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昶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我友妹妹卢红英工程款3000多万元,经法院查封,二次拍卖流拍,于2015年11月通过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菏执字第34--8号执行裁定书,将菏泽单县城区的34套别墅作价2991万元抵偿给卢红英(有预售证),并给单县房管局发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因该楼盘亏损严重,单县政府派驻工作组介入,后续工程未完工,绿化未搞,水电未接通,路面未铺贴等,并故意不搞综合验收,对付法院执行,致使至今未能过户,转让,变现。我们多次与工作组,开发商沟通协调未果,他们只答应1500万,(市场价7000多万元),还要以实际销售后付款。
现请求帮忙解决,1.把34套别墅过户到卢红英名下,2.完成绿化水电等后续工程和配套设施,并与工作组开发商签订委托销售协议,每套销售价不低于140万元。
不胜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