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马光看来,“才胜德”是智伯身死族灭的根源所在,也由此引出了一段才德之辩。
1、司马光的才德之辩
臣光曰:智伯之亡也,才胜德也。夫才与德异,而世俗莫之能辨,通谓之贤,此其所以失人也。夫聪察强毅之谓才,正直中和之谓德。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云梦之竹,天下之劲也;然而不矫揉,不羽括,则不能以入坚。棠溪之金,天下之利也;然而不镕范,不砥砺,则不能以击强。是故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凡取人之术,苟不得圣人、君子而与之,与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何则?君子挟才以为善,小人挟才以为恶。挟才以为善者,善无不至矣;挟才以为恶者,恶亦无不至矣。愚者虽欲为不善,智不能周,力不能胜,譬如乳狗搏人,人得而制之。小人智足以遂其奸,勇足以决其暴,是虎而翼者也,其为害岂不多哉!夫德者人之所严,而才者人之所爱;爱者易亲,严者易疏,是以察者多蔽于才而遗于德。自古昔以来,国之乱臣,家之败子,才有余而德不足,以至于颠覆者多矣,岂特智伯哉!故为国为家者苟能审于才德之分而知所先后,又何失人之足患哉!
你有才能,别人认为你贤明;你有道德,别人同样认为你贤明。但把才与德等同视之,则会有识人之误判。把才与德区分开来,相辅相成,才能成就最佳的识人、取人之道。
才指的是什么?聪明、明察、坚毅、果敢。德指的是什么?正直、公道、平和待人。当然,司马光不可能把德与才限制于此,这应该更多是一种泛指。做一个不严格区分的话,才是成事之道,德是为人之道。如此而言的话,才与德的关系也就成了成事与做人的关系。
司马光据此把人分为四类:德才兼备的圣人,才德兼亡的愚人,德胜于才的君子和才胜于德的小人。那对于这四种人,该如何取舍呢?司马光给了一个标准:圣人是上上之选,君子次之,宁采愚人,不用小人。
2、司马光:用人德为先不是我首创
司马光认同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有才无德的人会带来莫大的危害,主政一国则乱其国,秉持一家则败其家。一定程度上,这种用人标准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可是咱们得说一下,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可不是司马光的首创。这一用人标准甚至有着长久的传承。管仲就是这一思想的典型代表。齐桓公询问管仲:易牙、开方、竖刁三人谁可继任相国之位?管仲表示这仨货哪个也不行,这仨货的做人底线已经变得深不可测了。只可惜齐桓公没有听从管仲之言,致使三人专权。
孔子同样认同以德为先的做法。“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强调的正是道德的重要意义。一个有道德的人,即便身居高位,手握权柄,也很少出现犯上作乱的情形。作为儒家传人的孟子也秉承这个观点。譬如,孟子认为逢蒙学艺于羿,最后却射杀了羿,其实羿也是有过错的,而其过错就在于向逢蒙传授箭艺却没有端正其品德。
司马光编纂《资治通鉴》是有劝谏之意的。他秉承“善可为法,恶可为戒”的宗旨,希望“嘉善矜恶,取是舍非,足以懋稽古之盛德,跻无前之至治”。所以说,以德为先、是符合《资治通鉴》的编纂目的的。
3、以德为先:可借鉴不可照搬
以德为先是前人纵观历史兴衰之下得出的结论,时至今日,对我们而言依然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居上位者,人品高洁,可以起到很好的表率作用,也能保证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即使无法使家国走向更大的繁荣,但也不会轻易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这也是“道德为先”的模式历来受人所推崇的一大原因。
乱世明相谢安在选人用人时同样首重德行,也正是谢安保全了东晋。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自有其积极意义,但也有其局限性。故此,此种选人标准可借鉴而不可照搬。
举个栗子:吴起。吴起散财以谋官,母死而不归,杀妻以求将。这样一个人,在道德层面可谓劣迹斑斑,按照上述的德才论是不可任用的。然而也正是吴起,凭借一身军事本领在战国大放异彩:在魏则秦人不敢东向,在楚则三晋不敢南谋。
由此可见,才胜德之人不可任用的观点就值得商榷了。要成就一番事业,光靠德行是不够的。德才兼备的人毕竟是少数,在择人用人时,把才和德更加变通地看待,或是一种更好的选择。最后,放一篇曹操的《举贤勿拘品行令》来欣赏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