看她的优点,放过她的缺点。父亲又向我说琴的事,他说一把琴的好坏,不能光从材质判断,就像一个顶尖的剑客,拿着木剑,别人也会惧怕他,不是因为他的剑,而是因为他这个人。

我记住了父亲的话,此后的一年里,除了课堂,我掩饰着真实的、求爱的目的,细细地观察她,制造各种各样的偶遇,比如,在放学时顺路般的巧遇,食堂吃饭时其他桌都坐满人的巧合拼桌,我能从一片纷扰的琴声中,分辨出她的琴音,她错了几个音,她在这段演奏中有几个巧思,在男同学讨论班中女生时,我也从幕后走到台前,明示般地维护着她,她是穿着华贵衣装的公主,我则是拿着木剑的剑客。但我们之间自始至终也没讲过几句话,这样的痴迷注定得不到回报,直到毕业,我也没能鼓足勇气。

那晚,我与她相约三天后的上午,在城里的一家私人影院相见。

赴约那天,我早早起床,开始收拾自己,刮掉胡须,抹上头油,到了小城,直奔私人影院,她早已在那里等候。

再次见到她时,她已经没有了让年少时的我惊为天人的美丽了。她跟以前相比变了很多,记忆中她青春时的模样,一件长及脚踝的白色带蕾丝边连衣裙,马尾随着演奏轻轻晃动,白皙的脖颈上有颗小小的黑痣,细长灵巧的手指按压着琴弦,云杉木材质的小提琴放在她弧度优美的锁骨上,琴弓随着纤细洁白的手臂一上一下撩拨着琴弦,明亮的眼睛充斥着少女的茉莉香,像油画一般,不,油画没有她这般灵动。

现在,她随着时间流逝慢慢变老,年龄的刻刀在她的脖颈上轻轻地留下细纹,不再像年轻那般紧致,略带一点松弛,耳后垂下几缕碎发,如同淡淡墨迹,记录着生活的点滴。黑色高跟鞋,磨蹭着她依旧动人的脚踝,这是一种崭新的美,不再是青春的张扬欢欣,而是世俗沉淀后的内敛温柔,跟那时比,她现在更像是油画里的人。

现在的她依然美丽,眉、眼、鼻、黑痣、脚踝还是年轻时的模样,只是少了那份光泽,那份让我一见倾心的光泽。

在私人电影院里,她放了一个名叫《和你在一起》的电影,主角是个拉小提琴的少年,他在他的学琴生涯中迷茫、痛苦、挣扎、束缚,又积极、奋进、向上。

看完电影,我们开始聊起了剧情、聊起往昔,聊起乐团的生活,聊起她的生活,聊起我的生活。她问我,你后来怎么样,跟电影里的主角一样么,我说,不一样,我没经历过那些,我的生活只有没完没了机械似的演奏。我问起她,那你呢,听说你后来没有继续演奏小提琴。她说,也不算,毕业后,她去了国外,继续学习小提琴,后来家道中落,只能回国生活,逐渐远离小提琴,她说起丈夫,说起孩子,说起疯涨的物价,说起她曾经那个演奏家的梦,说她的工作和生活上的琐事,说起我当时追她,其实她都知道。

我说那时我其实是在观察你,跟她讲起父亲跟我说的择一人终一生。她叹了一口气,坐得离我近了一点。

近距离看,她和那时候里里外外都不一样了,那时候她青春,散发的气息让人看了就想保护;现在的她,是被生活浸泡过的成熟,依然美丽,醇厚的香水味也压不住她身上流淌着的烟火味。

她的手靠了过来,轻轻触碰到我的手背,我默不作声地将我的手移开,放到了我的膝盖上。

我说真好,看到你现在过得还不错,真为你感到高兴。她说是啊,咱们都长大了,班里现在只有你去了乐团。

之后,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慢慢回到了原有的位置,就像两个同学叙旧,直至沉默。

告别时,我们说了再见。

“以后有机会再见吧。”她说。

“好。”我说。

告别之后,小城下起了雨,我目送她坐上了出租车。

小雨激起路上的土,搞得我一身泥水,平整的马路,被小雨浇灌之后,也显出大大小小的水坑,跟人一样,表面光鲜亮丽,实际上也坑坑洼洼,我踏过泥泞,坐上客车返回祖屋。

再回到祖屋时,已经是下午,雨也停了,院里的杏树长得很壮实,时值春末,果树上已然结子,想必成熟时,能结出好果。父亲的葬礼告一段落,哥、姐、我三人坐在一起,这时候要把对逝者的怀念暂时放在一边,父亲在城里的房子,在乡下的祖屋,在银行的存款都需要处理。父亲走前,托村里的老人在他死后过来主事,并告诉他怎么分配。村里的老人说,春生托我,为咱们一大家子主事,他说春生说,银行的存款给姐,城里的房子给哥,祖屋给我,村里的老人觉得父亲的分配合理,一家一样,谁都不偏袒,他看向哥,长兄如父,哥点点头,算是认可了这个分配方式,姐说父亲这一辈子,拉扯三个孩子长大,本来存款就不多,她觉得不公平,她说,弟从毕业后就一直没回来,没照顾过父亲,不懂里面的心酸,她说,一个老人年纪越大,就越像小孩,越来越不懂事,不好照顾,她说,这样吧,弟,祖屋有两间瓦房,主屋给我,偏屋留给你,你什么时候想回来住就回来住,姐随时欢迎,屋子就先挂到姐这,以后拆迁,也方便跑手续。

她现在已经是一副泯然众人的中年妇女,碎碎叨叨地陈列着鸡毛蒜皮,热枕地将祖屋分割成几块,说着哪些应该属于她。当然,她没有错,只是我不习惯计算,尤其是像这样,在逝者的亡魂前数着钞票。

哥看向我,他说,弟你姐说得在理,你要是觉得不合适,哥就把城里的房子卖了,给你和妹,哥住村里也住习惯了。哥现在俨然是我们三人中大家长的角色,努力维持着家庭和睦。

我摇摇头,说不用,我觉得姐的提议很合理。

姐眉梢眼角带着喜悦,嚷嚷着大家都累了,她要做一桌好菜,大家好好休息,晚上给姐夫叫来,让他陪哥喝点。


天擦黑,祖屋的饭桌上,哥、姐、姐夫、我坐在一起吃饭,姐夫给姐不停地夹菜,眼睛里暗含着笑意,我猜这是姐夫对姐据理力争,勇敢夺回属于自己利益的一种褒奖。

姐举起酒杯对我说:“弟,这次回来要待多长时间?”

姐夫说:“弟,你就踏实住在这里,以后你想啥时候回来住都行,房子你姐给你留着。”

哥说:“弟,爸走得体面,这次葬礼办得挺圆满,挺热闹的。”

我没说话,低头看着桌上的酒杯。

哥说:“弟,妹,妹夫,吃饭吧,爸走了,咱还得向前看啊,吃饭吃饭。”

姐夫说:“对,对,向前看,吃饭吧。”

饭桌上,他们又说起父亲葬礼上的点点滴滴,说起村西头的袁家随了多少钱,父亲的工友随了多少钱,他们的朋友随了多少钱,我想接下来,他们会在经过计算,合理分配这些钱,谁的朋友随的钱,就会分给谁,亲戚和父亲的朋友的钱平分。

哥、姐一家又说起,我学音乐的事,他们不住地感慨,说学音乐真好,长大当个音乐家。又说起,父亲走的那天,站在院子里看那棵杏树,跟哥姐说,快到夏天了,杏树要结果子了,然后回屋里,坐在摇椅上就咽气了,他们说父亲走得不吵不闹,没喘粗气,没痛没灾是好事,很体面。

他们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父亲这一辈子,重复着体面二字。让我有些错然,死亡原来可以这样的平静。我又想起父亲这平淡又波折的人生,一股热浪涌上喉头,想与他对坐,好好聊聊我的人生,不再局限于微信上的只言片语。

回来穿的衣服都被雨水甩上了泥点子,我在偏屋里翻找出父亲中年时的旧衣和许久不穿的皮鞋,拎着琴盒出了门,姐说,哎呀,你穿的那双鞋,是父亲参加她婚礼时买的,有些年头了。

我走在村里的泥泞小路,春天是万物生长的季节,大多数植物,在春天生长,夏天结子,秋天丰收。但总有些不对路的,在春末结子,在夏天收获。就像院子里的那棵杏树一样。

青青绿意的小路尽头,添了一座新坟,那是父亲的坟,坟前光景热闹,摆放着各式各样的供品,周围的坟则是门可罗雀,偶有腐烂破败的花和供果。

我站在父亲的坟前,看着浑浊的天空,自始至终,我也没对父亲做过一次郑重的告别,脚踩在绵软的泥土上,打开琴盒,拿出了父亲给我买的琴。

我摆好了姿势,向父亲演奏我学琴时学会的第一首曲子《小星星》。

我哼唱着,“ 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挂在天上放光明好像许多小眼睛...”

眼眶有些发紧,春雷从远处响起,而后春风化雨,关于父亲的回忆,在雷声的提醒中,越来越清晰可见,雨水涌入着我的双眸,在我的脸上滑过,我闭上了眼,不顾潮湿的琴板,手指在琴板上肆意拨动,想起父亲在世时的模样,哥、姐年轻时的模样,我年少时的模样,这些时光的碎片揉捏在一起,化成一个又一个音符,汇成一串裹挟着回忆的旋律,不断冲击我脑中平静的死水,泛起涟漪。我站在雨中,继续演奏着新的旋律。

雨停后,我的演奏也结束了,我看到脚上父亲的皮鞋碎了,回头看去,发现碎了一道,碎渣路过父亲临终前凝望的那棵杏树,路过祖屋的门,路过田埂,直到站在父亲坟前的我。

“对了,”我自言自语地说道,“那棵杏树快结果了,等杏子熟了给父亲送去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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