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题目是去年六月份研究生院篮球联赛时提出来的,原本想打完比赛后就写完,由于自己太懒一直推迟到现在。而那些曾经一起拼搏在球场的人如今一个个说跑就跑到了全国各地,就连最后一滴酒都没有留给我。
初二到初七自己被安排在学员大队值班,白天就在队里和另外两名留守学员聊聊天、吃吃零食混日子度过,晚上又回到17栋读研时住的宿舍睡觉。原本属于热热闹闹的日子在这里显得格外的冷清。白天倒还好,自己可以想干嘛就干嘛,只要人在长沙就行,而到了晚上就遇到问题了,住宾馆又属于浪费,而自己又是那种向往自由,不喜欢有过多的约束的人,喜欢一个人睡一间房。所以每天晚上都是一个人爬上六楼,路过一扇扇贴着封条的门,门上依然保留着一个月前还住在这里同学的名字。名字这个东西其实只是一个称呼,比如“侯寓博”也可以叫做“侯寓晔”,但猴还是那只猴,是永远也改变不了的。这几天我想可能是上天知道我一个人的孤独寂寞,就派着风和雨来陪伴着我,大晚上吹刮着未锁的门窗“嘭嘭嘭”的响,有点像林正英电影里的剧情,所以自己把楼梯上和六楼走廊里能打开的灯都打开,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都不会去关,就为了消除一下心里的恐惧。这几天的雨更是下出了上个月等待毕业分配单位时候的样子,依稀记得这一层楼所有人在等待命令下来时的期待和焦虑,清晰地记得大队长在队伍前面宣布着我们分配单位的通知,大家用苍劲有力又带着伤感无奈的腔调回答“是”。该来的迟早都会来,对于时间,目前来说谁也无法控制,就连像爱因斯坦这样伟大的科学家,也只能提出相应的概念。因此从命令下达的那一刻起,我就明白其他同学能够在学校呆的时间不多了,一个个心里挂上了倒计时的钟表。每当看着一个个熟悉的面目提着行李箱转身离开的时候,就感觉以后再也见不到了一样,突然感觉到自己又回到了本科毕业时候的场景,而此时的自己比那时更加成熟几分,但眼泪还是和以前一样调皮,先是停留在眼眶里打转,再是从自己的脸颊两侧顺流而下,自己更是害怕别人笑话,用手快速地擦掉,当然另一方面也是防止眼泪滴在衣服上,留下眼泪侵没在军装里的印记,而这是洗衣机永远也洗不掉的印记。
对于雨,有时候特别喜欢它,但有时候又非常讨厌它。比如星期一早上大概六点钟的样子,我就特别喜欢,它下得越大我就能睡得越踏实,而到了六点半之后,就不喜欢了,因为我的黑色雨伞不知道还在不在。其实一般来说,下雨对我也没什么影响,比如“春雨贵如油”,所以在春天下雨,我就不喜欢打伞,因为自己想和那些花草树木一样受春雨的滋润,长得更高更壮一点。但对于星期五下午,我就打心底里讨厌雨,因为只要一下雨,就会至少有一半的人会找各种理由回避打球这个事情。而对于篮球,自己接触比较晚,也许是自己小时候太过于内向和青涩,导致那些伯乐一直没有发掘到我。直到初三15岁的自己长到了一米八,轻轻一跳就能摸到篮筐,才开始融入篮球爱好者这个集体。从那时到现在,应该买了将近二十个篮球,基本上每年换一双篮球鞋,甚至破了也舍不得丢,直到它彻底报废了才丢掉。凡事根基要打牢说得一点也没错,只要基础不好,别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并且从最开始打基础和到熟悉之后再打基础的结果是截然不同的,总之基础没打牢,就得绕一大圈的弯路,打球也是如此。另外,在科大和在湖大的生活也是截然不同的,在湖大和普通大学生比赛,我属于全优型,能跑能跳还耐操;但在科大,技术不行就算了,跑也跑不过别人,耐力也只是别人的一半。所以光靠身高和弹跳是无法在科大篮球场立足的,因此幸亏遇到了像甘沅沣朱元昊陆雷和周小蛟等等这类热爱篮球的有志骚年,才让我在篮球上的进步有了大概十米远的距离。前两天看了隆多对凯尔特人的绝杀,不禁让我想了六月份篮球赛打六大队的情景。最后十几秒还落后三分,彬哥叫了一个暂停,让我和陆雷为甘沅沣作双塔关门掩护。上场后自己什么也没想,陆雷当时应该和我一样吧,脑袋里一片空白,只想着把掩护做实。自己做完掩护就是背对着甘沅沣,不知道他是怎么把球投出去的,感觉时间在那一刻瞬间停止了,抬起头看着篮筐,准备去冲抢进攻篮板,只见球从我头上飞向篮筐,然后砸板命中打入加时。场边球员和啦啦队全部沸腾了,很快随着第四节比赛结束哨音结束,一个个冲进球场,抱着我们欢呼着,就像冠军已经到手了一样。士气提起来了,比赛自然而然越打越顺。我想能够让我甚至是能让我们一大队所有人对篮球的态度发生彻彻底底的改变都来源于这场比赛。
过年前两天,初中同学聚会,七八十个人的班级能够聚齐三十多个已经算是很不容易了的。初中那会,自己既不是好学生,也不是坏学生,甚至对自己没有人生规划,总想着混日子过,每天能偶遇一下我的女神就已经心满意足了,直到快要初中毕业了,要离开自己的女神去另一个学校,才清醒自己该努力了。时间过得很快,连初中毕业都已经十年了,这一次聚会,发现曾经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逍遥快活的小青年一个个开始发福。社会是残酷的,它容不得别人放肆,每个人必须适应服从于它。初中毕业那一暑假,和家附近的一些同龄人,整整打了一暑假的球,那时只能说是玩,没有针对性的训练。之后场地被私人学校给占了,就很少去那里打球,而那一群人就像人间蒸发一样,便很少再有联系。高中学校篮球氛围还行,至少体育老师不是来教数学的,每天下午吃饭休息的时间都会去操场上转一圈,看看他们打球。真正能够体会到篮球带来的激情是高二学校举行的篮球联赛。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一群人围着一个球场,看着场上的十个人跑来跑去,没有什么战术,也没有什么专门的教练,无非就依赖于相互之间的默契和自身的手感,从那以后我的球衣号码是4号,没有再变过。高中更多时间花在学习上,所以球技还是低等偏差的水平。来到湖大之后,又结识了一批新球友和师兄,有了专门的战术和训练。新生杯篮球赛第一场比赛自己半场三犯,全场罚篮十中一,篮板个数二十以上,最终赢得比赛,这一场比赛也基本上确定了我后来打球的球风。大学四年虽然每年都像样的打了几场比赛,取得的成绩还不错,但自己缺乏对基本功训练重要性的概念,所以球技上没有多少长进。很快进入科大,跟着甘沅沣去体验了一下“战士杯”篮球赛,才发现打球没有一点技术含量压根是不行的。由于科大一号院属于半封闭半开放性学校,所以一旦没事就会在群里呼唤几个人去操场上打打球。17年初的一次崴脚,让我疼了整整一年,让我觉得人是多么的脆弱,稍不注意将会影响一生,因此研究生院联赛看着小蛟和李浩受伤时,心疼但又无能为力,只能在心里默默祝愿他们伤得轻一点,能够早日恢复。由于脚伤,虽然那年进入了校队,但最终还是没有体验到湖南省研究生篮球联赛真正的滋味,很可惜也很无奈。从那以后,尤其是脚伤好了之后,自己便非常珍惜自己能健健康康在球场上奔跑的机会,报着“赢要光荣,输要精彩”的态度去打好每一场比赛。当然自己也知道这样的想法在部队是实施不了的,所以以后还是通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来解决吧。
硕士两年半以来,对于我来说真正相处下来交流最多的也是曾经在篮球场上跑来跑去的小伙伴。全队126个人,我至少有一半人没有他们的微信,甚至十几个女生中,我到现在还有几个不认识,不是说他们不是我朋友,不是我战友,而是我从小到大都一直觉得如果在求学路上都没有共同语言,那离开学校步入社会中肯定也不会再有什么交流,无非都是人生中的一个过客。虽然这种想法可能是错误,但事到如今,一时半会也改变不了目前这个状况所造成的结果。并且自己不仅是个脸盲,名字盲,而且自己还是一个不喜欢带眼镜的400度近视佬,很难去结交自己人生道路上所有一起共同努力的人,很难认清他们当中所有人。
真正的兄弟和朋友都是在生活中玩出来的,要么有着共同的爱好,要么生长在同一个环境下;甚至也可以说是在酒桌上一杯杯喝出来的,因为聚会聚餐有酒和没酒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氛围。例如篮球队员有二三十个,性格脾气家庭都不相同,但每次聚餐在酒精的作用下都能够谈笑风生,化解一切恩恩怨怨;而针对我在的十一班,八个人都来自于普通家庭农村家庭,从玩狼人杀就可看出,每个人基本上都属于老实,情商较低(除去蓁哥)的人。而在我的印象中,只有班级第一次在柴味鱼,第一次烧烤摊,和最后一次在食味喝了点酒之外,其余每次聚餐基本上都是每个人吃完抹完嘴就离开了。聚餐的氛围不到位,各种话题聊不开,情不深义不浓,一桌子人怎么会称兄道弟呢?因此酒精的作用说好也不好,说坏也不坏。有了它,可以用来麻痹神经,麻醉自己,从而就有了麻醉药的产生,另外一旦喝酒后,就会气血方刚,将会目中无人,稍不自控就会制造出重大安全事故。因此喝酒聚餐要把握一个“度”,点到为止,能够释放出自己的一点天性即可,这样才能够大家相互之间更加有所了解。
王思聪说过:我交朋友不在乎他多有钱,因为他再有钱也比不过我;而我的交友宣言是不要在乎你有多高的能力和地位,只要你把我当朋友,当兄弟,那你一定是我朋友,是我兄弟。
打过球,喝过酒,一声兄弟一起走。篮球与酒,说走就走(喝酒工作日除外)。