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30 阿尔贝 加缪《局外人》
《局外人》被誉为荒诞文学的经典之作,与加缪的另一部作品《西西弗斯神话》一脉相承,不同的是《局外人》是以小说来表现荒诞,而《西西弗斯神话》则是通过哲理来论述荒诞哲学。
所谓荒诞,就是用最疯狂和不可能的故事来讽刺黑暗的现实。《局外人》讲述的是二十世纪法律机器对于人性、对于精神道德的残杀。二十世纪时,法律条文及基本制度已经基本完善,然而司法这个运转它的机器却仍然沉醉在罗织罪行。故事的主人公默尔索由于自卫杀害了一个人,在审判中却因为其在母亲的葬礼上表现的淡然,而引起了陪审团的愤怒,认为他是残忍不堪的恶魔。最终默尔索被判死刑,在执行前,却还要被神父强行传教,劝其皈依。整场对于默尔索的审判中,没有人关心他的想法,也没有人关注与他杀人有关的事实,反而根据其日常表现来作出判决。
加缪在描述局外人的故事时,行文异常冷峻、简洁,故事仿佛通过机器人一般冰冷而不带语调的娓娓道来。作者在开始花了大量笔墨描写默尔索在母亲丧礼上的表现,包括在盖棺前不愿意再看母亲最后一眼,守夜时喝了杯咖啡,葬礼上没有流一滴眼泪。刚开始时还不明所以,后来才发现这些全是之后荒诞悲剧的铺垫。而通过作者对默尔索与女友、朋友、邻里的相处描写,可以感受到,默尔索原本就是个不善于表达自己,感情不外露,比较偏理性的人。他淡然超脱,温良柔顺,对人也没有太大攻击性,之所以杀人也是为了自卫,甚至在被捕之后,非常诚实的向警方坦然了自己的一切想法。这样一个理性无害的人,却在关乎自己的审判中被置身局外,处以极刑,真真是荒诞至极。
在现代西方的司法审判中,的确有品格证据这样的制度,但是却不会被作为定罪量刑的根据。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一度非常热门的药家鑫案。案件中,药的律师通过搜集药所在大学的师生证言来证明其平时为人不错,撞人只是一时糊涂,以求可以获得轻判,但是法官最终还是依据案件的事实判处了死刑。
我认为这种逻辑是合理的,一个人平时的善行不能为他某一次沾染的鲜血开脱,一个臭名昭著的人也不应因其过往不相干的恶劣品行(非犯罪)而加重惩罚。法律的审判应当是理性和尊重客观事实的,每一个人在关乎自身的审判中都不应被置身局外。就如《权力的游戏》里Ned领主说的,"If you would take a man's life,you owe it to him to look into his eyes and hear his final words. And if you cannot bear to do that,then perhaps the man does not deserve to die。"
如果理性被置之局外,那么荒诞终是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