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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在逼近三十度的气温中去感受《天才雷普利》是一件略感违和的事情。虽然剧里剧外都是让人忍不住眯起眼睛的艳阳天,但故事发生的每一个场景,无论是蒙吉贝罗(意大利那不勒斯的一个滨海小镇)还是我向往已久的罗马与威尼斯,都始终萦绕着让人如惊弓之鸟般的惶惶不安。
其实有这种感觉一点也不奇怪,我们的男主角汤姆·雷普利先生毕竟在这些地方杀了人。
已故的帕特里夏·海史密斯女士所写的原著杀了两个,安东尼·明格拉执导的电影版则是三个。
无论是原著还是电影,“天才雷普利”都是“三观不正”的作品:挣扎于底层的小人物汤姆·雷普利在偶然机会中,受到造船业富商格林利夫先生的委托,去帮助他前往意大利说服任性的儿子迪基·格林利夫回到美国。
来到意大利的雷普利通过自己的聪慧和察言观色很快成为迪基的好友,他深深地羡慕着“富二代”迪基的生活,并对迪基产生了一种暧昧的情感,可是迪基却言辞犀利地嘲讽刻意讨好自己的雷普利,于是情绪崩溃的雷普利杀死了迪基,并顺势盗用了迪基的身份,利用自己的“天才”将迪基的亲友以及整个外部世界都玩弄于股掌之上。
不论是后来为了掩饰自己化身迪基这件事而再次杀人还是模仿迪基的字迹给雷普利留下遗嘱,我们可以看到汤姆·雷普利已经不是那个靠经济欺诈和小偷小摸为生的nobody(无名小卒),而是那个坐拥丰厚财产并周游世界的sombody(成功人士)。
可奇怪的是,他犯下不可饶恕的重罪,我却丝毫没有憎恨和厌恶,只有惆怅和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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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不仅仅是一部凶狠残暴的歹人为了跻身上流社会的犯罪史,而是一个X丝青年为了不断得到而不断失去的故事。
第一次,雷普利为了得到认可和回应,杀死了自己渴求和嫉妒的迪基·格林利夫,失去了自己安宁的生活和纯洁的良心。
第二次,雷普利为了维护自己设定的谎言世界,杀死了洞悉自己真实意图的迪基老友弗莱迪,用自己的机智和随机应变来操控迪基的父亲和好友,失去了赎罪的唯一机会。
第三次,雷普利为了获得永远逍遥法外的绝对安全,杀死了可能拆穿自己伪装身份的音乐家彼得(仅在电影版出现),永远地失去了真正爱恋自己的人。
他得到了,也失去了,他可悲吗?我这个局外人或许会为那个在船舱里回顾自己杀死心爱的彼得,悲恸得发出隐忍哭泣的雷普利先生发出一声哀婉的叹息,但是我想“天才雷普利”自己只会觉得这是一段无关紧要的插曲,稍微哀悼一下就够了,不值得浪费太多的眼泪。
因为真爱永远都是吃饱穿暖安全无虞之后才会想起的东西。
彼时那个为了不被人发现自己只有一件衬衫而不得不半夜偷偷清洗的贫穷雷普利,那个偷偷穿着迪基的衣服自得其乐之时却被迪基逮个正着的尴尬雷普利,那个杀死迪基后和迪基尸体共同躺在血泊之中的无助雷普利,那个为了圆谎而不得不精心构思脱罪之法的纠结雷普利......他没有资格谈真爱。
可是当他拥有了追求爱的经济基础,却已经被欲念腐蚀,被心魔束缚,邪恶阻止他去用沾染血污的双手把握幸福,使他甚至不敢将自己的真实面目暴露在所爱之人彼得的面前。
为了加固他已经攻克的堡垒,他把爱人的骸骨当作构建城墙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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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著的结尾,出现了这样一幕:当意大利的出租车司机询问雷普利要去哪里,他说,“请到饭店去最好的饭店,最好的,最好的。”那个浑浑噩噩迂腐度日的社会青年汤姆·雷普利已经成功逆袭,虽然尚未在富人圈子站稳脚跟,但他已经获得了通往纸醉金迷生活的门票。
他究竟算是胜利还是失败呢?我想,这大概取决于究竟是用世俗价值观还是用幸福感去测评吧,我作为与雷普利先生毫无利益纠葛的观众,只是目睹了他一掷千金的逼人贵气,也见证了他压抑的伤痛和内心的挣扎。
不管是书还是电影,似乎都传达出这样一种心理:我之所以去杀人去做坏事,是因为我对成功的渴望足够强烈,我的进取心远远压倒了我与生俱来的怯懦,但是我的心还是充满了矛盾复杂的情绪,并感到痛苦和迷茫。
这是人性的终极谜题,终我一生,也无法完美地诠释这个问题。
作为芸芸众生一员的我只知道,成功从来都是有代价的,积极的代价是牺牲自己玩乐的时间去认真工作,而消极的代价则比如为了金钱名利抛弃家人,异化自我。
我可能不会像汤姆·雷普利那般不择手段,卑鄙至极,但不可否认,我早已不是最初的自己。
这是没有人能够幸免的劫数。
我们会不断得到,不断失去,在“生存”和“生活”两者的逼仄角落找到自己安身立命的那一点。
我们终将要在钝刀割肉的痛感中权衡利弊,计较得失,最后选择一条自认为正确但不知风雨几度的道路。
我不去评判不去揣度,亲爱的,我只希望你落子无悔,义无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