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梅姐姐带着 Sky 小朋友去一家常去的牛排店吃午饭。正值暑假,餐厅里人挺多的,我们邻座也是一位妈妈带着一个小男孩。妈妈打扮得体,斯斯文文,看样子应该是个女白领;男孩同 Sky 差不多年纪,大约十岁,活泼机灵。
这家牛排店的特色是半自助式:顾客只需要支付主食部分的费用,配菜、饮料、水果和甜点都是免费不限量供应。这样一来,还算得上物美价廉,生意自然不差。
由于是常客,进店之后,Sky 轻车熟路取了一些薯条、寿司和一杯橙汁,等牛排上来,就津津有味搭配着吃了起来。
无意间,梅姐姐瞧见邻座的主食也上了,满满当当摆了一桌,几乎把所有的自取食品都上了一遍,心想:这母子俩的胃口真好!
很快,我们就吃得差不多了,桌子上只剩下一些薯条和半杯果汁。Sky 就说:“妈妈,我去玩会电脑游戏,回来再把这些吃了。” 得到许可后,Sky 就欢快地跑了。梅姐姐则让服务员把餐具撤了,坐着等他。
“妈妈,我吃不下了。”此时,传来邻座小男孩的声音。梅姐姐循声望了过去,只见小男孩放下刀叉,盘中还剩下一大半的牛排。“吃不下就不要勉强了。”男孩的妈妈温柔无比的说,“我们走吧。”
“这就走了?那满桌子的东西怎么办?”当时,梅姐姐就在心里惊呼。除了剩下的牛排,蛋糕、水果、沙拉都没有碰过,果汁喝了一两口,两个冰淇淋球已经融化了……
还未等梅姐姐回过神来,那母子俩已结账离开。不多会,一个中年服务员过来收拾桌子,一边收拾一边摇头,嘴里喃喃自语:“太浪费了,太浪费了……”
如此这般,无非是因为浪费的那些食物是免费自取的,不需要额外付费。再有,如果中国和新加坡一样,浪费食物处以双倍罚款,想来他们也不敢这样肆意妄为。如果批评指责他们母子,那位妈妈也一定很不服气:老娘是付钱来消费的,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又不费你家的粮食。
梅姐姐想起另一件有关吃的事。
在各大商场、超市里,商家为了促销食品,经常会有各式各样的试吃品:水果、糕点、小吃……经过的顾客可以任意品尝。有些孩子就一路品尝下来,甚至连一些放在货架上的商品都直接放进嘴里,大快朵颐,吃完后,把包装随地一丢。
相比之下,Sky 小朋友却极少吃超市里的试吃品,除非是我们有意购买,叫他帮忙尝一下。
记得,Sky 还是三岁小屁孩的时候,特别喜欢跟着外婆,坐在购物车上逛超市。见到好吃的零食,就会抓下来,想直接放进嘴里。
这时候,外婆就会马上阻止他,告诉他,一定要买单后才能打开来吃,否则警察叔叔(其实是商场保安)就会把他抓走。开始的时候,小朋友哭闹耍赖,不依不饶,一定要马上打开。但是外婆从不让步,他也就不再坚持,渐渐就养成了“买单后才吃”的习惯。
这件事对 Sky 的成长造成两个结果:1、如果大人给他买吃的,他经常问,“已经买单了吗?”;2、一直把“保安”喊成“警察叔叔”。
果真是三岁看老。
不久前,闹得沸沸扬扬的“甘肃永昌13岁小姑娘偷巧克力跳楼身亡”事件,让梅姐姐觉得非常痛心 。
在此事件中,众说纷纭,相互指责。指责商家不良,枉顾《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孩子的偷窃行为暴露人前,索要赔偿,逼死小女孩;指责事后赶来的小女孩妈妈,采用粗暴打骂的教育方式,再次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最终把她送上了绝路。尽管事后,超市赔偿受害人家属 80 万,但却依旧无法挽回一个幼小鲜活的生命从这个世界消失。
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一个更重要的问题:这个初一的小女孩为什么眼皮那么浅,会偷窃区区几块钱的巧克力?有人说,那是因为她家里穷,家里靠爸爸卖爆米花维持生计,妈妈连区区一百块钱都拿不出来,赔偿超市。
“穷”难道就是偷窃的理由吗?穷人家的孩子很多,偷窃的个例却不多。
梅姐姐认为:真正促使孩子踏上小偷小摸之路的原因,是因为父母在孩子随意处置、占有别人财产时不以为然的态度,并且没有阻止孩子,让他们不拿别人的东西当回事,逐渐习以为常。
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
最后,梅姐姐还是那句话:一顿饭虽说是小事,但是,饭终究是要吃一辈子的。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