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家乡也在江淮农村。以为一望无际的稻田或小麦,就是乡村普遍的田园景色了。实在没有想到,在距离他家几百里的地方,居然会有这样令人惊艳的景致。
他是学农业的。烟花三月,他到故黄河岸边著名的“黄河农扬”来实习。
当时,千树万树的梨花,正开得洁白缤纷,桃花艳丽妖娆,油菜花金黄灿烂。他几乎是一瞬爱上了这个地方。
当小桃拉着他的胳膊穿过一排排的梨树,来到一座绵延数百米的桃园时说:“这是我家承包的,那儿有一个水塔,我带你上去,会看到最美的风景。”
小桃就是管他食宿这家人家的姑娘。本地人,不过十六七岁。有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皮肤白,尖下巴。看到她的第一眼,他就想起了路遥《人生》里的巧珍,小桃就是那样一个美丽,善良又活泼可爱的姑娘。初中毕业再不愿意读了,说是喜欢这儿,将来在这儿结婚生子管理果树,读那么多书做什么?但她喜欢看小说,尤其是琼瑶,三毛,席慕容。说话还瞒诗意的,比如现在。
他们站在高高的水塔上。蓝天白云下,红白相间的花朵绚烂如天边的彩云。他惊诧地望着这堪称花的世界花的海洋。深深地感受着大自然的美,三月的微风里,浓郁的花香沁人心脾。她说,平常我最喜欢坐在桃树上看书。看累了,就躺下来,仰看蓝天白云,脚翘得高高地。好舒服惬意,我幻想自己是书中的女主人公,我的白马王子一下子来到我身边。”说完她满含深意的看了他一眼,眼睛亮亮地,脸红成了一朵桃花。看着她娇羞的容颜,低眉敛首间似一朵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儿,他不禁怦然心动。然而,还是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用刚刚拆掉的一枝桃花敲了敲她的头,“鬼丫头,想的挺美的。”
她的眼睛闪了闪,立即扮了一个鬼脸给他。他们都“哈哈”笑起来。笑着,笑着,她的泪流了一脸。怕他看见,急忙蹲下去系鞋带,说:“下去了啊,风起大了。”
他其实已经看见了,却只能沉默。他有自己的女朋友,高中的同学,后考入同一座城市上大学。相约毕业后,一起在城市发展。她向往小资,发誓再不回农村。他一开始是准备回乡的,不然不会投农业大学。她执意,他就随了她。
可是,真的很喜欢这儿啊,在农场做研究员,很对他的专业。他想也许她看见了也会爱上吧!于是,给她打电话,让她来玩两天,欣赏“梨花节”。
她却说:“你瞎说什么呢?我这刚做的顺手,已经给你联系好了一家单位实习,快回来,别在那破地方待了。
他说,“我保证你一定喜欢这儿。”
她说,“你忘记我们的约定了,你忘记我为你吃的苦了?”他无言。每次她一这样说,他就如霜打的茄子一样,没有了争论的勇气。他们曾经偷贪禁果。她流了产,因为没有那么多钱,于是在小医院做手术,她很是吃了苦。
最终他们谁也没有说服谁,他闷闷地挂了电话。
奇怪,自从上次之后,他再没有见过小桃。一开始,他以为她不好意思故意躲他,后来感觉不对,小桃不是那样扭捏的人。问她母亲。她母亲眉开眼笑的说:“小杨,真该谢谢你,自从你来了,我们家小桃就变了,突然知道读书的好了。她说,大学生就是不一样啊,气质好,有风度,见多识广,想做什么做什么。这不央求我们送她到城里姑妈家去复习了。今年考高中,她姑妈是中学的校长。
“哦!”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不知是欣慰?是惋惜?还是失落?他知道她并不是真心去读书的。这样也好,读书到底是好事。
可是他不知道,小桃是真心下决心去读书了,她在他书本里无意中看到他女友的照片,刚刚寄来的,穿着一身职业套装,气质美好,骄傲自信的站在公司气派的大门口。小桃当时就呆住了,后面的一行字触痛了她的眼,“我是你永远不悔的挂念!”
于是,小桃决定去读书了。
小桃走了,桃花败了。四月的微雨里,落红无数。春天这样美,却又这样短暂。“更能消几番风雨,匆匆春又归……”因为看过她的美,才惆怅着她的凋零。然而岁月是不管不顾的往前滑去了。禁不住女友一遍遍催,他带着满心的眷恋与不舍离开了这里。
一年后,他又回到了这里。女友到底和他分手了,跟了城里有车有房的男人。他不怪她,谁都有权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彼时,他已经是黄河农场的一名技术员兼研究员。
春去春又回,一切依旧这样美,只是再也见不过那“人面桃花相映红”的人。至此,他才明白,为何对女友的离去,他是那么心平气和,却原来他的心里早就爱上了一个人啊!
去年今日此门中,
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
桃花依旧笑春风!
他剪了几枝桃花,轻轻地插在一座新坟上,深深地悲伤袭卷了他,懊恼淹没了他的心,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小桃给他母亲打电话,听说他回来再也不走的消息。迫不及待要赶回来,晚上坐车,却出了车祸。赶到医院时,小桃就剩下最后的呼吸,他抱着她,她在他耳边,断断续续地说:“来生,——我要——做你的新娘……”
他站在她的坟前,依稀听到小桃在唱她自己改编的那首歌:
“你说你最爱看桃花,因为你的名字就是它,多么美丽的花,却躲不过风吹雨打——那坟前开满鲜花,是你多么渴望的美啊——我在这里陪伴她,一生一世保护她。”
小桃,我在这儿陪着你,一生一世不离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