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氤氲的雨日,一车厢的人被白茫茫的车窗与外界隔开,车行驶在空中专用车道上,少有交汇,好象孤零零开住末世的班车,人虽多,话不多,因此座位上两个年轻人的对话虽然小声,也还能听到,然而并没有人注意。
你最近有见到小X吗?他也来了,和XX一起来的。
没有啊,最近都没怎么联系同学,找机会聚聚吧。
小丫回去办了婚礼……一些这两个人熟人的事一以及近况,车快到站了,男生站起来说我要在这下车,女生说,我一般坐这车回家,看来我们常常会碰见。
男生说是啊,可惜下个月改下班时间了,可能会错过……
原来是偶遇的朋友。我们总觉得偶遇是一种缘份,仿佛不曾计划而谋面是一种老天爷的安排,
当然是要在难得遇见的地方相遇,经常性的偶遇则因为经常性而失掉运气的感觉,所以大城市的人常常会提起偶遇。大城市病的一种是久居同一城也未必常见面,甚至有的时候不同城市的人反而更常见面。因此更见偶遇的运气。
其实想想,你住这小区,6:30去那个园区上班,他住在那个花园,上班多先去那个公司办事,只有那么几趟车可选,相遇好像是必然的,冥冥之中天运是注定的吧,只是我们从没去想过,这和运气没有什么关系吧。所以感觉就是这么非理性。而我们相信感觉,因此而高兴,有点像自我麻醉。或许是理性的世界太无聊,我们产生出一种自我调节机制?
然而昨天看到的一段话:
绝对律令通常不是来自论证,而是来自信仰,被信仰者当作先验的存在而遵循。如果所有道理都须经论证才能成立,那么底线必然会被摧毁,因为逻辑是有限的,情感才是永恒与无限的。如休谟所言,理性只是激情的奴隶。我一直认为,成为什么样的人,是由人自身的情感倾向尤其是愛决定的。失愛必走向非人。
其实我们的感性是我们自己的底线。所以偶遇其实是运气,我们就相信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