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对抗性修行法”正相反的是“顺从性修行法”
要求的是无抵抗地顺从人性、社会、自然的规律和法则。
说起来似乎很简单——
饿了就吃、累了就睡、高兴就笑、悲伤就哭、想就去做、不想就别做、爱就去爱、恨就去恨……
但事实上并不都这么简单——
案例一:很想杀那个人怎么办?
不管那个人多么该杀,你们有多大的血海深仇,修行的准则都是不能见血的。
这个时候应该顺从的是社会的法,而不是内心的欲。
案例二:同性恋怎么办?
“顺从性修行法”强调男子就应当顺从男子的性格与行为,反之女子亦然。这在正常的两性爱情里很简单。
但同性恋呢?
同性恋是生理性与心理性共同作用下产生的特例形态。事实上也是一种自然的形态。因此不能歧视,顺从之。
案例三:想自杀怎么办?
参见案例一。但自杀并不违法。
只是肉体消灭了,修行的载体就没有了。修行也就失去了意义。
因此不论出于何种原因,顺从性修行法都要求顺从“生为大”法则,与寻短见对抗。
案例四:在恶面前是否逆来顺受?
事实上在恶面前首先内心感到的是愤怒和恐惧的。
这个时候不能顺从内心的欲。冲动是魔鬼。
相反要忍,要淡定。
但是否一味逆来顺受?
事实上忍就是一种修行。
在忍中锤炼自我,启迪智慧,最终寻求善的力量。
因此“顺从”也不是毫无原则的,纯粹生理性的顺从。
修行原本就是一种辛苦的行为,“顺从”当然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