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
一种多功能芯轴式悬挂器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石油钻采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多功能芯轴式悬挂器。
背景技术
使用传统的井口装置,需要多次换装井口装置和防喷器组。
此外,井口装置与节流管汇和压井管汇连接处需要多次拆卸连接,换装一次需重新对防喷器组和地面设施进行试压,花费时间和成本。
结合中石油关注的井控安全、钻井提速两大主题,着力从钻井过程和采油气生产的安全、快速、高效三方面提高井口装置的附加值,开展一体式油套管头井口装置的研究,对油气增储上产、进一步夯实钻井配套设备技术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由于一体式油套管头井口装置相较于传统井口装置高度更低、整体密封性能更好,所以设计需要采用直坐式结构,即井口装置本体内腔仅有一处台阶,上层悬挂器需坐封到下层悬挂器之上,试压塞也坐封在下层悬挂器上。
由于直坐式结构的特殊性,所以悬挂器的强度、密封等方面都有必须达到更高的要求。
基于此直坐式结构的一体式油套管头井口装置,现急需开发一种多功能芯轴式悬挂器,以配合该井口装置使用。
发明内容
本发明克服了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密封性能高的多功能芯轴式悬挂器,解决了现有悬挂器密封性能差、无法悬挂多种装置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0006]一种多功能芯轴式悬挂器,包括悬挂器主体,悬挂器主体的下段连接有金属密封结构,悬挂器主体的上段连接有橡胶密封结构,悬挂器主体下端设置有用于连接套管的套管螺纹,悬挂器主体的上端设置有用于连接取送工具的梯形螺纹,悬挂器主体的内壁分别设置有用于坐封试压塞的下部台阶和用于坐封油管悬挂器的上部台阶,上部台阶位于下部台阶上方。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方案,所述金属密封结构包括从上到下依次设置的座圈、骨架式X橡胶密封圈、隔环、X金属密封环、支撑环、下部并帽,座圈、骨架式X橡胶密封圈、隔环、X金属密封环均套设在悬挂器主体上,支撑环和下部并帽螺纹连接于悬挂器主体上,隔环的内外两侧均设置有下部辅助密封圈。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方案,所述橡胶密封结构包括由下到上依次设置的垫板、X橡胶密封圈、压板、上部并帽,垫板、X橡胶密封圈、压板均套设于悬挂器主体上,上部并帽螺纹连接于悬挂器主体上。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方案,所述悬挂器主体上均布四个用于钻井液流通的引流孔,引流孔位于金属密封结构和橡胶密封结构之间。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方案,所述悬挂器主体位于引流孔和橡胶密封结构之间的一段上套设有两个中部辅助密封圈,悬挂器主体位于引流孔和金属密封结构之间的一段上套设有一个中部辅助密封圈。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0012]1、本发明的悬挂器主体的内壁分别设置有下部台阶和上部台阶。
下部台阶可用于坐封试压塞,方便试压塞对防喷器组和井控管汇进行试压。
上部台阶可用于坐封油管悬挂器,则相邻悬挂器之间可相互连接,而油管悬挂器不需要坐封于井口装置本体上,则本发明能适用于只有一处台阶的井口装置本体。
本发明不仅能连接套管和取送工具,还能坐封试压塞和油管悬挂器,功能性更强,使得一体式油套管头井口装置得以实现。
悬挂器主体的下段连接有金属密封结构,悬挂器主体的上段连接有橡胶密封结构,密封性能更可靠,使用寿命更长,满足一体式油套管头井口装置的使用要求。
2、支撑环和下部并帽可对上部零件进行在支撑,套管的悬重激发金属密封结构变形,实现悬挂器下部密封,保证密封可靠。
3、使用拧紧工具拧紧上部并帽时,挤压压板,压板激发X橡胶密封圈,实现悬挂器上部密封,保证密封可靠。
4、钻井液可从悬挂器中部的引流孔流过,便于采油树上的平板阀对各层液体进行控制。
5、中部辅助密封圈可对引流孔两侧进行可靠密封,避免钻井液泄露的情况。
实施例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详细的说明。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
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安装时,把悬挂器主体1下端的套管螺纹11与套管以螺纹连接,悬挂器主体1上端的梯形螺纹12与取送工具7以螺纹相连。
通过取送工具7上端母扣连接联顶节,然后整体送入井口装置本体4的腔体内,坐挂到支撑筒5之上。
套管的悬重激发金属密封结构2变形,实现悬挂器下部密封,保证密封可靠。
使用拧紧工具8拧紧上部并帽34时,挤压压板33,压板33激发X橡胶密封圈32,实现悬挂器上部密封,保证密封可靠。
安装完成后,下放试压塞9到位,对上层防喷器及上部侧口试压。
使用此多功能芯轴式悬挂器,在内腔从上往下第二个台阶处可实现试压塞9对防喷器组和井控管汇试压。
在内腔从上往下第一个台阶处可实现坐封油管悬挂器6,且可对钻井液进行导流。
此多功能芯轴式悬挂器上下部均设有复合式密封结构,密封性能更可靠,使用寿命更长。
采用不同的材料及控制工艺,就能满足不同环境下的使用要求。
实施例一
一种多功能芯轴式悬挂器,包括悬挂器主体1,悬挂器主体1的下段连接有金属密封结构2,悬挂器主体1的上段连接有橡胶密封结构3,悬挂器主体1下端设置有用于连接套管的套管螺纹11,悬挂器主体1的上端设置有用于连接取送工具的梯形螺纹12,悬挂器主体1的内壁分别设置有用于坐封试压塞的下部台阶13和用于坐封油管悬挂器的上部台阶14,上部台阶14位于下部台阶13上方。
本发明的悬挂器主体1的内壁分别设置有下部台阶13和上部台阶14。
下部台阶13可用于坐封试压塞9,方便试压塞9对防喷器组和井控管汇进行试压。
上部台阶14可用于坐封油管悬挂器6,则相邻悬挂器之间可相互连接,而油管悬挂器6不需要坐封于井口装置本体4上,则本发明能适用于只有一处台阶的井口装置本体4。
本发明不仅能连接套管和取送工具7,还能坐封试压塞9和油管悬挂器6,功能性更强,使得一体式油套管头井口装置得以实现。
悬挂器主体1的下段连接有金属密封结构2,悬挂器主体1的上段连接有橡胶密封结构3,密封性能更可靠,使用寿命更长,满足一体式油套管头井口装置的使用要求。
实施例二
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所述金属密封结构2包括从上到下依次设置的座圈21、骨架式X橡胶密封圈22、隔环23、X金属密封环24、支撑环25、下部并帽26,座圈21、骨架式X橡胶密封圈22、隔环23、X金属密封环24均套设在悬挂器主体1上,支撑环25和下部并帽26螺纹连接于悬挂器主体1上,隔环23的内外两侧均设置有下部辅助密封圈27。
支撑环25和下部并帽26可对上部零件进行在支撑,套管的悬重激发金属密封结构2变形,实现悬挂器下部密封,保证密封可靠。
实施例三
在实施例一或实施例二的基础上,所述橡胶密封结构3包括由下到上依次设置的垫板31、X橡胶密封圈32、压板33、上部并帽34,垫板31、X橡胶密封圈32、压板33均套设于悬挂器主体1上,上部并帽34螺纹连接于悬挂器主体1上。
使用拧紧工具8拧紧上部并帽34时,挤压压板33,压板33激发X橡胶密封圈32,实现悬挂器上部密封,保证密封可靠。
实施例四
在上述任意一项实施例的基础上,所述悬挂器主体1上均布四个用于钻井液流通的引流孔15,引流孔15位于金属密封结构2和橡胶密封结构3之间。
钻井液可从悬挂器中部的引流孔15流过,便于采油树上的平板阀对各层液体进行控制。
实施例五
在上述任意一项实施例的基础上,所述悬挂器主体1位于引流孔15和橡胶密封结构3之间的一段上套设有两个中部辅助密封圈16,悬挂器主体1位于引流孔15和金属密封结构2之间的一段上套设有一个中部辅助密封圈16。
中部辅助密封圈16可对引流孔15两侧进行可靠密封,避免钻井液泄露的情况。
复审信息
决定号:32928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复审结果:撤销原决定
决定要点
在判断一项权利要求是否具备创造性时,应当在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基础上,考察其他现有技术是否给出解决本申请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在判断技术启示时,还应该考虑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否有被改进的需要,即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否有动机对其进行改进,如果没有动机对其进行改进,同时该区别技术特征也不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且给本申请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带来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具备创造性。
一、案由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811269310.8,名称为“一种多功能芯轴式悬挂器”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
本申请的申请人为四川宝石机械钻采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日为2018年10月29日,公开日为2019年01月08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20年11月03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即2018年10月2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5项、说明书第1-44段(即第1-5页)、说明书附图1-8(即第1-4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
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如下:对比文件1:CN102213081A,公开日为2011年10月12日;对比文件2:US2006191680A1,公开日为2006年08月31日;对比文件3:CN102322236A,公开日为2012年01月18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1. 一种多功能芯轴式悬挂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悬挂器主体(1),悬挂器主体(1)的下段连接有金属密封结构(2),悬挂器主体(1)的上段连接有橡胶密封结构(3),悬挂器主体(1)下端设置有用于连接套管的套管螺纹(11),悬挂器主体(1)的上端设置有用于连接取送工具(7)的梯形螺纹(12),悬挂器主体(1)的内壁分别设置有用于坐封试压塞(9)的下部台阶(13)和用于坐封油管悬挂器(6)的上部台阶(14),上部台阶(14)位于下部台阶(13)上方。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多功能芯轴式悬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密封结构(2)包括从上到下依次设置的座圈(21)、骨架式X橡胶密封圈(22)、隔环(23)、X金属密封环(24)、支撑环(25)、下部并帽(26),座圈(21)、骨架式X橡胶密封圈(22)、隔环(23)、X金属密封环(24)均套设在悬挂器主体(1)上,支撑环(25)和下部并帽(26)螺纹连接于悬挂器主体(1)上,隔环(23)的内外两侧均设置有下部辅助密封圈(27)。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多功能芯轴式悬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橡胶密封结构(3)包括由下到上依次设置的垫板(31)、X橡胶密封圈(32)、压板(33)、上部并帽(34),垫板(31)、X橡胶密封圈(32)、压板(33)均套设于悬挂器主体(1)上,上部并帽(34)螺纹连接于悬挂器主体(1)上。
4. 根据权利要求1~3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多功能芯轴式悬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悬挂器主体(1)上均布四个用于钻井液流通的引流孔(15),引流孔(15)位于金属密封结构(2)和橡胶密封结构(3)之间。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多功能芯轴式悬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悬挂器主体(1)位于引流孔(15)和橡胶密封结构(3)之间的一段上套设有两个中部辅助密封圈(16),悬挂器主体(1)位于引流孔(15)和金属密封结构(2)之间的一段上套设有一个中部辅助密封圈(16)。
”驳回决定认为:独立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内容相比,部分区别技术特征对比文件2给出了技术启示,其余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
从属权利要求2-5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3公开,或者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
因此,权利要求1-5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21年01月13日向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将权利要求3-4合并到权利要求1中,并对其余权利要求的序号进行了适应性调整。
复审请求人认为:①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悬挂器主体的螺纹和上下台阶”,权利要求1采用悬挂器主体下端设置用于连接套管的套管螺纹,悬挂器主体的内壁分别设置有用于坐封试压塞的下部台阶和用于坐封油管悬挂器的上部台阶的方式,在满足原有悬挂器的所有功能的前提下,使得芯轴悬挂器悬挂多种装置,还能附带有其他更多的功能,同时简化施工现场其他结构的设置;对比文件1中的芯轴式悬挂器只具有连接套管以及取送装置的功能,相应的功能较为单一,无法满足实际使用的需要;对比文件2中在芯轴悬挂器内设置台阶的目的是为了便于连接套管,除此之外,并没有设置其他台阶结构,也就没有相应的在悬挂器内设置上部台阶结构和下部台阶结构,进一步改善悬挂器性能技术启示;②对比文件3中的钻井液孔是设置在油套管头上,并没有设置在技术套管悬挂器上,而油套管头上设置钻井液孔则是本领域的常规操作,对比文件3中的油管头并不能等同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中的芯轴式悬挂器,对比文件3中也没有将钻井液孔设置在技术套管悬挂器上的技术启示;③本申请中X橡胶密封圈受到的挤压力通过上部并帽均匀施加给压板,再通过压板均匀施加给X橡胶密封圈,使得X橡胶密封圈受力均匀,增强密封的稳定性,解决了现有芯轴悬挂器密封稳定性低下的问题;权利要求1是利用上部并帽对压板和施加压力,压板和垫板挤压X橡胶密封圈,进而实现密封的,而对比文件1则是通过螺钉拧紧螺钉压板,螺钉压板和副密封支撑环挤压双V型密封环,使得双V型密封环产生形变,进而紧贴芯轴式悬挂器本体,进而实现密封,相比较而言,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中的密封方式更稳定,满足长期使用的需要,这是因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通过上部并帽挤压压板,整个力的传递过程中,都是一个均匀传递的过程,没有应力集中的位置,而对比文件1中则是利用螺钉挤压螺钉压板,螺钉压板挤压双V型密封环,在此过程中,双V型密封环的形变压力都是依靠螺钉实现的,螺钉拧紧部位就是应力集中位置,在螺钉长时间工作之后,很容易存在螺钉失效的情况,这就使得密封装置的稳定性较为低下,这时就需要丝扣压板对螺钉压板进行压紧,避免双V型密封环恢复形变,保证其密封性能。
经形式审查合格,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01月18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对比文件2公开了套管悬挂器21内设置台阶用于悬挂套管悬挂器27;复审请求人认为的套管悬挂器21内壁上设置台阶结构的作用是改善套管环空的厚度,在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中并没有相关记载;对比文件3公开了油管头上设置钻井液孔与平板阀连通,用于控制环空的钻井液压力,为了实现套管与平板阀的流体连通,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套管悬挂器侧壁上设置引流孔;本申请的权利要求中仅限定了密封结构的各个组件和位置关系,以及“上部并帽(34)螺纹连接于悬挂器主体上”,而并未限定具体的实现方式;说明书第[0015]段也记载了“双V型密封环10受到挤压实现密封,悬挂器坐挂到位后拧紧丝扣压板13”,根据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参见公知常识证据“中国土木建筑百科辞典:建筑设备工程”,李国豪 等,第161页,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年12月)可知,螺纹连接又叫丝扣连接,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毫无疑义地确定丝扣压板13螺纹连接于悬挂器本体上,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该技术特征。
其次,本申请中通过上部并帽对压板施加压力,压板和垫板挤压X橡胶密封圈,实现密封的方式,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分散应力集中而采用的常规技术手段,也不会给本申请带来创造性。
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22年06月29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区别在于:设置梯形螺纹、上部台阶和下部台阶、引流孔;其中,设置梯形螺纹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对比文件2给出了设置上部台阶和下部台阶的技术启示,对比文件3公开了引流孔的设置;从属权利要求2-3或者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者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3不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22年08月10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
具体修改为将权利要求3合并到权利要求1,并对权利要求的序号进行了适应性的调整。
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没有关于在悬挂器主体上设置引流孔、在引流孔一侧设置两个密封圈、另一侧设置一个密封圈以保证引流孔处密封效果的技术启示;对比文件1、2没有在悬挂器内设置上部和下部台阶结构的技术启示。
2022年08月1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为:“1. 一种多功能芯轴式悬挂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悬挂器主体(1),悬挂器主体(1)的下段连接有金属密封结构(2),悬挂器主体(1)的上段连接有橡胶密封结构(3),悬挂器主体(1)下端设置有用于连接套管的套管螺纹(11),悬挂器主体(1)的上端设置有用于连接取送工具(7)的梯形螺纹(12),悬挂器主体(1)的内壁分别设置有用于坐封试压塞(9)的下部台阶(13)和用于坐封油管悬挂器(6)的上部台阶(14),上部台阶(14)位于下部台阶(13)上方; 所述橡胶密封结构(3)包括由下到上依次设置的垫板(31)、X橡胶密封圈(32)、压板(33)、上部并帽(34),垫板(31)、X橡胶密封圈(32)、压板(33)均套设于悬挂器主体(1)上,上部并帽(34)螺纹连接于悬挂器主体(1)上; 所述悬挂器主体(1)上均布四个用于钻井液流通的引流孔(15),引流孔(15)位于金属密封结构(2)和橡胶密封结构(3)之间; 所述悬挂器主体(1)位于引流孔(15)和橡胶密封结构(3)之间的一段上套设有两个中部辅助密封圈(16),悬挂器主体(1)位于引流孔(15)和金属密封结构(2)之间的一段上套设有一个中部辅助密封圈(16)。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多功能芯轴式悬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密封结构(2)包括从上到下依次设置的座圈(21)、骨架式X橡胶密封圈(22)、隔环(23)、X金属密封环(24)、支撑环(25)、下部并帽(26),座圈(21)、骨架式X橡胶密封圈(22)、隔环(23)、X金属密封环(24)均套设在悬挂器主体(1)上,支撑环(25)和下部并帽(26)螺纹连接于悬挂器主体(1)上,隔环(23)的内外两侧均设置有下部辅助密封圈(27)。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文本的认定复审请求人于2022年08月10日提交了修改的权利要求书,经审核,上述修改没有超出原始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1款的规定。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基于以下文本做出:申请日即2018年10月29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5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22年08月1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项。
2、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2.1关于独立权利要求1独立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多功能芯轴式悬挂器。
经查,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芯轴式金属密封加金属骨架式橡胶密封套管悬挂器,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16段,图1-4):包括悬挂器本体1,悬挂器本体1的下段连接有金属密封结构,悬挂器本体1的上段连接有橡胶密封结构,悬挂器本体1下端设置有用于连接套管的套管螺纹;橡胶密封结构包括由下到上依次设置的副密封支承环14(对应于本申请的垫板)、双V型密封环10(对应于本申请的X橡胶密封圈)、螺钉压板11(对应于本申请的压板)、螺钉12、丝扣压板13(对应于本申请的上部并帽),副密封支承环14、双V型密封环10、螺钉压板11均套设于悬挂器本体1上;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和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为:(1)悬挂器主体的上端设置有用于连接取送工具的梯形螺纹,悬挂器主体的内壁分别设置有用于坐封试压塞的下部台阶和用于坐封油管悬挂器的上部台阶,上部台阶位于下部台阶上方;上部并帽螺纹连接于悬挂器主体上;(2)悬挂器主体上均布四个用于钻井液流通的引流孔,引流孔位于金属密封结构和橡胶密封结构之间;(3)悬挂器主体位于引流孔和橡胶密封结构之间的一段上套设有两个中部辅助密封圈,悬挂器主体位于引流孔和金属密封结构之间的一段上套设有一个中部辅助密封圈;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桥接悬挂器或短节的金属间密封,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11-27段,图1-4):生产套管悬挂器27设置有坐封于桥接悬挂器33的上部台阶,还公开了油管悬挂器40坐封于桥接悬挂器33设置的上部台阶;同时公开了一种多功能悬挂器;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整体式油套管头,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23段,图1-8):焊接在导管1上端口的托架2,托架2上端通过夹块与井口装置的本体4保持接触,本体4内腔设置有三个台阶,从下往上依次为技术套管悬挂器台阶8、试压台阶11、油管悬挂器台阶13,本体4上沿径向从上往下依次设置有平头顶丝16、两组侧通径孔7、顶丝10及两个试压孔33;本体4下段内圆周套装有表层套管6,本体4下端面安装有倒卡瓦3,倒卡瓦3用于悬挂表层套管6,倒卡瓦3内圆与表层套管6紧密套接,表层套管6内套装有技术套管悬挂器9的下段,技术套管悬挂器台阶8上坐封有技术套管悬挂器9,本体4下段与表层套管6之间设置有两道BT密封圈5;顶丝10与技术套管悬挂器9的上段顶紧固定,本体4上段设置有油管悬挂器台阶13,本体4通过油管悬挂器台阶13与内部的油管挂12实现坐封搭接;本体4的上端面与采气树盖板法兰14连接;本体4内腔安装有套管防磨套15,本体4上端径向设置的平头顶丝16与套管防磨套15的上端顶紧实现固定,套管防磨套15沿径向开有上下两组对称相通的钻井液孔17;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3均未公开区别技术特征(1),且未给出设置上部和下部台阶的技术启示,同时也没有证据表明其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并且由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存在使得本申请既可用于坐封试压塞,方便试压塞对防喷器组和井控管汇进行试压,又能够用于坐封油管悬挂器,油管悬挂器不需要坐封于井口装置本体上,能适用于只有一处台阶的井口装置本体。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3和公知常识,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花费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不能获得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因此,权利要求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2由于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故其从属权利要求2也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本案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11月03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在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文本的基础上对本申请继续进行审查。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