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老人和小孩被汽车撞了,幸好无重大伤害,在家卧床修养。对方全责。第一次面对此事,心里很慌。
肇事者全程不出现,冷冰冰扔了一句“一切走保险”,查了资料,说从法律层面讲他不违法,是合理的,仅仅道德问题而已,医院费用也是我自己垫了。保险公司的理赔费用很少,而由此我们需请假照顾老人小孩,经济上是有损失的,但保险公司这方面不予理赔(老人70多岁,人保误工费年龄限制到60周岁)。
所以这究竟是在保护受害者还是车主?朋友说按照这样讲,凡是撞了人的车主都一样让保险处理,自己不出现,岂不是省心又省力?
只能自己默默认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