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这样一个问题:
未婚先孕 , 男方家里不愿意出彩礼,打掉孩子,男方家来我们村里大闹,我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的产生背景里面,包含了四件事情:第一,女方未婚先孕;第二,男方不出彩礼;第三,女方打掉孩子;第四,男方家来女方村里大闹。
最后,女方询问自己该怎么办。
我们一一说来。
首先,未婚先孕,说明女方的愚蠢和不自重。既然在乎的不仅仅是人,还有不能缺少的彩礼,那就不要图一时爽了,不见兔子不撒鹰,鹰先放跑了,又责备没有搂着兔子,世上的好事凭什么都落到一个没有脑子的人的头上呢?
如果女方不同意婚前试爱,男方难道还会强了她吗?估计也就没有了后续故事吧。
之所以造成这种状况和烦恼,这是女方在该矜持的时候没有矜持,该保守的时候选择了开放的结果。女方父母肯定是反对自家姑娘婚前和男方同居的,这个态度,其实就是保护女方的。但是,姑娘你听了吗?
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吃了亏,也不要怨天怨地,世上亏欠你最大的,不是男人,是你自己的不自重,不矜持。既然做了,就得承受,别觉得委屈巴巴的了。
在此提醒广大未婚姑娘,未婚同居前,一定要考虑好了后果,为了自己的健康,千万要避免未婚先孕现象。
当然,自己一个人敢作敢当,既能承担起抚养孩子的重任,也能承担打胎造成身体各种不适的女人除外,当我没说,可以自便。
第二,男方不出彩礼。我看这件事情,基本上是大家一边倒地指责男方。
我想说说我对彩礼的认识:我个人觉得,不管是男方家给女方出彩礼,还是女方家给女儿陪嫁嫁妆,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给小夫妻俩一块过日子,打下一个好的经济基础,不应该成为单方谋利的手段。
那种女方家单纯为了发财,变相卖女儿的要彩礼,的确是不可取的,它给女儿以后的日子埋下了隐患。
在某地,流行“万紫千红一片绿一动不动”,大家搜索一下可以知道,这种要彩礼的方式其实是出难题。
我曾经问过他们当地人,这么多彩礼,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从哪里弄这么多钱呢?
回答是:借!没别的办法,也没有这么多钱,只能借。借了娶媳妇,娶了媳妇后再还。
我说:大家都没有钱,怎么借?
答:有儿有女的人家,左手进右手出,不赔不赚。女儿多的人家有多余的钱,可以去借。儿子多的人家,只好吃土了。
这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好多男孩家里,都鼓动男孩子自己拐个不要钱的媳妇回家来,实在是穷怕了。
所以说,彩礼这个问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直争议很大。
我个人认为,婚姻是否幸福,真的不能单单用彩礼来衡量。
两个人情投意合的话,日子过的舒心,不要彩礼也没什么。我结婚时人傻不懂,没有要过彩礼,日子也没因此变差,所以说,幸福与否,真不是彩礼决定的。
第三,女方打掉孩子。说实话,我心里对这一点觉得很不舒服。
孩子在女方肚子里落下了,就是女方单方面的财产了吗?
我最讨厌,那种拿着肚子里的孩子,各种要挟别人的女人!孩子难道不是自己的吗?
自己都不心疼自己的孩子,这种女人,能有多少的人情味呢?
更何况,还是以孩子为筹码来要彩礼。一言不合,私自打掉孩子,也不担心,万一以后再也怀不上了,不是作孽吗?
要不就别怀,要怀了就不能轻易处置,敢做不敢当,比男方又能好到哪里去?大哥别说二哥,谁也不比谁高级多少。
第四,男方来村里大闹。既然孩子都打掉了,事情就没有回旋的余地了,怕他个毛,事已至此,老死不相往来最好。
不管男方是真没钱,出不起彩礼,态度放的很低,好声好气商量着凑彩礼的事情,还是男方压根要赖皮,不舍得出彩礼。
从女方单独打掉孩子起,一切都成了死结了。男方如果理亏,肯定不敢来闹,这里面是否还有不为人知的事情,这个问出问题的人没有说明。
但是,事到如今,还是断个干净吧!
把男方一家打出去!从此以后,亲家变仇家。女方去找能出彩礼的下家,男方去找能省彩礼的媳妇。就此别过,老死不相往来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