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问题行为,尤其是青少年的经常性犯错,常令关心当事人的人倍感头疼挫折,以至于在处理当事人之问题或层出不穷的事件时,会以追究责任,道德劝说或生气指责的方式对待当事人。但是这些方式反而会造成当事人的反感,反弹等效果,进而让当事人周遭的人有大呼“当事人不受教”的感叹或枉费用心的伤感,于是更容易放弃当事人。
其实,冷静下来,咨询师可以提醒当事人周遭的人,当事人何时最愿意改变或者最容易接受别人的影响呢?往往是出事的时候。
尤其是青少年,他们的自我还在发展中,对自己的认识也还在形成中,因为青少年会发生一些逾距行为,是因为其错误评估自己或现实所致,(例如认为偷盗应该不至于会被捉到),因而当发生问题时,青少年多为相当慌张的,不知所措的,尽管他看起来一副不为所动的样子。然而,在青少年出事的时候,是他最需要被帮助的时候,也往往是最容易受教,最容易反省自己,最有意愿改变的时候。如果咨询师与其周遭的人能把握当事人犯错,出事的时机善加 支持与引导,当事人会心存感激,也最愿意从教训中学习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