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氏,是姓和氏的合称。在古代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姓和氏,是人类进步的两个阶段,是文明的产物。
姓的出现是原始人类逐步摆脱蒙昧状态的一个标志。
原始氏族社会时部落内各氏族独立存在,同时,各氏族之间又有着密切的婚姻联系,姓就作为识别和区分氏族的特定标记符号应运而生。
《说文解字》认为:“姓,人所生也……因生以为姓,从姓生。”这就是说,人是母亲生的,故姓字为女旁。
中国的许多古代姓氏都是女字旁,如姬、姜、妫、姒等,这说明我们祖先曾经经历过母系氏族社会,姓是由母权制社会中妇女的地位所决定的,其作用就是便于通婚与鉴别子孙后代的归属。
同姓内部禁止婚配,异姓氏族之间可以通婚,子女归母亲一方,以母姓为姓。
姓是作为区分氏族的特定标志符号,如部落的名称或部落首领的名字。
传说黄帝住姬水之滨,以姬为姓;炎帝居姜水之旁,以姜为姓。皇天以大禹治水有功,赐姓为姒。
此外,部落首领之子亦可得姓。黄帝有二十五子,得姓者十四人,为姬、酉、祁、己、滕、任、荀、葴、僖、姞、儇、依十二姓,其中有四人分属二姓。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母系氏族制度过渡到父系氏族制度,阶级社会到来了。姓改为从父,氏反为女子家族之用。赐土以命氏的治理国家的方法、手段便产生了。氏之源起,形成滥觞,出现以各种形式得氏的现象。
《国语·周语》载:“姓者,生也,以此为祖,令之相生,虽不及百世,而此姓不改。族者,属也,享其子孙共相连属,其旁支别属,则各自为氏。”
清代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中,释“氏”字本意为木本,是植物之根,为象形字,后来被转注为姓氏的氏,取木之根本之意。
《通鉴外纪注》说:“姓者,统其祖考之所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分。”也就是说,氏是姓的分支,“故姓可呼为氏,氏不可呼为姓。”
夏、商时期,贵族皆有姓氏。姓的分支为氏,意思相当于家或族。夏王室为姒姓,另有霸主昆吾为己姓,己姓中有苏、顾、温、董、豢龙等氏。商王室为殷姓,另有霸主大彭、豕韦为彭姓。商代还有条氏、徐氏、萧氏等十三个姓。
夏商周三代,姓的社会职能是代表有共同血缘关系的种族的称号,而氏则是从姓中派生出来的分支。姓起源较早,形成后也较为稳定;氏起源较晚并不断发生变化。
商周以前,姓用以区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说。氏用以区别贵贱,贵者有氏,而贫贱者有名无氏。氏同而姓不同,婚姻可通;同姓不可通婚。
春秋战国时期,姓与氏逐渐合一,表明姓与氏都是姓,表明个人及其家族的符号。
虽然周代贵族有姓,但只有女子才称姓,未婚女子如齐姜、宋子,齐、宋为国名,姜、子为姓。已出嫁女子,如江芊、栾祁,江、栾为夫家国、氏名,芊、祁为女子本人的姓。当时有同姓不婚的习俗,故称贵族女子的姓以示与夫家之姓有所区别。
周代实行宗法制,有大、小宗之别。一个氏的建立表示一个小宗从大宗分裂出来,另立门户。建立侯国要经周王认可,卿大夫立新家要得到君主允许,称之为“胙之土而命之氏”。
以屈原为例,“名平,楚之同姓也”,祖先生于芈,故姓芈,氏屈。再例如孔子,其祖先是宋国公室,故姓子。从六世祖孔父嘉分支为孔氏,所以孔子应为子姓孔氏。
西汉时期,姓和氏的区别分野已经微乎其微。司马迁作《史记》时,干脆把姓氏混为一谈,成为不可分割的同一属姓了。所以,清初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说:“姓氏之称,自太史公始混而为一,《本纪》于秦始皇则曰‘姓赵氏’,于汉高祖则曰‘姓刘氏’,是也。”
总之,姓为氏之本,氏由姓所出,后来两者合二为一,再难区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