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胡喜宝
去过不少地方,我最喜欢的城市有三个:青岛,苏州,南京。
出差总会有人问我来自哪里,我总是微笑着说出两个字:青岛。念出口,话音还未落,就觉得她像婀娜的少女,有着婉转多情的故事。
上初中的时候,有一群我喜欢的男孩子和女孩子。很幸运,三年时间里不管楼层怎么调整,我们班总是有三面落地窗,光倾泻而入,在教室打开一片亮白的空间。
最喜欢课间休息,几个女孩子叽叽喳喳的挽着手去卫生间,或者伏在走廊的窗边,看来往的男同学,聊着李逍遥到底是爱赵灵儿还是林月如,聊月光下穿着棉布裙子手戴银镯的女子,聊你新剪的刘海儿像青春河流里的一叶扁舟,再或者聊我们为什么生而又为什么死,为什么喜欢45度的仰望天空,伤春悲秋总是美人的标志符号。
我现在都不敢想象怎么会有这么矫情做作的对话。但就是在那个走廊上,在这么多矫情做作的语句里,我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美好”。
那时喜欢一个男孩子,目光总是在他周围逡巡。好朋友告诉我,他一定也特别喜欢我,因为每次提到我,总能看到他的眼睛格外的亮。
直到现在,我依然相信感情是可以从一个人的眼睛中读出的,多与寡根本藏不住。像前段时间我们碰巧在一个城市工作,他有空就会来看我,同屋的姐姐问我那是谁,我说是我哥,有合适的姑娘快给他介绍个啊。她笑我,是你男朋友吧,看到他你的眼睛都在闪光呢。
我想,这或许是最初的那个男孩子给我的底气,让我也有勇气温柔坚定的望向别人。
咬文嚼字爱装逼,就是这座城市给我的骨子里的文人气。就像那面我要说的这两段话:
我总是留很多时间给自己思量,生活到底是干净温情的,还是寂寞珍贵,遗忘那是否代表从未发生。
我喜欢柳柳,在她身上,便觉情谊可以永恒。在她身上,才觉得记忆是属于人的,不是属于时间的。时间会过去,而人会活下来,即使死亡,也是另一种存在。
第一次到苏州是在凌晨一点钟,烂人烂事一箩筐。这座城市给我快乐的方面着实不多,但又很难忘。
开始的时候我没有朋友,没事就自己窝在房间里,有事就顶着一张没洗的脸到处跑。天气阴冷,在房间里穿着珊瑚绒睡衣开空调,出门直接罩一件长及脚踝的羽绒服。
我有人群恐惧症,不喜热闹。远远透过化妆间的玻璃门向内看去,人头攒动。止步,头疼。一个穿黑衣服染着黄头发的男孩子走出来对我笑,说以后有事儿你找我就可以,而且我在门口贴了个盒子,你直接把通告放到那儿就好。
我投以感激的目光。
去的次数多了渐渐熟起来,又认识了化妆间另外一个穿黑衣服的女孩子。话不多,眉目温和淡雅,相处起来有种说不出的舒服。再后来我就把化妆间当我的办公室了,经常是在一个素净的午后,我们各坐一方,男孩子玩王者荣耀,那女孩子刷剧或者收拾摆弄小饰品,我做表格,互相不怎么言语,却自然惬意。
他俩经常撞衫,有种说不出的默契,我经常猜想他们是一对儿地下恋人,温润的感情在每个平凡的日子里浸出飞翔之感,呼啸而过,柔和却又清凉。
虽然他们真的只是好朋友。
还有一个长得像小彩旗的姑娘,她总说因为喝了几年咖啡导致她黑了两个色度,我捧腹不已。
我们在一起同住了好几天,她像一朵小野花,从青石板的缝隙里长出来,非常有力,她总是在笑,带着新鲜的植物的味道,直率真诚,虽然她的头发一天不洗就会油掉。
前几天她突然在微信上问我:猜我在哪里。我不知。她发了个定位告诉我又去了苏州,在同一家酒店,更巧的是依然住在我们那间房,睡那张床。
我喜欢他们,非常喜欢,以至于喜欢这座城市。
至今,我依旧常常在梦里,见着自己去到那里。
南京大概是我去过次数最多的城市。
小时候学历史记住了“金陵”这个名字,总觉它比“南京”更衬得起这座城市。夜里做梦,有人问我你从哪儿来,我答从金陵来。醒来觉得好笑,竟把故乡都换了地方。那时不知,人生看起来那么长,谁知谁又是谁的终点,谁又是谁的故乡。
我第一个男朋友是南京人。他的父亲是一名不得志的剧作家,母亲是老师,我很难想象这样的知识分子家庭中竟走出一位那么放荡不羁的少年。他个子很高,会弹琴会唱歌,懂得尼采的日神和酒神精神,看得懂闻香识女人这种让当时的我昏昏欲睡的文艺片,敢在大一下学期毅然退学,在校园里开了家风生水起的台球厅。他父亲来我家,看到我写的文章,叹气摇头。后来他告诉我,他的父亲不希望他成为文人,不要他看书,一抓到就会很生气的撕碎。我仿佛明白了些什么,又仿佛什么也没懂。后来,他好像自己翻墙申请了国外的音乐学校,貌似还被录取了。
我认识了大半辈子的好朋友老于也去了南京生活,我第一次去南京就是去找她,在大学毕业前夕,带着柳柳坐了一夜的客车,凌晨两点抵达。那时候大家都没什么钱,就走街串巷的玩儿也觉得乐呵。中山陵夫子庙秦淮河燕子矶玄武湖,就觉得每个名字怎么都那么美。
以后只要拍戏的地方在南京周边,我都会转过去看老于,只要她在我就觉得心里有依靠,这儿就是半个家。我可以赖在她家胡闹,霸占她的床,懒一天等她回来收拾再给我做饭吃。如果我拍戏的地方离得近,她就大包小包的拎过去看我,生怕我受半点儿委屈。我是个骨子里自私又冷漠的人,但我知道,这个人我会一辈子对她好。
第二次去南京是个笑话。那时刚认识詹老师,拍戏结束他来青岛陪了我几天,买好车票回家,终点又是南京。我那么黏人,舍不得他走,就在火车站哼哼唧唧哭鼻子,最后索性又买了一张把我一起带去南京了。
晚上出去玩,回来的路上忘记为什么一言不合我就生气了,在马路上扭头就走,毕竟我是个矫情又傲娇的讨厌鬼,任他说什么我都不理,开玩笑我可是曾经跟我爸冷战了三个月的人啊,怎么可能轻易就范。万万没想到他一把扛起我放在肩上,一边走一遍笑着问我还敢不敢了。自此以后我们之间好像再没有冷战过。
还有一件事印象特别深刻,在南京刚见面我就来大姨妈了,夜里睡觉不老实,蹭到了宾馆的床单上。我还一脸懵逼的时候,他已经醒过来并把我放到一边,撤下床单局部洗干净吹风机轰轰隆吹干再铺好,把我从椅子上抱回来最终躺好,一串动作行云流水干脆利索。后来我打趣他是不是轻车熟路的老司机了,他红着脸说头一回。
是谁说过,趁着男人还没有完全变成混账的时候,把该浪漫的都给浪漫了,以后就是两个人为了苹果该不该削皮吃而打得头破血流时,还可以“回首”当年他递给你钻戒时眼里的柔情。记忆这个东西,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我永远记得他最温柔的样子。
我活得特别拧巴,有时候排斥着周遭一切,排斥着每个人,甚至排斥着我自己。这阴影促使我用更为剧烈激盛的方式对待生命,不能够确信一切人和事。我总是在用不妥协和颠沛流离来追寻漫长时光中所缺失的爱和安全。甚至,在追寻失望。就像碰石头的鸡蛋,是顽劣而执拗的生活,并因对抗而充满了毁灭感。
这么糟糕的我应该没有人爱。
所以,我不敢在一个地方停留下来,怕抑制不住骨子里的绝望。
我还要走去多少地方,谁会在谁会离开。
谁又在乎呢。
得到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我不知道该如何付出。失望且坚韧,才能清晰而用力。
我还会去哪儿?
如果再相遇,我想我会记得你。
你也要记得我。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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