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

三天下来,断断续续,读完了这本书,《野性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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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单就文字而言,我并不是十分喜欢这本书。因为我一向讨厌那些晦涩而冗长的地名、人名。但是就所表达的意义来说,这本书不失为一本好书。即便很薄,但是这不失为这本书的一大优点。

读完后,觉得内心里有一种空落落的震撼。巴克的一生,从文明世界的犬变成野蛮之地的狼。或许,这是巴克的宿命。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巴克的一步步蜕变,我并不觉得有什么错,因为它要活着,不是吗?因为是穿红绒线衣的人给它带来了无可比拟又摆脱不掉的恐惧。

他怕。

他怕身边的人一个一个消失,毫无预兆,即便那人对巴克拳打脚踢。

最终,桑顿成了巴克步入野蛮的最后关隘。他爱他,发自内心,不可抗拒。可是,最终,桑顿死了,巴克疯一般地冲向了凶手,他内心里都是痛,他木然地蹲着。

同情巴克,他的命运不掌握在他的手中,但似乎又紧紧握在他的手中。他狡黠,聪颖,他用脑子存活,最终走入狼群。

我不知道这对巴克而言是否正确。但是我知道他愿意,他向往。可是,如果没有开始,这个结局巴克怕是永远不会追寻……

我们也一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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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作者吧。

单单从作者生平来看,不得不说杰克·伦敦是一个放荡的小混混。

在他的世界里,他不断地成长着,慢慢明白——无论自己如何身强力壮,十年,二十年之后总会有更年轻力壮的人来接替他,把他扔到垃圾堆里去。

而他穷苦的生活也让他感同身受地明白——最能够关心穷苦人的往往是穷苦人。

杰克·伦敦就是这样的性格,他血管里有火,生气勃勃,一身丈夫气,喜欢粗犷强烈的生活,喜欢叱咤风云。没参加斗争,常要斗争到极限,他把冒险里的困难当做享受,把拓荒中的遭遇当作欢乐。他是个作家,也是个小混混,他是个实业家,也是一位记者,他是位冒险家,也是一位苦难者。

杰克伦敦的50多幅作品,大体可以分为三类——描写大自然中的人的作品,描写城市里的人的作品,论文。而至于他所想要表达的对这个世界的何种态度以及情感,就像他的死因一样,谁知道呢?!

而他描写在大自然里的人的作品,又可以分为两类——极地生活小说和海洋生活小说。而这本《野性的呼唤》,就是他极地生活小说中的一篇,别具一格的一篇狗小说。

所以说,作家他们的作品并不都是虚构的,那是源于他们的真实的生活经过加工而成的艺术品。而杰克·伦敦的小说也是他一生游历的回忆。

杰克·伦敦的狗小说有两本,一本是《野性的呼唤》,另一本是《白獠牙》。两本狗小说,《白獠牙》写培养出了野性的狗回到文明;《野性的呼唤》写文明世界的狗,在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写的虽然是狗,却也反映出人的世界,在极地生活的人的世界。但同样的,也包括这个大千世界中的我们。

对杰克·伦敦的作品,有人评论为生气勃勃,健康乐观,也有人认为是文明的头脑与原始的强力的结合,是科学进化论的喉舌,代表了朝气和勇敢。可是,不读一读,谁知道呢?

《野性的呼唤》的主角是一只狗,名叫巴克。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一只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而圣伯纳犬是瑞士雪山里的救护犬,绵羊犬是要和狼战斗的狗,都是健壮结实,经得起摔打和严寒的品种。

小说中说——巴克已经习惯于信任他认识的人,相信他们比自己更有头脑。但是这也就是造成他悲剧的起源吧。

当他开始了他苦难的旅程,他明白的第一个道理就是——在拿着大棒的人面前,是没有希望的。这是他学习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的入门课,他接受了这堂课。

而同伴鬈毛的死让他明白——只要你倒下,你就算完了。

其实哪里是在写狗,明明是在写人。越来越觉得,文中的狗和现实中的人,毫无二致,无论是他们的弱点,他们的诡怪,他们的心悸。

文章中写——他干了他干过的事,因为干比不干好过。

……

他从天性深处发出吠叫,那吠叫直通回时间的子宫里去。支配他的是生命的激浪,是存在的潮汐,是每一块肌肉,每一个关节和每一条筋腱所感到的快乐。它是一切有生之伦的欢乐,它光焰灼灼,横流放肆,在行动之中表现自己,在星光下寂然不动的事物上欢快地飞翔。

但愿巴克是真的快活。

总觉得他的命运中尽是凄凉。是那种不敢触碰的畏惧,满是血腥的怜悯,颤颤巍巍的同情,若即若离的撼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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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唤的是野性,还是巴克?

是人性,还是丑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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