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党纪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既要人到、心到,更要行动到,不仅要学有所获、学有所得,更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
要始终保持对党纪的敬畏。党纪党规具有更严且更高要求的约束属性,目的更多在于规范党员干部们的行为以及界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思想指南” 和“行动指引”。因此党员干部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既要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必修课纳入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又要将党纪学习融入日常,在思想上固本培元,在言行上规范自身,同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组织监督,在学思践悟党规党纪中,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
要以党纪学习砥砺初心。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为人民谋幸福是共产党人的初心,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党纪学习教育能督促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从那些落马干部看,他们中很多人都是贪婪欲望日益膨胀刹不住车,侥幸心理作祟不愿缩手,“不是不知道纪律规矩,而是根本没有敬畏之心”。
要让党纪教育入脑入心。既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严肃认真,又要跟紧时代潮流、创新形式方法,增强感染力和说服力。一方面,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党性教育、红色教育、廉洁文化教育贯通起来,用好红色资源、廉政资源、家风家训等“活的教科书”,发挥“家门口” 活动阵地作用,让党纪党规深植于脑、内化于心。另一方面,要将纪律学习融入党员干部日常生活中,引导党员干部把党纪作为工作生活的 “指引”和“戒尺”,以党纪条规约束“八小时以外”的行为,不断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真正将纪律规矩贯穿“八小时内外”做到无死角、无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